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Raymond Tallis
近年有許多討論認為,神經科學已經或即將解開關於人類存在的各種奧秘。英國醫學榮譽教授、退休的臨床神經學家雷蒙‧塔利斯(Raymond Tallis)表明,神經科學的確比數學更有資格稱為科學之王。首先,神經科學彙集了其他科學領域:物理學、生物學、化學、生物物理學、生物化學、藥理學和心理學等等;其次是它所研究的對象是宇宙所有實物中,與我們生活關係最密切的一種實物:大腦,或者說神經系統。所以,神經科學似乎能告訴關於我們的一切,揭示行為與意識所必需的最重要條件?
但塔利斯指出,神經科學並沒有為行為與意識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而且在幾個關鍵方面的說法並不完整:神經科學主義經常宣揚但卻錯誤的觀點在於,他們認定神經科學可以充分解釋意識與行為。雖然人類的生活需要大腦處在某種工作秩序之中,但不代表人的生活是讓大腦處在某種工作秩序中。塔利斯表明,這種分不清必要條件與充分條件的觀點,使「神經科學」論述侵蝕了人文學科的學術研究,進而讓各種冠上神經之名的偽學科盛行,比如神經美學、神經經濟學、神經社會學、神經政治學、神經神學、神經哲學等等。
未能區分意識與神經活動從兩個層面侵蝕我們對自我的理解。假如我們只是我們的大腦,而大腦只是為了強化生存機率所演化出來的器官——或者更準確地說,為了最佳化我們作為遺傳物質載體的複製潛能——那我們只不過是像其他動物一樣的野獸,跟猿猴和蜈蚣那樣受到生物本能驅使。同樣地,如果我們只是我們的大腦,我們的大腦只是實物,那我們(以及我們的生活)僅是宇宙這個龐大因果網路從大爆炸到大崩墜之間的一個中轉站。
許多贊同「神經演化」說法的人都沒有意識到後果,或者他們雖然承認這些說法,但並不是發自內心地相信。當約翰‧格雷(John Gray)在2002年出版的《稻草狗》(Straw Dogs)呼籲人們去相信人類只是動物,因此「人類的生命不會比粘菌的生命更有意義」時,他其實不是真正相信自己的生命比粘菌的生命更沒有意義——不然他為怎麼會渴望成為一名傑出教授,而不是過著更接近粘菌的人生呢?
當「人類是什麼」以及「我們如何運作」的錯誤觀點不斷重複時,就會阻礙我們用真正促進自我理解的方式來思考自己。事實上,以神經科學解釋人類行為的支持者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取代我們對心理、行為和意識的傳統認知,他們認為這些認知只是「民俗心理學」。2007年,《紐約客》(New Yorker)介紹兩位著名「神經哲學家」保羅(Paul Churchland)與派翠西亞‧徹蘭(Patricia Churchland)教授的文章提到,他們「想像有一天英語(尤其是構成民俗心理學的部分)可被適當的科學詞彙取代來稱呼某件事,而不是使用一些過時的隱喻」。這篇文章描述派翠西亞‧徹蘭辛苦工作回到家後對丈夫說:「保羅,你先不要跟我說話,因為我的血清素濃度已經降到最低,我的大腦裡充滿了糖皮質素,血管裡充滿了腎上腺素,如果不是內源性類鴉片,在回家的路上我早就把車撞到路樹了。我的多巴胺濃度需要提高,你幫我我倒一杯白酒,我馬上就下來。」然而,儘管徹蘭熱切期望這種事情,但這種尷尬的化學對話不太可能在短期之內取代所謂的「民俗心理學」。
此外,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未能對意識和有意識行為的充分條件提供神經科學解釋,並非一種暫時的狀態。即使隨著神經科學的發展,隨著我們觀察神經活動的工具變得越來越複雜,對於人類行為的神經科學敘事與傳統的人文主義或常識敘事之間的差距也不太可能縮小。
塔利斯指出,他撰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基於對人類意識本質的考察,給出原則性的理由,以此斷言我們現在、也永遠不能用神經活動來解釋心智(mind)。他把焦點放在人類的意識——避開我們對有知覺和無知覺生物之間界限的無謂爭論,因為曲解人類的意識比曲解動物的意識會產生更多的負面後果,而且因為人類意識強調了意識融入自然世界的難度。
這是對神經科學中的意識提出的批判,從嚴肅看待世界上實際存在的東西開始。哲學教授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是人類神經演化退化論及其思想最傑出的擁護者,他在1991年的著作《意識的解釋》(Consciousness Explained)申明一種主流觀點:「只有一種名為『物質』的東西——物理、化學和生理的實物——而心智在某種程度上只不過是一種物理現象。簡而言之,心智即為大腦……我們可以(原則上)用相同的物理原理、定律和原始素材解釋每一種心理現象,這些物理原理、定律和原始素材足以解釋放射性、大陸漂移、光合作用、繁殖、營養與生長。」
所以當我們談論大腦時,我們討論的只不過是一塊物質而已。如果我們記住這點,就有足夠證據證明神經科學對意識和有意識行為的解釋必然錯誤。
