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上存在著許多迷思與陰謀論,有些貌似無害:譬如「登月只是造假」、「蜥蜴人控制著深層政府」;有些則影響了政策走向:「究竟全球暖化是不是真的?」不過大概很少有陰謀論促成了近六百萬人的大屠殺。這一切都要從一戰後的德國講起。
1919年5月,德國外交部長烏立克・馮・布羅克多夫—朗索(Ulrich von Brockdorff-Rantzau)回應和平條約草案說:「德國經濟將被摧毀……這等於否決了德國人民的生存權。」
一戰結束後,德國戰敗了。然而,由於沒有太強烈的「戰敗感」(國境內沒有什麼死傷),德國人容易忽視這個鐵錚錚的事實:戰勝國加諸於德國及其盟國的和平條約,是德國戰敗與投降的直接後果。1919年6月28日,德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但這不是許多德國政客所樂見的「平等談判」結果。
這一切直接源自1918年11月的停戰協議,該協議意味著戰爭暫時停止。1918年夏天,協約國的攻勢將德軍從法國和比利時趕回德國邊境;越來越多德國士兵和前線軍官集體投降——無疑是軍隊失去凝聚力的徵兆。德國高層軍官非常清楚,戰敗迫在眉睫。
但是,以勇敢和耐力為核心信念的暴力組織「軍隊」,卻很難坦承自己的失敗。1918年夏天,許多德國軍官都已經讀懂了戰敗的種種跡象,但總司令埃里希‧魯登道夫將軍(Erich Ludendorff)卻不斷向文官政府謊報,聲稱「戰爭還沒分出勝敗,有大量的後備軍隊可運用,敵人正遭遇龐大的損傷」。
直到9月29日,魯登道夫才終於向軍隊領導層承認戰敗。他要求組成一個全新的民主政府,而新政府必須呼籲「停戰」。因為如果不這麼做的話,軍隊就會全面潰敗。然而,魯登道夫提出的「停戰」方法,其實只是「投降」的委婉說詞,並在各個層面預示了《凡爾賽條約》的條款:所有被佔領的領土與亞爾薩斯—洛林將立即歸還協約國;交出重型武器、軍艦、潛艇、數千輛卡車和火車;同意支付戰爭賠償;協約國將佔領萊茵河左岸與右岸的大片地區。
軍隊無法繼續戰鬥下去,當數百萬名士兵抓緊機會渡過萊茵河回家時,軍心早已全面潰散。然而,德國人民對於前線的危急始終一無所知,嚴格的審查制度與軍隊每天傳回的假新聞,突然其來的停戰消息感覺才是假的。還有一點也很重要:除了1914年的小規模例外,戰爭基本上沒有在德國境內爆發。與敵人承受的損傷不同,德國人民沒有遭受直接的暴力與破壞,反而從被佔領的法國北部、比利時、波蘭、塞爾維亞、羅馬尼亞、義大利北部和烏克蘭的資源開發受益(儘管這些資源大部分挪為軍用)。因此對於戰敗消息,德國人民並沒有眼見為憑的「直觀證據」。
這樣的認知失調導致了「被壓抑的失敗」:否認戰敗的事實。而德國政客在這方面串通一氣,違背了常識與良知。12月10日,當疲憊不堪的部隊返回柏林時,德國總理、社會民主黨領袖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向部隊致意說:「沒有任何敵人能打敗你們。」
艾伯特的用意可以理解:歡迎軍隊返鄉,感謝士兵的犧牲奉獻,並盡可能地確保軍隊對現在這個戰敗的弱小新國家還保有忠誠度。然而,艾伯特不知不覺促成了民主德國歷史上兩個最為惡毒與致命的迷思:「背刺傳說」與「被支配的和平」,前者成為了二戰期間猶太人被默許屠殺的主要理由之一。
由於戰敗的感覺不明顯,加上艾伯特激勵士兵的言論,如果德軍真如艾伯特所說「沒有在戰場上被打敗」,那肯定是「有人背刺德國」。因此,德國社會盛傳著一個陰謀論,相信德軍依然很猛很厲害,都是因為有背刺仔(主要是猶太人還有愛鬧事搞罷工的『左膠』)與敵人串通,德國才不得已投降。
這樣的氛圍在納粹上台後達到高峰,納粹先後把共產黨人跟猶太人送進集中營時,德國民眾並沒有大力反對。因為民眾可能或多或少覺得,國家要打仗的話這兩種人很有可能賣國,不如先關起來再說。這種「懶得管的情緒」若要做個最粗淺的類比,或許有點像是:假如中國武力攻擊台灣,政府把可能跟敵人串通的政黨或群體先集中關押預防通敵,你認為這時民眾會因此上街抗議嗎?
