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失落的城市:費滋傑羅《一個作家的午後》

《一個作家的午後:村上春樹編選 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中文版書封。

 

這篇寫於一九三二年七月,在費滋傑羅死後才發表。這篇和〈酗酒個案〉一樣,我在將近四十年前就曾譯過(當時的篇名採用外來語直譯英文的My Lost City),這次重新譯過。因為是我個人喜歡的作品,希望能譯得更貼切、更正確一點。

費滋傑羅在這裡以紐約這座城市為軸,述說自己的人生。當時的他才剛從歐洲回來,妻子塞爾妲患了精神病,一再住院、出院。而美國則正迎來黑暗的經濟蕭條時期,二○年代的繁華喧鬧已成過去,費滋傑羅的小說風格也被視為落後過時了。

但,他描述這座城市和自己的筆致,帶有細膩而堅定的抒情成分。感覺他好像不是用大腦構思,而是馳筆抒臆而成。文章得以說服人的能力,可能就是從這裡產生的。

──村上春樹

 

我所失落的城市

My Lost City

 

文|F. Scott Fitzgerald

 

  最初,我看到了一艘渡船輕緩地自澤西海岸啟碇,那一刻具體而微地形成了我的第一個紐約象徵。五年後,十五歲的我一下課就往城裡跑,就為了一睹《貴格會女孩》劇裡的伊娜‧克萊兒和《小男孩布魯》中的葛楚‧布萊恩。她們同時教我陷入了惆悵無望的單戀,徬徨的我無法在兩人之間做出選擇,因此她們混成了同一個美好的形影:女孩。女孩是我的第二個紐約象徵。渡輪代表著功成名就,女孩代表著浪漫戀曲。假以時日,兩者我多少都要擁有。還有第三個象徵,我卻不知失落在了什麼地方,這一失落就是永遠。

 

  五年多後,我才在一個昏暗的四月午後找到它。

  

  「噢,邦尼。」我大喊著。「邦尼!」

 

  他沒聽見,我的計程車沒跟上他,等車駛過半個街區後,我再度看見他的身影。雨把人行道地面滴成斑斑黑點,他穿了件坦克棕色雨衣,精神抖擻地在人群間穿梭,雨衣內搭配的也是棕色服飾;並驚訝地發現他帶著一把輕巧的手杖。

 

  「邦尼!」我又喊了他一遍,接著住了嘴。當我還在普林斯頓大學念書時,他已經是個紐約客了。他在越下越密的雨中拿著手杖一路疾行,我判斷這是他的午後散步,我既然不打算叫住他聊上一個小時,那麼我的赫然出現,對這個全心投入私人行程的邦尼而言,就成了打擾。計程車繼續跟了一段,我就這麼一路觀察,留下深刻印象:他不再是當初霍德宿舍裡那個靦腆的小生了──他踩著自信的步伐,沉浸在自己的天地裡,眼睛直直地望著前方。他在新環境中有股全然的自信。我知道他租了間公寓,與三個男人同住,大學時不能幹的事,現在百無禁忌,但是,還有些其他東西默默滋養著他,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那個新東西──大都會精神。

 

  在那一刻之前,我所見識到的紐約只有它示人的那一面──我就像傳說中從鄉下進城幫廚的狄克‧惠廷頓,看著眼前的大熊耍把戲目瞪口呆;也像個南部大區來的少年,對巴黎的繁華大道神魂顛倒。之前我來紐約只顧著去百老匯看表演,伍爾沃斯大廈和羅馬戰車賽橫飾的設計師、喜劇與問題劇的音樂劇製作人,他們絕對找不到比我更懂得欣賞的人,我對紐約風格與光采的推崇,甚至超越這個城市為自己打的分數。我向來不接受任何塞在學生信箱裡那些跡近來路不明的名媛舞會邀請,正因為我認為沒有任何真實舞會能比得上我心中描繪的紐約夢幻盛景。此外,我一廂情願認定是「女友」的她是個中西部人,全世界最溫暖的中心莫過於那裡,我眼中的紐約本質上是瞧不起人且無情的,唯有一晚特別。那晚,短暫經過紐約的她為麗池飯店的樓頂添上了一抹璀璨。

 

