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rich Fromm
譯|梁永安
愛是一門藝術嗎?如果是,它就要求知識和努力。還是說,愛是一種愉悅的感受,一種偶然發生的經驗,是人在運氣好的時候會「墜入」其中的東西? 這本小書是以前者的假定為基礎,而毋庸說,今天大部分人所相信的則是後者。
這不是說人們認為愛不重要。他們對愛如飢似渴。他們看無數講述快樂或不快樂的愛情故事電影,他們聆聽數以百計沒有用處的愛情歌曲。然而幾乎沒有人認為愛有什麼需要學的。
這種奇怪的態度是奠基於好幾個前提,這些前提有些單獨產生作用,有些則是結合在一起發揮作用。大部分人認為愛的問題主要是被愛的問題,而不是去愛的問題,也就是與愛的能力無關。因此,愛的問題在他們來說就是如何能夠被愛,如何能變得可愛。他們沿著幾條途徑追求這個目標。一條途徑(男性常用)是在自己的社會地位許可的情況下盡量追求成功,盡量變得有權勢和富有。另一條途徑(女性常用)是透過打點身材和穿著讓自己變得有吸引力。其他增加吸引力的方法是男女通用,包括培養怡人的風度、有趣的談吐、樂於助人的態度和不得罪人的謹慎等。很多讓自己變可愛的方法和追求成功的方法一樣,也就是「贏得朋友和影響別人」。事實上,在我們的文化中,大多數人心目中的可愛,無非是指成為一個既為大眾喜愛又有性吸引力的人。
人們之所以認為愛無需學習,第二個前提是假定愛的問題是對象的問題,不是能力的問題。人們習慣認為,去愛是簡單的,而尋找值得愛的對象—或被值得愛的對象所愛—是困難的。這種態度源於好幾個根植於現代社會的發展的原因。原因之一是對「愛的對象」的選擇,在二十世紀發生了重大變遷。在維多利亞時代—如同很多傳統文化—愛多半不是可能會走向婚姻的自發性個人經驗。相反的,婚姻多半是透過男女雙方的家庭或介紹人締結,主要考量是門當戶對,至於愛情則被認為在男女雙方婚後自會產生。最近幾十年,浪漫愛情觀在西方世界大行其道。例如在美國,傳統性質的婚姻雖然尚未完全絕跡,但絕大部分人追求的都是「浪漫愛」,也就是被認為應該作為婚姻基礎的個人愛情體驗。這種自由戀愛的新觀念必然大大加強愛的對象的重要性,讓愛的能力的重要性相形見絀。
與這個因素密切相關的是當代文化的另一個典型特徵。我們的整個文化都是奠基於購買慾,奠基於互利交換的觀念。現代人的快樂包含在打量商店櫥窗時的悸動和用現金或分期付款方式消費買得起的一切。他們用相似方式看待別人。在男性來說,一個有吸引力的女性是他所要追求的獎品(女性的獎品則是一個有吸引力的男性)。「有吸引力」通常是指有著人肉市場上受歡迎的特徵的套裝組合。什麼東西能使一個人有吸引力取決於一個時期的時尚,生理條件和精神氣質兩方面皆是如此。在二○年代,一個抽菸喝酒、野性難馴和性感的女子會被看作是富有吸引力,今日的標準則換成溫馴羞怯。在十九世紀晚期和二十世紀初期,男性想要有吸引力必須具有侵略性和野心,如今卻是善於社交和厚道的男子更受歡迎。不管怎樣,墜入情網的情況通常只會發生在我和我交換得起的「人類商品」之間。我在做一筆交易,所以我既要考慮對方從社會價值的角度來說是否值得我追求,也要考慮對方會不會基於我已表現的實力和潛在的實力看中我。這樣,當兩個人考慮了各自的交換價值的限度,感到他們已經找到了在市場上所能得到的最佳對象時,他們便愛上了。通常,就像購買房地產一樣,對象隱藏的發展潛力在這類交易中可以扮演重要角色。在一個文化中,當市場取向大行其道,當物質上的成就被視為傑出的價值,我們就沒有什麼理由納悶人類的愛情關係也是遵循支配著商品市場和勞動市場的那一套交換模式。
