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聽到人們懷疑自己是不是嫁/娶錯人了,這是個痛苦的現實,心理學家約書亞‧科曼(Joshua Coleman)在雙胞胎兒子出生後的前幾年,也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那段時期,他跟妻子對婚姻都感到失望沮喪,經常互相攻擊和爭執。30年過去了,科曼現在欣賞、需要與重視妻子身上的優點,而這些是他早年幾乎沒有看到的特質。並不是說這些優點先前不存在,而是科曼被自身的渴望與幻想所掩蓋。
「你的心知道你想要什麼」,但它想要的東西可能很混亂。我們今天的困惑一部分與一種信念有關:幸福和個人成長應該引導我們對人際關係的所有決定。安東尼‧傑登斯(Anthony Giddens)等社會學家指出,隨著人們的生活從宗教、傳統和婚姻這套舊經濟體系框架「脫離」出來,親密關係對我們的幸福感變得更為重要。一項對1900年至1979年的婚姻研究觀察到類似的趨勢,法蘭西斯卡‧坎西安(Francesca Cancian)和史蒂文‧戈登(Steven Gordon)發現,隨著時代演變,婚姻建議從強調如何扮演好配偶這個角色,變成作為個體該如何獲得幸福與表達自身情感。
從角色到自我的轉變過程中,我們是否跟對的人在一起變得更重要,成為身份、價值觀與自我肯定的決定因素,我們經常反思:在這段關係中,我能容忍的(與無法容忍的)衝突數量是多少?跟別人在一起我會變得更幸福嗎?我應該繼續這段關係嗎?如果我離開是正確的嗎?如果我留下,對我個人會產生什麼影響?社會學家安德魯‧切林(Andrew Cherlin)在2009年的著作《婚姻的周旋:今日美國婚姻和家庭的現狀》(The Marriage-Go-Round: The State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in America Today)寫道:「根據個人主義文化,一段不再符合你需求的關係是不真實和空洞的。它限制了你和伴侶所能獲得的自我肯定。在這種情況下分手令人遺憾,但你會,而且必須,繼續前進。」
然而,後悔的情緒比我們大多數人意識到的還要普遍。舊金山州立大學研究員蘇珊‧希馬諾夫(Susan Shimanoff)發現,後悔是最常見的負面情緒,並且是僅次於愛的第二大常見情緒。無論過去的遺憾對於未來做出更好的決定多麼具有指引意義,想像我們跟別人在一起會更幸福,將使原本合理的生活或感情關係造成負擔。精神分析學家亞當‧菲利普斯(Adam Phillips)在《一夫一妻制》(Monogamy)一書寫道:「總有另一個人會更愛我,更理解我,讓我對性事更有衝勁。」這也是他在2012年出版的《錯過:頌讚未活過的人生》(Missing Out: In Praise of the Unlived Life)一書所闡述的主題:「確實,我們已活過的人生變成了那些我們無法活過的人生的長期哀悼,乃至無休止的憤怒。」
科曼發現,他的許多客戶對伴侶的要求太多:他們所期望的幸福、理解和滿足往往跟伴侶能合理提供的不符,特別是在充滿焦慮的時候。在伴侶諮商中,科曼偶爾會聽到他們說:「除了你,沒有人抱怨過我這點。」——這很可能是真的,因為我們往往從未想過用對待另一半的方式來對待周圍的朋友或同事。
今天,尋找「更好」的人聽起來很吸引人:廣告滲透到人們意識的每一個角落和縫隙,我們被慫恿去恨我們所愛的,渴望我們無法擁有的,嫉妒不值得追求的。現代社會(網路和市場欲望)的複雜能力助長了一種比較心態,我們無時無刻評估和比較自己擁有的東西與我們可能可以擁有的東西,促使我們不斷審視自己與伴侶,觀察我們是不是沒有成功過上我們本應過的那種人生。