  然而不久前,我徹底失去了她,一心渴望融入男性的世界,見到邦尼,讓我想起紐約正是這樣的地方。一週前,費伊蒙席帶著我上拉法葉街打牙祭,在我們面前擺上的食物像一張鮮豔的旗幟撒開,這還有個名堂,叫作開胃小點,我們配著食物喝起紅葡萄酒,而酒液就像是邦尼自信揮舞的手杖般,大膽無畏地為我們開道前行──但這畢竟只是間餐廳,喝過酒我們還得開車渡過橋,回到內陸。紐約大學生的消遣去處,巴斯塔諾比、尚利、傑克等名店如今變得恐怖得不宜前往,儘管如此,我還是回到了紐約,唉,撥開一重重醉雲酒霧的我,一次次地覺得自己背叛了堅持至今的理想。我沾了點露水姻緣,但還說不上傷風敗俗,那些日子裡留下的回憶幾乎沒有一個是快樂的;就像厄尼斯特‧海明威有一回說,酒館就是開來給單身男人找殷勤的女人,其他人只是在糟糕的空氣裡浪費時間。

 

  但是,在邦尼公寓裡的那個晚上,人生甘醇安穩,比我在普林斯頓所愛的一切還乾淨純粹。輕輕吹奏的雙簧管樂音與外頭的市塵鬧聲交織一片,艱難地穿過層層厚重的書本透進房來;唯一不和諧的音調,只有某位仁兄撕開邀請函的清脆聲響。我正是在這裡發現了紐約的第三個象徵,並開始考慮租這樣一間公寓要花多少錢,盤算著有哪些朋友可以和我合租。

 

  門都沒有──接下來的兩年,我所能掌控的命運,就跟囚犯所能選擇的衣服一樣多。我在一九一九年回到紐約的那陣子,生活侷促,奢望在華盛頓廣場租屋過甘醇的清修生活根本是做夢。當務之急是我得在廣告業裡賺點錢,好去布朗克斯租間小到令人窒息的雙人公寓。我掛念的女友從沒見過紐約,她不是不想而是不笨。在這心煩不樂的陰霾中,我度過了一生中最為患得患失的四個月。

 

  紐約匯聚了所有世界誕生之初的霓光虹彩。返國的部隊沿著第五大道遊行,女孩跟著他們去到了紐約東區、北區──美國是最偉大的國家,空氣中洋溢著喜慶氣氛。當我星期六午後孤魂野鬼般地在廣場飯店的紅廳徘徊、或走進東六十街上一處處酒精瀰漫的花園派對,又或者和一群普林斯頓人窩在彼特摩爾酒吧小酌時,另一種生活時刻啃蝕著我的心──我布朗克斯的狗窩、我地鐵上小小的方寸之地、我每天病態依戀的阿拉巴馬來信──會有信來嗎?上頭會說些什麼?──還有我的破西裝、我的貧窮、我的愛。當我周遭朋友們的人生有模有樣地展開,我還奮力駕著自己的破帆船,不上不下地掙扎。在二十俱樂部裡,含著金湯匙的富家少爺圍著青春正盛的康絲坦斯‧貝芮特打轉、在耶魯暨普林斯頓大學俱樂部中,同學們歡聲笑鬧,慶祝戰後的首次重聚、在我不時走訪的富賈豪宅裡,堂皇氣派無所不在──我承認這些風景教人嚮往,也為自己投身浪漫不無後悔,但對我來說這些全是空虛。從熱鬧非凡的午餐到醉人至深的酒館,都一樣,這些地方教我急著回到克萊蒙特大道的家中──說是家,不過是因為或許會有信正等在門外。我的紐約大夢一個接一個被污染。記憶深處邦尼公寓的魔力,也在我和一個格林威治村邋遢肥胖的女房東碰面後,連同其他夢想一起幻滅。她跟我說儘管放心帶女孩回租屋,但這想法教我氣結,為什麼我非得是想把女孩帶回房間的人?我有女朋友了。我可以獨自去一二七街商圈漫步,然後怨恨那裡的欣欣向榮;或者去葛雷藥房買張便宜戲票,花上幾小時沉浸在自己對百老匯的舊日情懷。我是個失敗者──在廣告業裡混得普普通通,作家生涯遲遲無法起步。懷著對這座城市的恨意,我吼出聲,花光最後一分錢買醉落淚,然後回家……

