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avid M Peña-Guzmán
夢,生物身體休息,但精神依然遊蕩的所在。人類對動物夢的興趣不是新鮮事,19世紀的自然學家,比如查理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從演化角度詳盡地記述了其他物種的夢境,以闡明我們與其他非人類同伴的思想存在於一個自然的連續體中,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The Descent of Man)一書中寫道:
「沒有人預期低等動物思想自己從何而來,從何而去──什麼是死,什麼是生等等。但是,我們能確信一隻擁有出色記憶力和想像力的老狗(如它的夢所示),從來不會在夢裡回憶過去追逐過程的樂趣嗎?這是一種自我意識的形式。」
其他動物或許不會深入思考存在的問題,但做夢的事實證明了它們也擁有強大的記憶力與複雜的想像力。
遺憾的是,思想家對動物夢的興趣在20世紀初開始減弱。科學歷史學家伊萬‧摩勒斯(Iwan Rhys Morus)解釋說,生命科學在這個時期感受到一股龐大壓力,必須模仿物理科學的方法,並按照其形象塑造自身。在這種新的研究氛圍中,動物的精神層面不容易用物理或機械原理來解釋,因此幾乎不可能像從前那樣在科學想像中佔主導地位。
這種壓力一直伴隨著我們直到今天。雖然科學態度已經有所轉變,但我們不難發現一些傑出的科學家仍堅持認為,科學應該遠離任何關於其他物種的精神狀態問題,尤其是探討動物夢境的辯論。在他們看來,這些辯論毫無意義,因為只要我們無法直接接觸其他物種的生活經驗,就應該遵循路德維希‧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建言:「對於不能言說的事情,我們必須保持沉默。」
不過,新發展的做夢與動物睡眠研究開始推翻了這種觀點,表明其他動物也會做夢;在進入夢境後,動物同樣拋開了真實世界,投身至一個自己所創造的虛幻且超自然的世界。這些發展值得人類持續關注,因為它們提出了一些基本問題,比如動物是「誰」,其思想如何運作。
我們的問題奠基於知識論:人類如何知道動物有沒有做夢?當對象是人類時,我們接受兩種相關證據:第一人稱證據,以做夢者自己的口頭敘述形式產生;第三人稱證據,通常採取的形式是探索夢境體驗的神經關聯,以及對睡眠行為的解釋。誠然,隨著研究對象從人類變成非人類,我們失去了所有的第一人稱證據,因為其他動物無法把夢的經歷闡述給人類聽。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仍然無法從動物夢境瞭解到一些有意義的東西,只要我們願意篩選相關的神經和行為證據。
讓我們先從神經的方程式開始。雖然夢境專家對於做夢的神經信號是什麼,以及它們在大腦中所處的位置存在分歧,但人們普遍認為有兩個神經事件值得注意:一個是在快速動眼期觸發做夢的PGO波,這是人類睡眠週期中做最多夢的階段;另一個是θ波(從4到12赫茲),每當意識以夢境形式侵入睡眠時,它就會有規律地出現。
有意思的是,PGO波和θ波可以在許多非人類物種身上檢測出來:無論是演化上與我們接近,比如非人類的靈長類動物,或是在演化上與我們非常遙遠,比如斑馬魚,都能檢測出PGO波。與此同時,在很多哺乳動物身上(尤其是海馬迴中)已經充分紀錄到θ波的存在。
專研夢境的認知神經學家安蒂・雷文索(Antti Revonsuo)解釋說:「θ波的規律在慢波睡眠中消失,但在快速動眼期會重新出現。與此同時,海馬迴的θ波規律跟那些對生存至關重要的環境訊息變化所做出的反應行為有關:例如,貓的捕食行為和兔子的獵物行為。這說明在快速動眼期,人們會獲取對生存至關重要的資訊,將其與過去經驗結合,為未來的行為反應提供策略。」
雷文索是「做夢威脅模擬理論」之父,該理論認為睡眠期間大量的電化學變化為大腦運行了模擬現實的舞台,使我們能在「離線」狀態下演練重要的生存技能。他認為這種模擬現實的功能,肯定是從祖先環境中逐步演化而來,使我們的祖先比競爭對手更有適應性優勢。但這種環境從何而來仍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特別是當人類並非唯一在睡覺時進行演練(做夢)的動物。
其他動物在睡夢中會創造虛擬實境的觀點得到了心理重播(mental replay)研究的支持。心理重播是一種神經元事件,睡眠中的大腦會重播清醒時的生活片段,例如鳥類在睡覺時重播叫聲,以便更快地記住;老鼠也會重播清醒時的片段,只不過它們更偏像重播視覺體驗,而不是聽覺體驗。
在2021年發表的動物做夢的論文中,作者們指出,儘管並不是所有的心理重播都預示了夢境事件,但有些確實如此。這表明對動物來說,睡眠不是一種漫長而單調的精神沉睡,而是一種波動的精神實境,時不時伴隨著有知覺的意識,作者們引用了關於心理重播的最新研究寫道:
「這些證據可能指向重播過程中的一些有意識的體驗,這些體驗或許可被概念化為動物做夢的一種形式,如同人類做夢的視覺體驗和情感特質。動物的這種情況特別容易發生在快速動眼期,而人類同樣也是經常在快速動眼期頻繁做夢。」
