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不發胖的道德義務」?凱特‧曼恩《懼胖社會》

 新銳哲學家凱特‧曼恩寫出了《不只是厭女》等暢銷書,她卻在新作《懼胖社會》中承認自小與體重搏鬥、一生永遠都在「減肥中」的困境。她問:「當個胖子難道就真的這麼不道德嗎?」

 

文|凱特‧曼恩(Kate Manne)
譯|柯昀青

 

  有時候,我們塞滿嘴巴是為了不必說話;當我們吞下苦楚,言語也將隨之吞下。

 

  儘管蓋伊的經驗震懾人心,也很重要,但我們也不能錯誤地推論每個肥胖者都曾經受過創傷──就像我們不應該單從外在體態推斷人們的健康狀況一樣。人們變胖的原因百百種,許多常見疾病與健康狀況、患有特定殘疾和心理疾病、服用一些常見重要的藥物(包括避孕藥、抗憂鬱藥)、懷孕、壓力、新陳代謝、賀爾蒙變化(包括多囊性卵巢症候群),都是致胖的原因。也可能沒什麼特殊原因,還是變胖。一些人(例如我),就是容易胖。

 

  像珍妮特.S,體重一百五十八公斤的她,在一九七五年時同意參與一場為期三個月、共有三十名受試者的研究,以換取免費的減重手術。研究人員精確計算出維持她既有體重所需的卡路里數,依照這個數字讓她進食。結果不到兩週,她的體重就上升了將近五.五公斤,幾乎是一天就增加半公斤。珍妮特自己並不驚訝,因為相較於她平常的飲食,研究人員要她 吃掉的食物量「大得驚人」。

 

  此外,有人變胖的部分原因,可能跟現在或小時候能取得的食物與資源有關。比方說,在吃不飽、糧食不穩定或食物選擇極其有限的狀況下所長大的貧困兒童,他們會想要在情況允許時好好飽食一頓,或者他們成年後的飲食偏好會受到兒時限制的影響,似乎全是人之常情。人們熱愛的食物,往往都是自己最為熟悉的味道。在我們長大之後,最能夠撫慰心靈的食物,多半帶有緬懷的感受。

 

  當然,就社會平等的角度而言,每個人都應當要能享有取得新鮮食物(跟其他資源)的管道,也應該要能夠選擇適合自己身體的運動方式。不過,這並未改變以下這個事實:在一定程度上,許多人的體重都是他們所「身處」的周遭社會環境影響下的產物。特別是像美國這種國家,境內不僅充斥所謂的「食物沙漠」(food deserts),許多地方就連要走路或從事其他類型的運動,也非常不方便。對於應然面抱持理想主義是一回事,但在這種社會現實中,還對個人選擇抱持這種空想與大道理,那可是另一回事。

 

  更重要的是,正如肥胖倡議者及學者瑪奎斯.梅賽德斯所說,像「食物沙漠」這種語彙很容易使人忘記一件事情──這些環境與特徵並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因為特定族群對其他族群的特定作為所致。是因為居於宰制地位的白人對貧窮與其他膚色族群的所作所為,我們才會生活在這樣一個充滿剝削與壓迫社會關係的世界中。

 

  這種表面上擔憂「食物沙漠」的論述,可能只是成為更強烈的肥胖恐懼所披著的面具或遮羞布。梅賽德斯如此寫道:

 

公衛界如此熱中探討「食物沙漠」的另一大主因,就是對於肥胖族群的徹底鄙夷態度。「食物沙漠」一向和公衛長期關心的「肥胖率」緊密關聯。「食物沙漠」其實只是致力於推動「肥胖防治」的人,再次把肥胖與道德化的有害食物加以連結的手段。「食品沙漠」的典型特徵是「過度加工」食品太多、新鮮「健康」食物太少,它很糟糕,是因為這種環境的壞食物太多、好食物太少。由於生活在「食物沙漠」中的人都很胖,而多數公衛意見都認為肥胖很糟糕,所以「食物沙漠」很糟糕,因為會讓人變胖。

 

  不過,正如梅賽德斯後續論證所示,其實「完全不需要妖魔化肥胖或賦予飲食好或壞的道德評價,依然可以討論食物的分配正義與掠奪性食品產業」。要倡議食物正義,還有很多更好的理由,例如:每個人都應當要有取得想吃食物的適當管道,包括一系列新鮮的食物以及耐放的儲糧。我們不應該把這些食物理解為體態控制或道德地位的來源,而應該要將其視為人類生存必須的重要資源──以及所有人都應能享有的權利。

 

  同樣地,美國的貧窮、黑人與其他深膚色社區所面臨的健康不平等處境極鉅,已是無庸置疑的事實,而我們之所以應該關心這點,不是因為它會讓這些人變得更胖,而正是因為他們面臨的健康不平等極鉅。體重充其量只是個代理變項,點出我們可以且應該直接關心的健康議題為何而已。但繞著食物和肥胖打轉的道德主義卻往往掩蓋住這種機會,甚至帶來嚴重誤導、自視甚高的干預措施,例如,限制食物券可以買的食物類型。