在協約國最後通牒即將截止前的緊張時刻,德國政府盲目地贊同了民族主義者的陰謀論,時任德國總理菲利普‧謝德曼(Philipp Scheidemann)公開聲明:「願那些陷我們於枷鎖之中的黑手(背刺仔)萎縮。」
另一個迷思「被支配的和平」跟和平條約有關:民族主義者與後來的納粹都宣稱,德國所有的問題都源自和平條約,但真的是這樣嗎?無論德國民族主義者假裝對和平條約的內容感到多麼「屈辱」,德軍當時已經不可能繼續與協約國作戰。德軍第二號人物、參謀部總長威廉・格勒納將軍(Wilhelm Groener)在1919年5月14日總結說:「這些(來自西部戰線將領的)報告清楚地表明,我們在西線的戰事中完全沒有戰力可言。」
大多數德國人都同意條約內容很苛刻,卻宿命地接受了簽署的必要性,因為如果不簽,德國就會被協約國入侵佔領,而城鎮和鄉村將被摧毀殆盡。但還有許多將領一心認為軍隊可以繼續抵抗:如果已經不可能保衛西德,軍隊應該還是能守住「在東德的老普魯士核心的完整性」。
不過這只是浪漫的空想。格勒納警告,如果拒絕就代表德國領土被肢解,接著就是「德國人民的全面投降」。就連專橫的外交部長布羅克多夫—朗索也拒絕再戰,他預期盟軍的入侵將演變成災難,導致軍隊兵變發生革命(就跟先前的俄國一樣),從而產生新的秩序,而現在的德國就再也無法重寫命運。
正如德國民族主義者不厭其煩地宣稱,德國人面臨的殘酷現實是「被支配的和平」。這方面他們沒有完全說錯:作為勝利者的協約國,理所當然地向失敗者發號施令,但條約內容真的苛刻嗎?或者對誰來說很不公平?
從兩個面向來看:德國期望的和平條約版本,以及跟其他在1918至1920年間簽署的和平條約比較,《凡爾賽條約》其實已經是相對溫和的和平條約,它給予了德國相當大的發展自由。假如一戰最終由德國戰勝,那德國只會繼續無情地剝削、佔領、吞併和索取賠款(他們已經在1918年迫使蘇聯簽訂《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時做過),然後建立一個由德國主導的歐洲集團。
相比之下,《凡爾賽條約》的領土和經濟條款較為寬鬆:《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剝奪了俄羅斯三分之一的歐洲領土,而且是最富裕的三分之一;匈牙利因為《特里阿農條約》失去了一半領土,而德國只失去了13%的領土和10%的人口,而且失去的地區的大多數人口不是德國人(主要是波蘭人和丹麥人),或者根本不想成為德意志帝國的一部分(例如亞爾薩斯—洛林)。
事實證明,任何意圖按照種族界限重新繪製歐洲地圖,以及激起民族獨立運動的做法,都能製造出某種不公正的「感覺」:波蘭自18世紀末以來就沒有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存在過,而協約國和德國都承諾要協助其獨立;《凡爾賽條約》將德國人占多數的西普魯士分配給波蘭以提供出海口,從而切斷了東普魯士與德國的連結,而德語人口在波蘭變成了四面楚歌的少數民族;捷克斯洛伐克也有德語人口(但他們從來都不是德國人,而是哈布斯堡人),就跟那些在匈牙利、南斯拉夫、義大利和羅馬尼亞的德語人口一樣。然而,德國外交部沒有忽視這個破壞東歐弱小新國家穩定的可能性,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德國外交部不斷嘗試與鄰國境內的德語人口培養關係,並秘密資助煽動叛亂。
《凡爾賽條約》將德國軍隊人數限制在10萬人,並且禁止徵兵,這其實讓絕大多數的德國人鬆了一口氣:1920年代乃至1930年代德國社會的主流民意是「永遠不要再發生戰爭!」客觀地說,雖然這侵犯了德國主權,但考量到鄰國對德國軍國主義捲土重來的擔憂,這是可以理解的做法。
但這項限制激怒了一部分的職業軍官與軍國主義者,戰爭對他們來說已經是一種生活方式:軍隊是一個大家庭,是躲避和平、工作、家庭與民主政治等複雜現實的避風港。他們拒絕接受戰敗事實,拒絕打起精神走出失敗的創傷,這些都成為民主共和的政治文化的致命傷。
