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評界可能多年來都是一言堂

音樂變成經典的過程或許是與常識相反的,並非因為經典所以入選,而是因為一再入選所以成為經典。

 

  提及「史上最佳」和「歷來最偉大」的音樂清單,幾乎免不了總是囊括某些歌曲和特定音樂人──披頭四、滾石樂團、海灘男孩──這些樂團是如何在所謂的「經典化」過程中贏得一席之地的呢?當音樂人與其歌曲在這種清單上出現越多次,就越可能變成文化的一部分,最終被公認為所謂的「經典」。這些知名歌曲與音樂人的影響力可以持續數十年以上,即便這些歌曲距離其創作年代已經很久了。音樂學家拉夫‧馮‧阿潘(Ralf von Appen)和安德烈‧多林格(André Doehring)透過分析38個最佳歌曲清單,解釋了為何某些音樂人和歌曲能歷久不衰。

 

  馮阿潘和多林格將過往的「最佳音樂清單」整理成一份具權威性音樂的「元清單」(meta-list),並發現了一些趨勢。這份元清單的前30張專輯都收錄了四四拍的歌曲,曲長很少超過四分鐘,主要以英語演唱,而且1965年至1969年發行的專輯占比異常地高。他們還發現最令人在意的共同點:幾乎所有音樂人都是來自美國(43%)或英國(52%)的白人男性,披頭四就佔了前十名的四個位置。

 

  人們很容易得出這個結論:排行榜名次即為衡量熱門程度的指標,但研究者發現事實並非總是如此──「有許多更暢銷的專輯在音樂經典清單中被完全忽略」。此外,被忽視的還有黑人與女性音樂人,以及靈魂樂、藍調和嘻哈等音樂風格。

 

  研究者認為,影響更大的是「誰在做選擇」,而不是「他們選了什麼」。從社會學角度來看,負責選擇的人通常與自己所選擇的音樂人背景相似,也就是「西半球的白人男性」為主。因為要成為一個群體的成員,通常都會受到某些規範約束,馮阿潘和多林格寫道:「他們確實受規範限制,然後又繼續發展下去,使這個群體擁有與其他群體不同的獨特品味。」

 

  簡而言之,如果在某個時刻,一個群體決定了「披頭四是經典」的黃金準則,那在未來幾年這套標準就會延續下去。由於前幾代人已經定義了何謂黃金準則,即使日後沒有他們參與,「前人也已經把經典的錨定在了音樂大海之中」。

 

與其問音樂要具備哪些特質才能成為傳世經典,不如問「到底是哪些人擁有決定音樂品味的話語權」。

 

  研究還發現,儘管1960年代專輯看似不會對未來的選擇有影響,但事實並非如此。最明顯的原因在於「只有錄製、傳播和宣傳過的音樂才有機會被載入史冊」,而某些音樂人多年以來的品牌效應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舉例來說,精裝版的再版專輯、數位修復版專輯、從未發行過的素材選輯,以及周年紀念版專輯等等,這些重新銷售的做法都能讓從前的專輯持續在公眾心裡留下印象。

 

  馮阿潘和多林格寫道:「這套準則將世界各地流行音樂的多樣性,減少到非常狹隘的範圍之內,並以1960年代後期搖滾的標準,定義了何謂流行樂與搖滾樂。」因此,與其問音樂要具備哪些特質才能成為傳世經典,不如問「到底是哪些人擁有決定音樂品味的話語權」。

 

 

原文出處:J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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