 

  ……然而,紐約這座城市就是這麼難以預料。接下來我要說的,只是那段浮華日子裡上千個成功故事中的一個,卻是我自己的紐約故事裡重要的一段。在我重返紐約六個月之後,編輯和出版社的辦公室大門終於為我敞開,劇院經理求著我寫劇本,電影界問我要大銀幕題材。在我還沒弄清楚怎麼回事之際,我被接納了,不過他們眼中的我不是個中西部人,不是個超然觀察者,而是紐約想要的一個成功典範。這個說法得從一九二○年這座大都會的狀況說起。

 

  當時的紐約已經是座高樓聳立的白色城市,繁榮的活動熱鬧延燒,空氣中普遍有種難以言喻的氣氛。和所有人一樣,專欄作家F‧P‧亞當斯熱切捕捉著這股獨特的群眾脈動,卻又像是從窗戶裡往外偷看般羞怯。社交界與本土藝術尚未水乳交融──當時藝文界的金童玉女愛倫‧馬楷和歐文‧柏林還沒結婚。一九二○年的市民還看不出彼得‧阿諾筆下的芸芸眾生有什麼意義,而除了F‧P‧亞當斯的專欄外,專門討論大都會活動的報刊版面付之闕如。

 

  接著,一夕之間,「年輕世代」這個概念指的就是眾多紐約生活元素的融合。只有五十歲左右的人會佯裝「四百名流」這種老派人依然活躍,麥斯威爾‧波登海默才會說還有哪個波希米亞人憑著顏料和鉛筆就能闖出名堂──揉合了亮麗、歡樂、活力元素的生活風潮當時已展開,緊接著社會上首次出現了比艾蜜莉‧普萊斯‧波斯特硬梆梆的紅木大桌晚宴更有活力的社交型態。此時的社交型態催生了雞尾酒派對,也因此提高了公園大道的品味,然後,第一次有受過教育的歐洲人考慮到紐約一遊,比起苦哈哈地深入了無新意的澳洲荒野淘金,紐約來得有意思多了。

 

  不過短短時間,在還來不及證明我扛不起這塊招牌之前,我這個不比駐地六個月的記者了解紐約,也不比待在麗池飯店候舞區的無賴熟悉紐約社交圈的傢伙,不只被推身站上時代代言人的位置,也成了同一個時代的樣板產物。我──或者該說是「我們」──並不真的明白紐約對我們有什麼期待,只覺得無比困惑。踏入大都會闖盪幾個月後,我們幾乎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對自己到底算什麼東西也沒概念。往市民噴泉縱身一跳,或是做了一點碰觸法律邊緣的事,就足以讓我們登上花邊版面,我們說過的話被引用在各種我們自己全然不懂的領域。事實上,我們的「聯絡圈」就只是六個沒結婚的大學朋友,以及幾位文學界舊識──記得有一個聖誕節我們落了單,那幾天我們在整座城市裡找不到半個朋友,也尋不到半處能前去拜訪的宅邸。既然找不到可依附的人,我們就作為彼此的核心,漸漸地,我們喜歡興風作浪的性格磨去了稜角,融入了紐約當代風景。或者可以說,紐約也不記得我們了,只是任我們在此停留。

 

