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搬到荷蘭來後,家母總是愛問我:「你那邊有什麼好吃的?你都吃什麼?」即使我義正辭嚴的跟家母解釋:「沒有,荷蘭沒什麼好吃的!」家母總是覺得,我是愛騙她的死小孩。阿母啊!你冰清玉潔的女兒真的是冤枉的!荷蘭的美食真的就是「空」一個字。即便是對飲食標準寬鬆的台灣人來說,荷蘭仍是個不折不扣的美食荒漠。在我旅居的數十個國家裡,荷蘭食物絕對是可以排上倒數兩名的。這樣奚落一個人高馬大(荷蘭警察騎的馬真的是很高又很大,嚇死我這個哈比台灣人了)的堂堂小國好像有點太羞辱人,也很難讓人相信。但是,各位觀眾(媽!就是妳啦!)!我講的是真的!
數年前我在乍到這個以鬱金香、設計和單車聞名的國家時,就曾四處的找尋荷蘭美食的踨跡。不消多時,很快的就發現荷蘭無美食這件事;畢竟,這是個不管荷蘭人身形再巨大也無法遮掩的事實。但是荷蘭是個如此美麗的國家:金髮碧眼的人們一派輕鬆的在古老的石頭路上,不畏風雨的騎著小花單車趴趴走;鄉間風景美如小時候15塊一本的韓國筆記本封面插圖(就是小丘陵上綠草如茵,樹長得很像綠色貓尾巴的那種);這樣一個高度追求美感與生活品質的國家,怎麼可能會不重視飲食?畢竟這裡晚上除了酒吧外,無處可去,所有的商店六點後就關門了;若不好好的吃一下晚餐,漫漫長夜是要腳踏車修整晚嗎?於是我不由自主的拒絕接受事實,陷入自我否定之中。
陷入否定期的我,開始四處打探什麼是荷蘭的美食;而我得到的答案是:市場上的炸薯條(patat)、炸魚(kibbeling)、炸肉丸(bitterballen)、炸奇怪肉泥內餡的可樂餅(kroket....到底是有多愛吃炸的!!)、是鯡魚生魚片 (haring)、楓糖餅(stroopwafel) 、甘草糖(drop)、糖碎片(hagelslag)及某一位美食家稱之為「馬鈴薯菜泥」,我稱之為「爛泥」的冬天大菜 「stamppot」。雖然洋洋灑灑寫下來,好像荷蘭美食真的不少。但是!請各位客倌仔細想想:只是個炸薯條就被拿來當成美食代表...這個....這個,案情不單純啊!薯條不就是去速食店買套餐送的,有時候還懶得吃完的附餐,為什麼會成為美食代表呢?於是我決定親身前往市場,試吃一下這個傳說中的荷蘭美食。雖然我很努力的要找出荷蘭薯條的獨到之處,但很遺憾的,吃完的心得也就只是:
啊!不就薯條?不然咧!
硬要說有什麼之特殊處,就是荷蘭人愛配著油膩膩的美乃滋吃,而且除了美乃滋之外的沾醬,都還要額外付錢咧!我個人誠心的認為,真的不能因為荷蘭人配奇怪付費沾醬的吃法,就要把薯條歸於美食一類。至於其它荷蘭人狂愛的炸物,像是炸肉丸和可樂餅,也是不值一哂之物,完全無法和台灣的鹹酥雞相提並論。更遑論荷蘭人把這些該現吃的炸物,放到莫名其妙的自動販賣牆裡,像飲料般的販售。這些炸物就算新鮮起鍋時不難吃,在放到牆裡等待食客來到的同時,風味也早已全失了!還有還有!荷蘭人愛吃美乃滋,卻鮮少聽他們說起自製美乃滋一事!和家家戶戶因嫌市售美乃滋不夠美味,堅持自己做的法國人相較,荷蘭人可以說是能吃就好,口味不重要。由此可知,荷蘭人的飲食概念是台灣人完全不同的。
糖碎片的大翻身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荷蘭人吃早餐時用來撒在麵包上的糖碎片。當我身邊的荷蘭人熱心的跟我介紹糖碎片的吃法時,我心中默默的嘀咕著:啊這不是撒在蛋糕上的裝飾嗎?怎麼會吃早餐配這個,還這麼煞有其事的跟我介紹它?連超市裡有一整櫃都放著這個在台灣沒人鳥的糖碎片?於是我很認真的吃了一口抹上奶油後撒著糖碎片的麵包。啊?不就蛋糕上的那個?不然呢?還害我以為有什麼特別的呢!同樣是愛吃麵包的德國人,他們用來配麵包的各式醎甜抹醬則更顯得多元而可口。荷蘭人這麼愛吃糖碎片,到底是想怎樣啊?