不負責任的民族主義政客的花言巧語煽動了情緒。1919年之後很久,布羅克多夫—朗索多次譴責「強姦6000萬人民」的和平條約,德國「不會允許自己的身體被撕成碎片」,並指責法國總理克里孟梭(Clemenceau)把德國人民當成活體解剖的野狗對待。德國政客的憤怒主要集中在「榮譽」條款,第231條(民族主義者將其描述為「德國唯一的戰爭罪行」),以及第227至230條,規定引渡被指控犯下戰爭罪的軍官受審。
《凡爾賽條約》真的是一代又一代的學生被誤導所相信的「奇恥大辱」嗎?軍人的認同感與暴力民族主義密切相關,他們都身上帶著封建的「榮譽感」,拒絕接受軍事實力的現實,並且在失敗時感覺受辱。興登堡(Hindenburg)和魯登道夫等軍隊指揮官本應對派遣200萬名德國年輕人毫無理由地到戰場送死而羞愧,但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有過悔意。
在經濟方面,《凡爾賽條約》實際上讓德國比之前更加工業化(失去的領土主要為農業區),德國依然能成為歐洲最強盛的國家。不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為何還需要三個世界強國合力,才能打敗仍在復甦中的德國。
第231條為戰爭賠償提供了法律依據,這確實對德國經濟造成負擔。但話說回來,戰爭賠償可視為一種國際債務,當時的大多數國家也都有債務,而且就跟現在各國的債務一樣,它是可以逐步償還的。此外,對德國軍隊的限制也成為和平紅利之一,法國和英國都繼續維持著高昂的軍事費用。
到了1928年,德國經濟已經從戰爭與通貨膨脹中復甦;大多數德國人安居樂業,接受威瑪共和國與戰後的世界秩序。戰爭賠償順利地如期支付,後來擔任希特勒財政部長的德國帝國銀行行長亞爾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也承認,這些賠償德國是有能力償還的。
然而,一個由外交部秘密資助的競選機器,在德國內外大肆宣傳,攻擊和平條約的核心內容:戰爭賠償、「唯一的戰爭罪行」與其他國家的「少數民族德國人」問題。希特勒因此被判叛國罪入獄,但刑期很短,出獄後他開始重建納粹黨,譴責《凡爾賽條約》成為萬年不變的每日任務。1929年,納粹嘗試用全民公投反對旨在重新安排賠款時間的「揚格計劃」(Young Plan),藉此煽動民眾仇視《凡爾賽條約》與威瑪民主政府。但投票結果慘敗,85%的德國人不為所動。
此時的納粹已經把自己確立為最激進的反民主與反條約政黨,準備運用暴力言論和肢體暴力來挑戰「體制」。越來越多憤怒的年輕人轉而支持納粹,使其成為唯一一個政治目標與保守派(軍隊、興登堡總統及其秘密顧問團,以及傳統的民族主義者)一致的政黨。摧毀議會民主和現代福利國家,加上重整軍備與打破《凡爾賽條約》的枷鎖,是興登堡在1933年1月30日做出任命希特勒為德國總理這個致命決定的共同基礎。
那協約國是否應該為了通過「有瑕疵的」《凡爾賽條約》,必須對希特勒的崛起負起責任呢?從事後來看,我們可以說協約國確實在執行上不夠投入,也幾乎沒有嘗試去瞭解德國政治。在1920年代,勇敢的德國和平主義者向全世界通報了德國正秘密重整軍備的消息,儘管明顯違反了條約,但前協約國成員卻不願干涉。
從德國民族主義者的角度來說,他們永遠都不可能滿意勝利者所書寫的和平,因為同意就代表他們承認自己的失敗。更平衡的觀點是,協約國已經盡最大努力維持歐洲的新局面,並嘗試解決利益衝突。因《凡爾賽條約》誕生的國際聯盟在解決衝突方面比普遍認為的還成功,新秩序為德國提供了重新融入國際社會的機會(德國於1926年獲准加入國聯),只是那些一心想著復仇的人永遠不可能接受。
因此,責任不能全部推給1919年的決策者。他們不可能預見一名奧地利逃兵,出乎預料地當上德國最高領導人,屠殺無數的共產黨人與猶太人,並且再次發動了世界大戰。
參考報導:Irish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