  這篇文章並不是要記錄紐約的變遷,僅僅是想寫出撰文者對這座城市觀感的改變。在一九二○年的困惑中,我記得自己在某個炎熱的星期天夜裡,坐在計程車頂迎著空蕩蕩的第五大道兜風,還有一次我在涼爽的麗池日式庭園與教人懷念的凱‧羅芮兒以及喬治‧尚‧內森共進午餐;我一次又一次通宵寫作,為了支付小公寓的高昂租金,還買了不中用的豪華轎車。第一波地下酒吧來到、蹣跚步舞落伍了、蒙馬特成了最時髦的舞廳,在那裡還看得到莉莉安‧塔什曼甩著一頭秀髮,穿梭在酒醉的大學男生之間。那時的百老匯劇院演著《嬌女落凡塵》和《神聖與世俗之愛》,而在《午夜嬉遊》的演出現場,你和瑪麗安‧戴維斯肘碰著肘共舞時,不期然還會在少女歌舞團中認出青春活潑的瑪莉‧海伊。這一切感覺離我們好遠;或許每個人對自己身處的社會環境都感覺有ㄧ段距離,我們覺得自己就像是穀倉裡的孩子,整個穀倉又大又亮,很多角落我們都沒去過。我們被格里菲斯找去他在長島的工作室,兩人在《國家的誕生》電影導演面前簌簌發抖;後來我才意識到,在這座城市為全國源源挹注大量娛樂背後的,不過是一大群迷失、寂寞的人們。電影演員的世界和我們很像,我們身在紐約,卻不歸屬於此。紐約對自己創造出來的世界幾乎毫無認識,也缺乏中心:第一次見到桃樂絲‧紀許時,我感覺我們倆像是並肩站在北極,而天空還繼續飄著雪。從那時起,他們都找到落腳的家,但並不一定是在紐約。

 

  無聊的時候,我們就用法國作家於斯曼的那種乖僻眼光打量自己的城市。某天午後,我們獨自在「公寓」裡吃了橄欖三明治,喝了一夸脫柔依‧亞金斯送的布什米爾威士忌,接著出門走進剛剛開始施展魔力的城市。我們聽著計程車上斷斷續續的搖擺樂,穿過一扇扇陌生門戶,走進一間間陌生公寓,度過一個個輕柔的夜晚。最後,我們與紐約合為一體,它緊跟在我們身後,走進每扇大門。即使是現在,我走進許多公寓時還是有種自己曾經來過這裡,或者去過同一戶的樓上樓下之感──是我在醜聞夜總會差點當眾脫去外衣那晚嗎?還是(隔天早上讀到報紙標題我驚訝不已)「費滋傑羅出拳,警官落入塵世樂園」那夜呢?出拳伸腳可從不是我的成就,我試圖還原導致韋伯斯特廳事件結局的一連串經過,但徒勞無功。最後,我還想起了那段時期的一件事。某天下午我搭著計程車,兩旁是高聳入雲的大廈,天空呈現出粉紫與玫瑰色,我開始哭泣,如今我擁有了想要的一切,但我知道自己此後再也不會經歷這種快樂了。

 

  像我們這樣在紐約地位朝不保夕的人,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在孩子快出生前回到中西部聖保羅老家,畢竟讓新生兒待在惑人的光燦與寂寞中似乎並不合適。但是一年後我們就又回到紐約,重覆過去的生活,但已經不怎麼喜歡這些事。我們歷經了許多風雨,儘管如此,我們還是保有幾乎像是初登場般的純真,比起觀察別人,我們更喜歡扮演被觀察的角色。純真本身沒有盡頭,但隨著心智事與願違地成熟,我們開始看見紐約的全貌,接著試著為必將改變的自己,保留一部分純真。

 

  一切都太遲了──或者說一切都變得太快。對我們來說,這座城市難免與或溫和或荒誕的酒神娛樂連繫在一起。我們只有在重回長島時能找回清醒,卻也不是每次都靈。迎合這座城市對我們並沒有好處。我的第一個象徵如今只剩回憶,因為我明白了一個人的成就不假外求;我的第二個象徵變得稀鬆平常──一九一三年我只能從遠處崇拜的兩位女演員,後來就出現在我們家用餐。這讓我內心充滿某種恐懼,害怕就連第三個象徵也會變得黯淡;害怕在這座不斷加快的城市裡,再也找不回邦尼公寓的寧靜。邦尼結了婚,而且快當爸爸了,其餘朋友去了歐洲,還單身的人則去到比我們家地方更大、社交更熱絡的宅邸學經驗。這一刻的我們「認識每個人」──這也就是說,拉爾夫‧巴頓會把他們大部分人畫成首演之夜的管弦樂團一員。

 

  但我們已經無足輕重了。拜飛來波女郎的活躍所賜,我前幾本描寫她們的書大受歡迎,但到了一九二三年,她們已經顯得落伍──起碼東區的情況如此。我決定要寫齣轟動百老匯的大戲,但百老匯派探子前往大西洋城,提前打消了我的想法,也因此,我在那一刻覺得我和這座城市沒什麼可以給彼此的了。我要帶著我呼吸慣的長島氛圍遠走高飛,並且在陌生的天空下,賦予它形體。