第三個導致人們誤以為愛沒有什麼好學的理由,在於混淆了起初的「墜入」情網經驗和永久性的「在愛中」的狀態。如果兩個人本來是陌生人(其實人人皆如此),如果他們之間的牆突然垮陷,雙方因而感到親密無間,感到合而為一—這確實是生活中最讓人興奮和刺激的經驗,對那些一直身處封閉、孤立和沒有愛的狀態中的人來說尤其妙不可言,驚喜莫名。這種突然變親密的奇蹟若是結合了性的吸引與銷魂,強烈程度往往倍增。但這種類型的愛就其本質來說是不可持久。當兩個人越來越熟悉,他們之間的親密就越來越失去神奇感,終至最後,他們的對立、失望和彼此厭煩會扼殺掉最初的興奮所殘留下來的任何一點東西。當然,一開始雙方都不會預見到這個。事實上,人們往往把如癡如醉的入迷、把對對方的「瘋狂」愛戀看作他們高強度愛情的證明—儘管那也許只是證明了兩個當事人本來有多寂寞。
雖然有大量反證存在,認為沒有事情比愛還容易的態度依然大行其道。幾乎沒有什麼活動或事業像愛那樣,帶著那麼巨大的希望與期許展開,卻又那麼固定地以失敗告終。如果這種情形發生在任何其他活動,人們一定會急切找出失敗的原因,力求改進—不然他們就會乾脆放棄該活動。但由於放棄愛是不可能的,因此似乎只有一種方式可以令人滿意地克服愛的失敗,那就是考察這種失敗的原因,以及著手研究愛的意義。
必須採取的第一步是認清:一如生活是一門藝術,愛乃一門藝術。如果想要學會怎樣去愛,我們就必須以學習任何其他藝術(例如音樂、繪畫、木工、醫學或工程藝術)的相同方式著手。
學習任何藝術有哪些必要步驟?
學習一門藝術的過程可以分為兩部分,一是掌握理論,另一是掌握實踐。如果我想要學會醫療的藝術,我必須先懂得人體的結構和各種疾病的知識。有了這些理論知識之後,我還不能說是醫術的能手。只有當我經過了長久的實踐,最終把我的理論知識和我的實踐結果融合為一,融合成為我的直覺,我才算精於醫術,因為直覺是精通任何藝術的標誌。除了學習理論和實踐外,還有第三個因素是精通任何藝術所必需,那就是把精通一門藝術看成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認定世界上沒有事情比精通該門藝術更重要。這道理對音樂、醫學和木工來說是如此,對愛來說也是如此。這也許就是為什麼我們這個文化中的人雖然在愛上遭到明顯的失敗,卻幾乎從不試圖去學習這門藝術。人們內心雖然深深渴望愛,但人卻把幾乎一切其他事情—成就、聲望、金錢、權力—看得比愛更重要。人們把幾乎所有精力用在學習怎樣達到這些目標,不留任何精力去學習愛的藝術。
是不是只有那些我們認為能贏得金錢和名譽的東西才應被看成是值得學習的,而愛—它在現代意義上「僅僅」有益於靈魂而無利可圖—則是一種我們沒有權利對之費太多精力的奢侈品?不管答案為何,下面我將按照上述的劃分來討論愛的藝術:首先討論愛的理論(這將占去本書大部分篇幅),其次討論愛的實踐。就像在任何其他領域一樣,愛的實踐沒有多少是能夠用嘴去說的。
(本文為《愛的藝術:心理學大師佛洛姆談愛的真諦,一本學習如何去愛的聖經》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愛的藝術:心理學大師佛洛姆談愛的真諦,一本學習如何去愛的聖經》 The Art of Loving
作者:Erich Fromm
出版:木馬文化
日期: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