這項研究的作者們認為,「有意識的體驗」遠超出了哺乳動物的範圍,延伸到鳥類和昆蟲。也就是說,蜜蜂也會做夢。
相應的睡眠行為補完了所有神經科學證據。長久以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都知道,動物睡覺時的行為(現在被稱為夢的行為)揭示了它們在夢境所發生的事件。當一隻動物睡覺時表現出快速的眼部運動、發出聲音、奔跑或戰鬥,很可能是它正處於一個虛擬實境裡,而做出的行為在虛擬實境中有其意義。
比如黑猩猩在睡夢中說話的例子。1990年代,靈長類動物學家金伯利‧穆科比(Kimberly Mukobi)發現,受過美國手語訓練的黑猩猩在睡覺時會比出正確無誤的手語。她觀察到一隻名叫盧利斯(Loulis)的黑猩猩在半夜做出了「好」的手語。而且盧利斯不是唯一一個,一些黑猩猩也會比出其他手勢,包括瓦蕭(Washoe)會比出「咖啡」的美國手語。
有趣的是,夢話在人類睡眠中也很常見,而且經常與做夢有關,而聾啞人士的夢話則被稱為睡眠手語。穆科比引用了一篇可追溯至1930年代的研究,指出「聾啞人士手指活動的增加與做夢的頻率有關」。根據這項研究的證據表明,黑猩猩睡覺時比出的手語是夢境體驗的潛在表達,他們睡覺時比出手語很可能是因為在夢境裡也比手語交流。
章魚可能也有自己的夢境,從它們睡覺時呈現的斑駁顏色中可以看出。不過,這些表現是否符合夢話的標準,取決於人類是否接受它們代表溝通行為的理論。無論如何,顯然我們不能再把做夢的理論局限在人類或哺乳動物範圍之內。
動物做夢的哲學影響極其巨大,而它們可能因每個人對夢的認知與觀點差異而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哲學家認為夢是想像;有些人認為它們是信念;還有一些人認為它們是幻覺的分支。這裡沒有正確或錯誤答案,但每個立場都有不同的影響。
如果夢是想像,是否代表動物可以生成與其物理環境不相符的感官圖像?動物能「呈現」缺失的東西嗎?
如果夢是信念,是否代表動物可以形成對世界的信念?如果是這樣,這對人類的哲學觀點意味著什麼?其他動物的夢是否能回應「我們的大腦如何運作」的哲學問題呢?
如果夢是幻覺,那動物能區分感知與幻覺嗎?又會對「即使是人類也不可能從內在區分幻覺與真實感知」的理論產生哪些影響呢?
關於做夢的本質和功能,其他理論可能會對我們理解動物意識產生不可預見的影響,包括:一、沒有豐富的情感生活就不可能做夢的理論;二、夢包含了自上而下的心理因素的理論;三、夢能幫助我們解決現實問題的理論;四、夢有助於創傷癒合的理論;五、夢塑造了我們對自我的敘述感的理論;六、夢是認知行為的理論;七、夢是願望實現形式的理論;八、夢是無意識的闡述的理論。
這不是說我們必須接受上述任何一種觀點,但矛盾的是它們都產生了相同的結果:它們揭示了其他有思想的生命形式中迄今未知的社會、認知與情感的複雜性;它們揭示了其他做夢者精神生活中的色彩、和諧和美麗,而人們直到現在才知道。
儘管令人興奮,但探索動物夢境必須謹慎。首先,我們必須尊重自然的多樣性,不要先入為主認為所有生物的夢都跟人類一樣。在所有的可能性中,不同的動物構建夢境的方式,與其構建清醒現實世界的方式是一樣的——即根據物種的感官、知覺、情感和認知能力等特質,以及它們自身的發展軌跡與生命歷程的獨特性。
例如,大部分的人類夢境都有大量的視覺內容,但其他動物的夢或許不需要同樣多的視覺內容,或者完全不需要。它們也不需要產生相同的睡眠行為,大多數人類在快速動眼期,眼球會不斷地快速移動,但老鼠的鬍鬚也會快速移動,這或許是因為在它們對世界的體驗中,觸覺比視覺更重要。馬會做出快速的鼻唇運動,也許是聽覺發聲對它們特別重要。還有什麼其他的睡眠行為可能會洩露各物種的秘密呢?我們應該在睡著的虎鯨、鴕鳥、老鷹、飛魚或鰻魚中尋找什麼樣的行為?答案是: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抱持開放的心態。
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在1970年的詩作《動物之夢》(Dreams of the Animals)中完美地捕捉到這種生物多樣性,她所寫的每一種動物都「按其種類」做夢,意即動物的夢不會脫離物種的演化遺傳,生者從祖先那裡所獲得的一系列優勢與劣勢、自由與負擔、利弊等與生俱來且不可剝奪的權利。
同時,遺傳繼承也不會壓倒個體差異,動物並沒有帶著一套最終確定的特定物種夢境來到世界。因此,並不是一個物種的所有成員都註定要一次又一次地做同一種夢(或一組夢),直到他們咽下最後一口氣。愛特伍在這首詩的其他部分解答了這個問題,她指出即使每一個物種都根據其種類做夢,但生命歷程為每一個個體注入了無盡的差異性。
每一個夢都反映了做夢者作為物種成員的身份,以及他們作為個體獨有的好奇心、欲望和恐懼。也許所有的狐狸都做著「狐狸種類」的夢,但每隻狐狸都有專屬自己的「狐狸夢境」——而這些夢的結構,反映與投射了做夢者的性格和經歷。
原文出處:A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