 

  我想起自己在讀研究所時,參與過一場提倡在地食材的活動。主辦單位高度推崇在地食材,對於費用成本與可取得性的問題,則輕描淡寫地帶過。現場有一名廚師強硬地表示,貧窮者根本不應該吃麥當勞,要吃自家烹調的豆子才對。我的朋友拿起麥克風回應。她的家中持續資助一個生活貧困的家庭,最近她為了要確認新的轉帳方式是否正常,轉了十塊美金給他們;結果那家人向她道謝,並說這樣當天晚上,大家就有錢去吃熱狗了。正如我的朋友所說,有時候,處境窘困之人想要吃的,就是那些讓人感到熟悉、感到療癒,而且高鹽、高糖、高澱粉、高脂肪的食物。無論乾燥的豆子有多便宜、營養價值多高,這些需要自己浸泡、自己烹煮的豆子,實在不是最好的替代方案;更遑論整個準備過程需要多少資源──要有時間、有知識、有勞力、有烹調設備、有乾淨的自來水,而這些正是美國與其他國家中許多人無法公平享用的資源。

 

  重點是有時候,若你就真的只是想吃根熱狗,沒有別的東西能夠替代(這是根據我自身經驗的發言)。

 

  總而言之,既然減肥如此困難,要求人們必須對變胖或維持肥胖負責,實在強人所難。肥胖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無法自主選擇的。

 

  但話又說回來,就算發胖和維持肥胖真的是取決於我們好了──也就是說,純粹是我們個人的選擇──究竟這哪裡不道德?別人胖不胖,究竟關我們什麼事情?

 

  肥胖真的會讓醫療負擔加劇嗎?

 

  人們可能會氣急敗壞地說:既然胖子會給醫療健保體系,乃至於整個社會帶來這麼大的負擔,還有人主動選擇變成胖子,這當然就關我們的事。不過,雖然這種想法很普遍,它的立論基礎卻不穩固。其一,正如前述,肥胖與某些健康不良後果之間就算有相關性,也不代表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雖然說,確實已有研究顯示,肥胖者死亡的平均年齡比所謂正常體重者再早個幾年(分別是八十歲與八十四歲)。欸,這豈不是代表我們胖子最後帶給醫療體系的負擔其實更低嗎?畢竟,就算我們活著的時候耗費比較多醫療成本,死後顯然就不需要了。雖然這項研究是在荷蘭做的,目前還不確定此研究成果能否適用於美國脈絡,畢竟美國的醫療健保成本正在不斷飆高,然而,這些成本應該是個要被正視、解決的當務之急,而不該只是在提出反肥胖的主張時,看也不看就丟出來的生活現實。

 

  現在,我們將迎來這種「人有不發胖義務」假設的第二個缺陷──就算在某程度上,肥胖真的是某些人能夠自主控制的事情,就既有的實證資料,我們並不知道這到底會不會對醫療健保體系帶來負擔。

 

  再者,就算肥胖(我再強調一次,只是對某些人、就某程度上來說)真的是件可控的事情,且就算這還真的會造成醫療健保體系的成本,類比論證也會告訴我們,這根本不是什麼道德問題。人類本來就會做出各種利弊權衡,判斷自己要如何充實人生,又要如何追尋自己的欲望、奇想、快樂,而這些全都是以甘冒重大的健康危險甚至是死亡風險作為代價,例如,雖然可能會重傷或死亡,還是有人固定去低空跳傘;例如,雖然會有高山症、墜落、凍傷的風險,還是有人志在攻頂聖母峰;例如,即便有車禍、起火的風險,還是有人會飆車;又例如──借用哲學家A.W.伊頓的舉例,就算可能致癌,卻還是有人刻意曬黑。只要採取了合理的預防措施,例如使用正確裝備、不增加他人危險,我們通常就不會刻意譴責或羞辱這些人。我們認為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真的碰到問題,也應該得到人道、適當的醫療服務,我們甚至普遍認為,他們有權利選擇承擔會早死的風險。而且,我們認為他們有權利擁有這些權利。

 

  現在想像一下,如果有人「活著就是要吃」──甘冒風險、愉悅、舒適、豐盛地吃──結果最後胖了非常非常多。接著,雖然有爭議,但讓我們再假設,這個人後來確實因此而面臨一些健康風險。這樣類比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思考,究竟為何肥胖者就有道德義務要選擇別的生活方式?批評肥胖的人至少應該要好好解釋,如果他們不反對前述那些追求刺激、冒險的人,肥胖的人哪裡不同?我猜測,這些批評者無法提出什麼有力論據,只能含糊地把 那些人描繪成苗條所以一定很「健康」的形象──在這個脈絡下,「健康」代表強壯、精瘦、肌肉健壯、四肢健全。

