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into having sex, I ain’t into making love
So come give me a hug if you’re into getting rubbed.
〈In Da Club〉—50 Cent,2003
英語有沒有某種對句能簡明地跳過眼花繚亂的詩意,只用幾句簡短的詞彙傳達微妙的意涵呢?作家丹尼爾‧萊文‧貝克(Daniel Levin Becker)答道:「有的,而且很多。」
〈In Da Club〉是五角(50 Cent)的主打單曲,歌詞大部分都在審視他的夜生活:酒精與毒品、汽車與珠寶,有發展機會的情人與討人厭的酸民。如果我們想從這首歌看見什麼,那就是五角是25%的享樂主義者,75%的街頭混混。所以他用這首歌為自己發聲,告訴人們他做過什麼,經歷過什麼,他的朋友是誰,他如何在這個世界生存下來。在經歷多年音樂事業的起起落落、失敗與爭吵、財富波動後,這首歌依然是五角不可磨滅的傑作。
一般來說,五角跟其他饒舌歌手一樣仰賴明喻、同音異義詞、押韻技巧,以及各式各樣的語義誤導。然而,〈In Da Club〉幾乎不玩文字遊戲,也沒有比喻和技巧。當他說你可以在俱樂部找到他時,他沒有在騙你;如果你要找他,他可能真的就在那裡;當他給你搖頭丸時,他甚至不會用暗語。這是一首非常直接的歌曲,彷彿一個毫不囉嗦的街頭老大遞給你的名片。除了其中一行,它被塞在了賣點(hook)裡,令人印象深刻卻毫不做作,也是五角歌曲毫不廢話的精髓:
「I’m into having sex, I ain’t into making love.」
他的意思很明顯就是:他才沒有時間談小情小愛。他不是玩弄女人的浪子,他就是個混混。沒那麼多廢話,做就對了。然而,這個關於角色定義的神來一筆,它字面所說的與傳達的方式是多麼不一致。從生物學來說,性行為跟做愛幾乎沒有區別,但從情感來說,兩者的區別卻是至關重要。這首歌讓他打進全球流行音樂市場,成為一個精明實際的饒舌巨星。在這首歌的每段副歌中,他反覆以語言、習語和隱喻來塑造自己的身份。
貝克指出,饒舌歌詞,即使是像〈In Da Club〉包含了大量瑣碎的詩意,也包含了廢話、可能性、精緻的字詞、不正式與輕鬆用語,有時更是同時出現。如果五角能以6秒的時間用20個字表達出巧妙、玄妙、笨拙和幼稚,其中的創造力、複雜性和矛盾的深度又是多麼豐富。
是的,非常多。
在當代美國文化中,饒舌音樂作為一種令人愉悅、巧妙和鼓舞人心的語言運用傳遞機制,一貫地以富含感染力的方式發揮作用。在很多層面上都是如此,從政治和概念到語音與句法,但貝克特別在意的是語義:對意義的創造與掌控。值得深思的是,饒舌樂的意義是什麼──它如何比看起來想表達的更少或更多。根據我們聆聽的方式;它如何迫使和挑戰我們去追隨它;它如何在我們的個人與歷史記憶形塑這些重要且迷人的想像與現實。
Let a nigga try me, try me
I’ma get his whole motherfuckin’ family
And I ain’t playin’ with nobody
Fuck around and I’ma catch a body
〈Try Me〉—Dej Loaf,2014
當Dej Loaf唱著「Try Me」的時候,聽起來就像是一個跟「Charlie」押韻的詞。「family」也是如此,因此它聽上去更像是「fahmly」,在這首歌整整三分半鐘的時間內,只有出現一個典型的「完美押韻」(scoring和boring)。歌曲裡有借押韻(slant rhyme),也有純粹的跌宕起伏。但這並不是說Dej Loaf不會押韻──任何人都會押韻──而是她決定不要完美的押韻,因為她覺得這麼做更好。
所有完美的押韻都長得一樣,而每一個不完美的押韻都以自己的方式不完美。完美的押韻告訴我們,單字與單字之間的關係永遠不會改變;跟「boring」押韻的詞你可以從字典裡翻找,但更確切地說,這麼做很無聊。而如果把family和body押韻就變得很有趣,她是怎麼做到的?她為什麼要這麼做?不完美的押韻:借押韻,尾韻(off-rhyme),近押韻(near-rhyme),半押韻(half-rhyme),懶押韻(lazy rhyme),延遲押韻(deferred rhyme),過度複合押韻(overzealous compound rhyme),波紋韻(corrugated rhyme),這些都能揭示創作者的耳朵、思想與為了聲韻所做的事情。如同神奇小子(Fabolous)的例子:
I’m ridin’ through the metropolitan, everybody hollerin’
Me I’m just acknowledgin’ with this million-dollar grin
Shine like a halogen, cool as the island wind
I don’t judge myself but if I do I’d give my style a ten
〈From Nothin’ to Somethin’ Intro〉—Fabolous,2007
最後一行歌詞本身並沒有特別令人難忘,但作為一連串押韻的高潮,這句話與開頭的「metropolitan」風格時而一致時而不一致的做法卻很迷人──更重要的是他在結尾時自信地為個人風格(而不是精準度)打了滿分十分。
同樣地,不完美的押韻也告訴我們饒舌歌手願意為了聲韻所付出多少努力,哪怕只有一點點:
I’m in the bucket, paid two hundred for it
My lil’ niggas thuggin’, even got me paranoid
I’m gettin’ money, that’s in any nigga category
Double M, I got Gs out in California
〈Stay Schemin’〉—Rick Ross,2012
What you doin’ in the club on a Thursday?