 

  再次見到紐約,已經是三年後。船舶逆河而上,暮色中,城市像雷霆萬鈞地在我們眼前轟然出現,夾岸的白色冰河像是橋纜一般,自紐約下城俯衝而下,接著一路攀往紐約上城而去,泡沫閃耀的流光與星光輝映,宛若奇景。甲板的樂隊演奏起來,這城市的壯麗教這進行曲顯得微不足道,不過是小打小鬧的叮叮噹噹。從那一刻起,我明白無論我多常離開,紐約已經是家了。

 

  城市的節奏一夕改變,隨之而來的金色喧騰淹沒了混沌不明的一九二○年,我們的許多朋友這幾年漸漸變得富有。但紐約的躁動在一九二七年瀕臨歇斯底里,派對變得越來越盛大──比方孔戴‧納斯特所舉辦的那些派對,大有與傳說中上個世紀九○年代的舞會互別苗頭的味道;腳步越來越快──鋪張浪費的飲食為巴黎立了榜樣;表演的範圍更加廣泛、大樓更加高聳、道德更加鬆動、酒水更加便宜;但種種好處並沒有真的帶來相等的快樂。年輕人早早沒了力氣 ──他們才二十一歲就心腸硬,身子懶,而除了彼得‧阿諾之外,沒有人交出什麼新玩意;或許彼得‧阿諾與他的合作者已經道盡了爵士大樂隊說不出的這段紐約繁榮歲月。許多原本不是酒鬼的人,如今一週裡有四天縱情狂飲,焦慮感四下蔓延;普遍的焦慮促使一個個小團體凝聚,宿醉就像是西班牙的午睡傳統,成為了日間的尋常風景。我大多數的朋友都喝得太凶,他們與這個時代越是合拍,喝得越是起勁。也因此,與那段時日裡紐約給人的甜頭相比,努力工作毫無光采可言,人們發明了一個損人的字眼:好好依照規劃工作成了一門「勾當」,而我從事的正是文學這門「勾當」。

 

  我們搬到了離紐約幾小時車程遠的地方,而我發現自己每回進城都會給種種場面攪得心煩意亂,幾天後搭上返回德拉維爾的火車,我還處在有些筋疲力盡的狀態。全城各區都已變得不怎麼教人喜歡,但在一片漆黑裡搭車穿越中央公園往南邊的五十九街走,看著街面的燈光穿破樹間的那一刻,我總能找回全然的平靜。再一次,我失落了這個城市,紐約冷冷地包裹在神祕與應許之中。但我無法脫離太久──就如同勞動者必須在這座城市的肚子裡辛苦生活,我也同樣被迫要生活在它失序的思維之中。

 

  地下酒吧的風潮從耶魯與普林斯頓校刊中大打廣告的高級酒吧轉向了啤酒園,那裡會有面目猙獰的黑幫兄弟盯著你進行這項德國傳統優良娛樂。接著風潮又轉往了陌生、甚至更加罪惡的地點,那裡的小伙子會板著一張硬邦邦的臉孔打量你,毫無愉快可言,只剩下野蠻,破壞了我出門度過全新一天的興致。回到一九二○年,一位商場新星不過是提議在午餐前來杯雞尾酒,都教我驚訝不已。然而來到一九二九年,市中心一半的辦公室裡有烈酒,一半的大樓裡藏著地下酒吧。

 

  我逐漸意識到地下酒吧以及公園大道的變化。過去十年裡,格林威治村、華盛頓廣場、穆瑞丘、第五大道的豪宅彷彿消失了,或是變得不再具有任何意義。蛋糕和馬戲團賺飽、掏空、愚弄了這座城市,最新幾棟超級摩天大樓所激起的熱情,用一句新流行語「喔,是嗎?」就足以概括解釋。我的理髮師投了五十萬進入股市,豪賭一把之後退休了,而我留意到前來桌邊向我鞠躬或沒打算向我鞠躬的餐廳領班,無不遠遠、遠遠比我來得有錢。這真是太沒意思了,我再度受夠了紐約,上了船多好,船上也有狂歡不休的酒吧,一路載著我們前往貴得離譜的法國套房。