前幾代人的情況則不太一樣,歷史學家史蒂芬妮‧昆茲(Stephanie Coontz)寫道:「我不覺得1950和1960年代的人們傾向去想像跟另一個伴侶一起生活會變得更幸福,我認為他們更常想像其他人對自己的生活都很滿意,而自己不幸福是自己有問題。我採訪過相當多人都告訴我,他們覺得自己很失敗,因為他們未能擁有電視上那種模範家庭。我們以為只要換伴侶就能解決問題,而過去人們的問題是他們不覺得自己有權利要求跟伴侶一起努力改變。那個時代的影劇和社會氛圍將成功的家庭描繪成遵循固定模式的家庭,看起來很容易複製:只要遵循當時的性別、年齡和社會階層規範(這些規範都很明確),每個人都能獲得幸福快樂的結局,無論他們在過程中遇到什麼樣的小問題或誤解。」
雖然為了孩子繼續在一起在當時被視為美德、甚至是高尚的決定,但今天的信念「幸福是指引我們人生的指南針」將引導我們相信(無論對錯)讓我們快樂的事,對孩子來說也是最好的。科曼經常聽到考慮離婚的人說:「如果我不快樂,那我的孩子也不可能快樂。」或者「我想給孩子樹立一個健康關係的榜樣,所以我必須離開。」
然而,追求幸福的想法(無論多麼有說服力)對父母來說也有代價,即使他們找到一個更合適的伴侶也是如此。科曼通過威斯康辛大學調查中心對1632名與成年子女關係疏遠的父母進行的調查發現,71%的受訪者與孩子的另一個親生父母離婚。此外,他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名譽心理學教授菲力浦‧柯溫(Philip Cowan)和卡洛琳‧佩普‧柯溫(Carolyn Pape Cowan)進行的後續研究發現,沒有離婚的分居父母比離婚的父母更可能最後與孩子和解。
根據科曼的臨床經驗,離婚從多個面向影響親子關係,使其變得更衝突或疏遠。例如,如果父母一方指責另一方破壞了本應幸福的家庭,或以其他方式中傷另一方,他們的孩子可能變得疏遠另一方。假如父母雙方很努力合作,但若在離婚後孩子與選擇與父母中的一方單獨結盟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離婚還會帶來新的男朋友、女朋友、配偶、繼子女來跟原本的孩子爭奪情感和物質資源,造成任何年齡的孩子都不願與父母雙方接觸。最後,離婚會讓孩子更可能把父母視為具有各自長項和短處的個體,而不是整個家庭的組成。
但是,有些父母為了保護與孩子的關係,或是不希望孩子遭受離婚劇變而不離婚,或者延後離婚,孩子長大後依然可能對於父母的分手(或者不分手)感到不滿,並且把不滿發洩到父母身上。當然,也有些人希望他們的父母快點離婚,這不僅是為了父母,也是因為希望避免處在父母持續不斷的衝突與絕望之中,而在分居或離婚後,一些父母確實發現自己與孩子的關係更親近了。因此除了離婚以外,還有很多東西會導致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疏遠。
這些情況表明,雖然我們很自信地陳述當下是什麼讓我們不快樂,但有時我們對未來幸福的估算並沒有那麼精準。研究發現,人們通常表現出三種形式的錯覺:高估自身擁有的控制權;過度正向的自我評估;對未來不切實際的樂觀。在適應方面,這種傾向使我們區分焦慮和不確定性。另外,它使我們自由地追求有風險、但有潛在回報的目標——如果我們更謹慎或更「現實」,或許就不會這麼做了。
然而,這種自由也有它的問題:它把「不受限制」理想化了,將約束或義務可能帶來的正面感受和結果最小化。科曼和第一任妻子後來嫁給了更適合各自性格的人,但他們有一個孩子,如果當時他們能解決分歧而不是離婚,這個孩子的人生或許會更輕鬆。科曼也有一些朋友和客戶長年維持著疏遠或不滿意的伴侶關係,但自從他們成為祖父母後,發現了一種作為戀愛伴侶無法獲得的意義與歸屬感。雖然他們在感情關係上可能不合,但他們發現共同撫養孫子孫女感覺很滿足和有意義。他們跟別人在一起會更快樂嗎?如果他們離婚了,他們的孩子會更幸福嗎?他們的孫子也會幸福嗎?