 

  這彰顯了「不發胖道德義務」論點的第三個主要缺陷──我們通常認為,苗條身體能夠承擔相同或甚至更多風險。有人可能會進一步論證,我們本來就沒有任何必須用特定方法照料自己或健康的道德義務。我個人並不支持這種觀點:如果有真的很輕鬆、不費力的預防或治療性健康方法,也真的能夠確實避免惡果發生,我會偏向於主張人們確實有責任,甚至是有道德義務要接受這些方法;最好的例子,莫過於繫安全帶或戴安全帽的措施。實際上,這又更加凸顯了一件事情:我的主張甚至還談不上是有些令人懷疑的自由放任主義。而且我們應該也都會同意,在面對重大侵害時,每個人都有道德義務要做一些小小的健康之舉,這不只是為了自保,也是為了顧全其他人──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或疫情嚴重時在室內戴口罩,就是顯而易見的例子。

 

  然而,不發胖的道德義務跟前述這些義務很不一樣──我們已經看到,它不僅不切實際,而且如我所說,它的健康益處也仍有爭議。維持肥胖根本不會傷害到其他人(也並不如某些公衛狂熱分子所說的:「肥胖流行病」具有「社會傳染性」)。甚至,姑且先不論這些主張究竟如何,我認為人們大可以選擇讓自己胖一點,讓自己快樂地吃、放膽地吃、舒服地吃──人們一直以來都在進行這種權衡與選擇,而且他們也完全有權利這麼做,以活出自己的 個體性、豐富性、複雜性。伊頓就曾論及類似的主張:「現代生活,尤其是現代都市生活,都是圍繞著這種權衡建立起來的。多數時候,這些權衡都不會遭受到任何的醜化、汙名化、歧視或其他負面社會影響」──唯獨肥胖。

 

《懼胖社會》中文版書封。

 

  「不准你胖是為你好」:偽裝成健康主義的道德主義

 

  我在此處所點出的道德主義,過往遭受批評時多半是躲在「健康主義」(healthism)的庇護之後:在當代英美文化中,健康主義儼然已被視為最高的道德價值,而非僅是眾多美德中的一項,但它卻也未必就會構成個人健康的道德命令。(這絕不代表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要竭盡己能變健康,因為也有其他與之競爭的價值,例如攝取所謂「不健康」食物所可能創造的歡愉與社群感)。不過,真正值得深思的,是為何這種主張總是集中於肥胖、吸毒、抽菸這些已經被高度道德化的身體狀態和行為,而非其他?因此,與其說健康主義是種普遍的道德迷思,還不如將它視為是一種意識形態武器,用在已被汙名化和他者化的族群身上。

 

  等等,抽菸?我們如此羞辱吸菸者,不也是為了他們好嗎?自公衛界長期提倡反菸、禁菸以來,吸菸率確實已經因此干預與種種其他因素而大幅下降。不過,我一方面不清楚,到底是應該要羞辱吸菸者,還是要持續對他們進行風險教育才對──畢竟,人們往往是因為社會壓力與身體脆弱性而產生這種強烈成癮性的(相形之下,我們近年更常用病理模式來看待其他成癮「疾病」,例如酗酒,而非將之道德化為一件可恥的事情。)另一方面,就某意義上來說,戒菸確實做得到,儘管困難──卻沒有任何人可能直接戒「吃」,並維持太久。(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本人年輕時就開始抽菸,菸癮很大,要戒掉非常不容易。但跟減肥不同,我最終成功戒了菸,因為我的經濟條件足以讓我用尼古丁貼片來緩解我的強烈癮頭。)吸菸的健康危害不僅比肥胖的來得大,也更有證據支持。最後,二手菸和三手菸確實會對其他人造成真正的風險,還很容易引起年輕人群起仿效,認為抽菸是種「很酷」的行為。所以說,肥胖和抽菸幾乎無法相提並論。

 

  總結一下我在本章的主張:肥胖對我們來說基本上不可控,故「不發胖的道德義務」可能根本毫無意義可言。就算身體重量真的可控,肥胖可能也不會對醫療體系帶來什麼負擔。實際上,就算肥胖真的會造成負擔,既然我們都能夠容忍人們做出其他明顯會增加疾病、受傷和死亡風險的選擇,為何為了大快朵頤、享受美食與共享珍品佳餚的愉悅感受而選擇變胖一些,就變得大逆不道呢?我認為,真正的答案並非出於理性;而是源於人類心理的一系列謬誤。

 

 (本文為《懼胖社會》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懼胖社會:為何人人對肥胖感到恐慌?體重羞恥的文化如何形成,肥胖歧視如何與各種歧視交織並形成壓迫》 Unshrinking: How to Face Fatphobia

作者:凱特‧曼恩(Kate Manne)
出版:麥田
日期: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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