鯡魚與謎之國菜
現在來聊聊荷蘭人口袋美食名單中,尚未討論到的部份吧!首先是腥味藏不住的鯡魚生魚片;荷人並不太在乎腥味,也不太會處理腥味,因此荷式鯡魚生魚片對我來說,滋味遠不及鮮甜的日式生魚片。至於來荷觀光客人手一包的楓糖餅,甜膩過頭,實在無法多吃。赫赫有名甘草糖,因含有味道近似八角的甘草,所以吃起來像是把魯肉飯的湯汁做成糖果,詭異萬分;大部份的台灣人也會覺得難以入口。炸魚倒是鮮嫰多汁,算得上荷版鹹酥魚,是荷蘭食物中勉強可以稱之為美食的佳作。而冬天大菜「馬鈴薯菜泥」,荷文「stamppot」直譯,就是搗碎成一鍋菜之意。這道菜,顧名思義就是在水煑馬鈴薯和其它蔬菜後,加點牛奶、奶油、塩巴和胡椒,搗碎成泥後即可食用,通常還會配上各式口味的香腸,是荷蘭人冬天必吃的「國菜」。
是的!把水煮馬鈴薯和蔬菜弄成爛爛的一坨泥,再配上香腸吃,就是荷蘭人的國菜!就這樣!沒了!各位讀者,我可以了解各位現在震驚萬分的心情!當年的我也是如此的難以置信!但這是個鐵錚錚的事實啊!即便國菜是坨爛泥,荷蘭人還是可以雀躍的跟我分享:爛泥菜有許多種作法哦!可以加蘿蔔搗成爛泥!可以放蘋果搗成爛泥!還有還有!!放這個菜還有那個菜跟培根,也可以搗成爛泥吃哦!看著這些身材極高而食物標準極低的荷蘭人,每天小確幸的吃著蛋糕上的糖碎片、副餐的薯條、冷掉的炸物而自得其樂時,我都得常忍下白眼連十翻的衝動。
一番掙扎後,我終於接受「荷蘭沒有美食」這個事實,同時也把自己對荷蘭食物的期待降到最低。總結的來說,荷蘭食物是「還可以吃」,但就是沒什麼特別的;且荷蘭人常把在其它國家飲食文化中的小配角,拿來當作餐桌上的大明星。因此在荷蘭外食常是件物有所不值的事,就算花了一大筆錢,也只能吃到還可以的食物;自己下廚以解決三餐所需,成了我在荷蘭的日常生活寫照。但也因為如此,此地物美價廉的超市生鮮(作者註)讓我得以天天至少食用五蔬果。比起在台灣時狂嗑滷味醎酥雞,在荷蘭的我可謂吃得健康又美味!算得上是因禍得福了!至於荷蘭人為何這麼不重視吃?其實是和許多荷蘭人過去是清教徒,再加上二戰後民生困苦的環境有關。不能重視飲食,也沒有條件重視飲食的時空背景下,讓荷蘭人逐漸養成了能快速吃飽就好的實用飲食文化。說人家飲食文化貧乏嘛!但人家從小這樣中午吃冷麵包,晚上吃爛泥菜,還是可以快快樂樂的長成全世界最高的國民啊!
阿母啊!妳看到這,總該相信我這個百善孝為先的女兒沒在騙妳了吧!
作者註:近期荷蘭在英國非營利組織「樂施會」(oxfam.org)針對125個國家的「夠好吃」食物排名調查中(good enough to eat index),高居首位。其評斷標準為,國內食物供給量、品質、價格和是否能兼顧健康等四個項目來做評判。也就是說,在所有的調查國家裡,荷蘭是最容易以平實價錢買到新鮮且健康食物的國家。我也私心以為,用 「可以吃(good enough to eat)」 來形容荷蘭食物,是再適合不過了!
這兩天與荷蘭友人前往巴黎旅行,路邊偶遇一位法國小老太太。在她得知友人是從荷蘭來的之後,她就忍不住一直對友人碎唸:荷蘭人人很好,房子運河漂亮。但是,食物有夠難吃!害她去阿姆玩時得猛去中餐廳打牙祭。最後還一直追問友人,他到底都吃些什麼?說得我的荷蘭友人一臉尷尬,我在旁點頭如搗蒜!
圖片credit: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