不幸的是,進入或結束一段長期戀愛關係的能力,越來越被局限在那些有經濟能力的人身上。經濟學和社會學的研究說明了經濟不安全感和困境如何影響婚姻品質和家庭生活,社會學家愛麗森‧普赫(Allison Pugh)指出,工作的不安全感挑戰與破壞了親密關係。她發現,「受過中等教育」的女性的第一次婚姻,在前五年破裂的可能性是那些受過大學教育的女性的兩倍。
大學學位不再像從前那樣是生活穩定的保證,但它們仍然是抵禦無力感、焦慮和壓力的堡壘,這些壓力源自長期的經濟不安全感與不可預測性。社會學家瑪麗安‧庫珀(Marianne Cooper)寫道:「當我們在拮据時期因配偶而煩惱時,我們失望的對象是我們所愛的人,而不會想到體制問題。」
科曼年輕的時候,經常引導客戶朝著他們認為想要的方向前進(無論是繼續還是結束關係),但現在他更加謹慎了,他說:「治療建議是建立在一個機率模型上:如果你離開,可能你會更快樂,可能你的孩子會過得很好,可能你和孩子的關係完全沒有影響。但是機率模型是以不確定性為基礎。人們對統計學家納特‧西爾弗(Nate Silver)預測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可能會贏得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感到憤怒,儘管西爾弗已經表示希拉蕊有33.1%輸掉的機率。所以,從機率角度來看,如果你離開,你和孩子還是有可能不快樂,你和孩子的關係可能會疏遠。對於重大的人生決定,我們只能做出最好的預測,並祈禱一切都能如願。」
不過,要怎麼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還是伴侶的問題呢?科曼提供了一些線索:你和伴侶之間的問題會反映在你跟朋友、同事、前伴侶或其他家庭方面的問題上。也許你從別人那邊得到的回饋是,你的行為比你想像中的更有問題。也許你正處於憂鬱情緒,而治療師或其他信任的人告訴你,情緒可能影響了你對關係的看法。
我們都有盲點,這些盲點掩蓋了我們怎麼讓伴侶做出與自己期望相反的行為。對另一個人的依戀(無論多麼舒適)也會招來從前的幽魂在家裡出沒,我們在童年未被滿足的需求可能會伴隨我們來到現在。承諾的避風港會讓我們變得懶散,忘記去做那些日常的行為,比如關愛、關心和感激,而正是這些行為讓關係變得愉悅和平衡。我們過往的創傷可能讓我們看不見自己的不討喜,彷彿只是為了證明我們有拒絕照顧者的權利。
這些建議都不能保證事情能跟想像的一樣順利,但它是一個線索,是一個可能性。雖然不是所有關係都能改善,但我們主觀的絕望狀態並不一定代表這段關係沒有救了,有時小的改進能帶來大的轉變。
另一方面,有些人對伴侶表達的需求不夠多。他們從開始一段關係時就太害怕被拒絕,不清楚自己有權得到什麼,太願意遷就他人。正如心理學家約翰‧高特曼(John Gottman)發現,大多數長期關係的結束並不是突然的背叛,而是千刀萬剮累積起來。每一天,這種被傷害或被誤解的感覺都沒有表達或解決,隨著時間累積逐漸削弱了關係。高特曼發現,那些擁有良好、長期關係的人會避免他所說的「天啟四騎士」:批評、蔑視、拖延和防禦。當這四項其中一個或全部成為持續狀態時,渴望和承諾就會逐漸枯萎。有些關係必須接近分手邊緣才會引起對方注意,因為對方並沒有發現另一半的不快樂。在你還很在意對方的時候,適度地表達自己的不滿是一個好方法。梅維斯‧赫瑟林頓(E Mavis Hetherington)對離婚的長期研究發現,當妻子向丈夫遞交離婚協議書時,多達25%男性對這個舉動感到震驚。
艾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在19世紀末期指出,在去除幾個世紀以來引導欲望的儀式、傳統、角色和期望的同時,我們也去除了知道已經抵達終點並停止繼續嘗試的能力,他寫道:「只要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我們就無法阻止自己。除了我們經歷到的快樂之外,我們還想像與渴望他人。如果一個人碰巧或多或少地耗盡了可能,他就會想像那些不可能——渴望不可能的東西。無論社會角色有多麼束縛與過時,但它們至少讓我們清楚知道,我們是該停下來聞身邊的玫瑰,還是耗盡所有精力去追求可能在山頭另一邊更美好的東西。」
也許攀爬值得一試,也或許你追求的根本不是玫瑰。但對幸福無止境的追求只會產生反效果:我們最後爭取到的的可能並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且錯過了原本可以更深刻、更有意義的人生。
原文出處:A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