 

  「有什麼紐約來的消息?」

  「股市一直上漲。有個嬰兒殺了歹徒。」

  「沒別的事嗎?」

  「沒了。街上的廣播好吵。」

 

  我曾以為美國生活沒有第二幕,但紐約的繁榮歲月毫無疑問還有下一幕。聽到遠方傳來沉悶的巨響時,我們人在北非某處,就連沙漠最深處的荒原都聽得見餘音蕩漾。

 

  「那是什麼聲音?」

  「你聽見了嗎?」

  「那沒什麼。」

  「你覺得我們該回家看看嗎?」

  「不用──那沒什麼。」

 

  兩年後的一個漆黑的秋天裡,我們再次見到了紐約。經過有禮到可疑的海關人員,接著我低著頭、拿著帽,滿心虔敬地走過這座回音裊裊的墳塚。在城市殘骸中,幾隻孩子氣的遊魂依舊在玩耍,裝出還活著的假象,但那張輕薄的面具完全掩飾不住他們激動的聲音和發紅的臉頰。雞尾酒會──最後一位嘉年華會的空洞倖存者──迴盪著傷者的泣訴:「開槍斃了我吧,看在老天份上,誰來斃了我吧!」垂死之人呻吟著、慟哭著:「你看到了嗎?美國鋼鐵又跌了三點──」我的理髮師回到他的店裡工作;餐廳領班再次來到桌邊向客人鞠躬──如果還有客人可以鞠躬的話。在這片斷垣殘壁中,那座像斯芬克斯般孤獨、費解的帝國大廈拔地蓋起,依循慣例,我總是在臨走前登上廣場飯店的樓頂,眺望最遠的地方,向這座美麗的城市道別。所以現在,我踏上了最新、最宏偉的大廈樓頂。接著我明白了過來,一切得到了解釋:我發現了這座城市至高的錯誤,它的潘朵拉之盒。當滿心驕傲的紐約客爬上這裡,將沮喪地發現眼前的景象在他意料之外,這座城市並非如他所以為是由連綿無盡的峽谷形成,它亦有極限──從這棟最高的建築遠眺,他第一次見到這座城市其實是沒入四面八方的鄉野,真正無邊無際的是綠地藍天,紐約只是它的延伸。驚駭地認識到紐約終究只是一座城市,不是一個宇宙的一剎那,他心中所樹立的輝煌精神指標轟然崩塌。而這就是市長阿弗瑞德‧W‧史密斯輕率送給紐約市民的禮物。

 

  至此,我道別了我失落的城市。在清早的渡船上往城市望去,它不再輕訴著夢幻般的成功與永恆的青春。在空蕩蕩的鑲木地板上飛騰的爵士俏女,也不再勾我懷想一九一四年的夢幻女郎那無以言喻的美麗。至於邦尼,那個自信地揮著手杖走入嘉年華會迴廊的人,如今靠向了共產主義,憂心著南方廠工和西部農人所遭受的不公義,換作十五年前,他們的聲音根本無法穿透他的書房。

 

  除了記憶,一切都失落了。有時候我會這樣假想,想像自己正好奇地讀著一九四五年發行的某份《每日新聞報》:

 

五旬男子紐約失控逞兇
日前爆出愛巢藏嬌的費滋傑羅證實已遭兇手憤而持槍殺害

 

  所以,或許有一天我注定會回來,在這座城市裡尋找我讀過的新體驗。但此刻,我只能放聲大喊我已失落那燦爛的美夢。回來吧,回來吧,那閃閃發亮與潔白的夢想!

 

 

(本文為《一個作家的午後:村上春樹編選 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一個作家的午後:村上春樹編選 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 ある作家の夕刻-フィッツジェラルド後期作品集
作者:史考特.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
出版:新經典文化
日期:2022

[TAAZE] [博客來]

你可能會喜歡

魯保羅變裝皇后秀的當代讀法:《胡利安是隻美人魚》

都是你要我們重新相信魔法!《尋找小魔女Doremi》

當雨果觀落陰大仲馬:《諸神上桌》

跟你說多少次,晚上不要確認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