She said she only here for her girl birthday
They ordered champagne but still look thirstay
Rock Forever 21 but just turned thirtay
〈Bound 2〉—Kanye West,2013
前者來自邁阿密的饒舌歌手里克‧羅斯(Rick Ross),他那精心修飾的慢條斯理的南方腔調,部分解釋了為什麼這些結尾詞在發音方面具有可比性。後者是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對他來說,固執既是一種美學原則,也是一種個人重擔。文學評論家亞當‧布蘭得利(Adam Bradley)把像「birthday」跟「thirstay」這樣強迫押韻的例子稱為「轉換性押韻」(transformative rhymes),他把肯伊出於風格考量而扭曲發音的行為形容為「詩歌版的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在獨奏時使用音箱回授」。想像他站在一個完美的押韻面前撫摸著下巴,思索該怎麼藉由搞砸它來達到完美。
貝克寫道:「押韻是我所知道的最有力也最不理智的方式,它能讓那些奇怪的字詞在彼此靠近之時相互影響。」大衛‧卡普蘭(David Caplan)在《押韻的挑戰》(Rhyme’s Challenge)一書中稱其為「語言的配對需求」。透過這種形式,它建立起一種期待,並且取決於它如何與何時實現,讓你感到放鬆或驚喜(想像如果把「生日快樂」跟過生日的人的名字押韻,那是多麼有趣)。內化的呼喊與回應(call and response)動態賦予了重量與目的性,以至於研究者已經發現一種被稱為「押韻因果效應」(rhyme-as-reason effect)的認知偏見,根據這個理論,押韻的敘述比不押韻的敘述更容易被視為真實的。
這或許解釋了貝克所認為的借用習語源頭:基於不完美押韻的單一用法,在語義上如同借押韻在聽覺上那樣令人著迷。以聲名狼藉先生(The Notorious B.I.G.)為例:
If you ain’t got the clientele, say hell no
’Cause they gon’ want their money rain sleet hail snow
〈Ten Crack Commandments〉—Biggie Smalls ,1997
或者以Jay Electronica為例,他用兩個字概括了婚禮送別:
Life is like a dice game
One roll could land you in jail or cutting cake, blowing kisses in the rice rain
〈Exhibit A (Transformations)〉—Jay Electronica,2009
又或者是芝加哥饒舌歌手Vakill:
Some niggas claimin’ that they can drop me, serve me
Got it topsy-turvy, so fuck around and wind up autopsy-worthy
〈Keep the Fame (Remix ’01)〉—Vakill,2001
這些新詞不只聽起來不錯,也不只說得通:貝克覺得它們達到不言自明的效果,其新穎性也令人眼花繚亂。在呼喊與回應之間的幾秒鐘內,他們創造並立即填補了語言中的空白。你無法說出口渴(thirsty)和渴呆(thirstay)的區別,但你能用耳朵聽出來。
這並不是說完美的押韻無法做到相同的事情,只是不完美讓它在發生時顯得更有目的、更有個性、更有人情味。在超越或忽略完美的過程中,你展現了自己的能力,以及做出那些你被告知不能做的事情,即使只是把「family」跟「nobody」拿來押韻。
阿姆(Eminem)在2010年的採訪中對安德森‧庫珀(Anderson Cooper)說:「人們總說橙色(orange)這個字跟任何字都不押韻,這讓我有些生氣,因為我能想到很多跟橙色押韻的字。如果只從表面上去看,而且只念標準發音的橙色,那確實沒什麼字能跟它押韻。但如果你刻意把它念得非常清楚,而且發音超過一個音節──aw- ringe──你可以寫出類似這樣的押韻:『I put my orange four-inch door hinge in storage and ate porridge with Georidge.』。」
貝克寫道:「事情就是這樣:單從表面去審視字詞,是所有優秀的饒舌歌手幾乎不會做的事。他們會找出盲點、捷徑、巧妙的重疊,運用它們創造出令人驚歎的新詞。在這些空間裡,小小的不和諧結合為更美的回答,我們也看見與聽見生活在一個完美的世界是多麼的無聊,因為在那樣的世界裡只有相似的東西屬於彼此。」
原文出處:Pari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