經典桌遊《大富翁》(Monopoly)發行至今已七十年,該遊戲讓玩家用蓋房子的方式收取過路費以獲取資產,繼而用各種邪惡手段使對手破產,簡單易懂的遊戲規則讓《大富翁》成為全球家喻戶曉的桌遊。
獲獎無數的公路電影《小太陽的願望》製作公司公司「大海灘影業」(Big Beach),最近宣布將把發行《大富翁》的玩具公司孩之寶(Hasbro)一段歷史搬上大螢幕,劇本將根據非小說類書籍《壟斷者:全球最受歡迎桌遊背後的著迷、憤怒和醜聞》(The Monopolists: Obsession, Fury, and the Scandal Behind the World’s Favourite Board Game)為原型改編拍攝。當然,該玩具公司並沒有參與製作。
新電影將聚焦在1974年帕克兄弟公司控告另外一名設計《反大富翁》(Anti-Monopoly)遊戲的發明者:舊金山大學的經濟學教授拉夫‧安斯波(Ralph Anspach)。因為大受歡迎的《大富翁》遊戲,漸漸已成為吹捧壟斷的遊戲,而安斯波教授所設計的《反大富翁》(1973年時叫做《Bust The Trust》後來才改為《Anti-Monopoly》),則是一款明確演示壟斷將帶來危害的遊戲。在訴訟期間,安斯波教授發現《大富翁》遊戲令人驚訝的歷史起源和原先設計的動機,該遊戲早期的歷史才再次公諸於世。此案最終達成庭外和解,今日市面上依舊販售著安斯波教授設計的《反大富翁》遊戲。
《大富翁》遊戲的起源及前身,是一名叫伊莉莎白‧瑪姬(Elizabeth J. Magie Phillips)的女權主義者,她在1906年為了抗議房地產壟斷而發明了《地主遊戲》(The Landlord’s Game),旨在告訴社會大眾掠奪土地和因此產生的壟斷將導致種種危害。這位創新的發明家比起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所出版的《大富翁》還早了三十多年。伊利諾州出生的伊莉莎白‧瑪姬原本想運用這款遊戲來攻擊惡質的大地主,以及其他二十世紀初的資本家;但最終她還是用五百美元的價格,賣掉了擁有這款遊戲的權利,並且永遠無法從這款遊戲獲得任何一毛錢。
新電影無疑是孩之寶不願面對的一段歷史,該公司目前依然是由帕克兄弟公司全權擁有。孩之寶公司在這十幾年間,一直試圖讓「官方」版本的大富翁遊戲電影進軍電影院;就在今年七月終於有了關於此電影的消息,劇本將由曾為《楚門的世界》(The Truman Show)編劇的安德魯·尼可(Andrew Niccol)製作,並由獅門娛樂(Lionsgate)進行整體拍攝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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