這隱藏在另一個常見的神經科學主張背後,這個主張是對意識特性批判做出的回應,而神經科學無法解釋意識特性。他們的回答是一種奇怪的宣言:只要是神經科學無法理解的東西就不存在。這個說法特別容易指向自我與自由意志這兩種最悠久的「幻覺」,但即使是神經科學家自己,也無法始終如一地貫徹這個論點:他們不懷疑自己為自我,也不懷疑自己有自由行動的幻覺——然而,正如我們將看到的,神經科學對這些現象並沒有任何解釋。因此,我們就有理由駁斥「如果神經科學無法理解,那它就不存在」的假設。
要理解為何意識不能完全簡化為物質的一個好方法,就是觀察實物的意識——也就是直接的知覺。人類所體驗的知覺是一種對非自身的某種物質的外顯意識,試想你意識到身邊桌子放著一個玻璃杯,當光線從玻璃反射進入眼睛時,就會在視覺通道觸發神經活動。神經科學的標準解釋是,你對玻璃的知覺是結果,或者說神經活動的結果。以丹尼特的論點來看,玻璃與神經活動之間存在一系列的因果關係,這些因果關係符合「足以解釋物質宇宙中其他一切事物的相同物理原理、定律和原始素材」。
遺憾的是,這條內在的因果途徑只解釋了光線如何進到大腦,而沒有解釋你的目光為何對著玻璃杯凝視,內在的因果途徑並沒有傳遞你對玻璃杯(一個與你明確分離的物體)的意識。意識的這個方面被稱為「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不能與意圖混淆),意向性指明了我們意識某事某物的方式,因此我們意識的內容是有關某事某物的;在人類意識的情況下,我們意識到它是我們自身以外的東西。但在神經衝動組成的視覺皮層活動中,這只不過是實物中的物質事件,它讓你看到你想看的東西。換句話說,在意向性方面有一些關於意識的基本原理,而這些原理神經科學沒有辦法解釋。
這個說法指的是充分發展的意向性,而不是那種可能歸因於非人類有知覺的生物推定的原始意向性。從物質角度來看,意向性是完全神秘的。因為意向性的指向顯然與因果關係相反:因果關係在時空中具有方向性,指向從物體反彈到視覺皮層的光波,而你對物體的知覺則來自所指向或反彈的物體。這裡的「指向」或「反彈」並不是「回饋」或逆因果關係,因為因果箭頭位於物理空間和時間之中,而意向性的箭頭位於概念與意識的領域,這個領域不是獨立於物理空間和時間,而是位在物理空間和時間之外。
諷刺的是,神經科學主義把意識定位在大腦物質的特定區域,其實反而強調了意向性的神秘,在意識經驗與它所涉及的事物之間打開了一個物理空間。這個物理空間自相矛盾,既被強調又被抹去:你意識到的玻璃和神經衝動之間的差距既是一個空間差距,也是一個非空間差距。頭骨內的神經衝動距玻璃六英尺遠,但如果神經衝動接觸或指向玻璃,就好像是把玻璃「放進」裡面。試圖用純粹的物理用詞表達意向性的概念空間是很複雜的事情。對玻璃的知覺是固有的玻璃,而與之相關的神經活動光線從玻璃反射的原因無關。這也意味著神經活動的存在可能是出於不同的原因。例如即便玻璃不存在,也可以透過刺激相關神經元來獲得同樣的體驗。由此產生的知覺就是錯誤的,因為它應該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物體,但實際上並沒有出現在你面前。神經活動不是與任何事情都有關,因此它可以是正確也可以是錯誤的。
如果知覺真的是物質原因(從一個地方到大腦)的物質效應(從另一個地方到客體),那麼意向性似乎與因果關係的方向相反,因此它位於因果之外。隱含在日常知覺中的普遍推論是,引起神經衝動的事件是超越這些事件的某種表現,這讓得意向性更加神秘。反彈也是必要的,它標記感覺經驗在哪個點被「接受」;在同一個點上,藉由各種中間步驟能觸發行為輸出,這是區分知覺輸入與行為輸出之間因果關係的關鍵。然而,神經系統中卻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標記這個到達點,或者到達點過渡到離開的點(知覺輸入到行為輸出)。
因此在任何情況下,以神經活動識別經驗都需要意向性,而意向性在物質世界中沒有位置——由於沒有任何實物與其他實物有關——然而,意向性仍將我們固定在物質世界裡。對神經活動的檢查表明,從知覺輸入到行為輸出之間只有一個連續的因果鏈。意向性很重要,因為它打開了原本被因果封閉的物質世界,它是我們作為行為者存在的根源,是世界的起點,是事件發生的起源。個體有意識的空間交織在一起創造了人類世界,使個體與集體的人類生活變為可能。它是我們距離物質世界所有事物的原點,沒有意向性就沒有知覺的到達點、沒有行為的出發點、沒有輸入與輸出,也沒有人被定位在這個世界上。意向性打開了存在與不存在,為現實打開了可能性,將現在打開到過去與未來,所以我們能生活在一個無限豐富的可能性空間裡,而不是單純地「連結」於現實。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觀察意向性給唯物主義帶來的難題,也讓我們不必再去關注約翰‧希爾勒(John Searle)等哲學家提出的有問題的觀點。希爾勒在其1980年的著名論文《心靈、大腦和程式》(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中指出,意向性「是一種生物現象,它可能與哺乳、光合作用或任何其他生物現象一樣,仰賴於其起源的特定生物化學」。希爾勒認為意向性破壞了心靈的計算與功能理論,但他仍停滯在生物學的框架內。意向性本身就是另一個原因,或是一系列原因的結果。
將焦點集中在意向性並放在唯物主義背景下,神經科學理論凸顯了知覺是一種不同尋常的現象。正是這樣,一個客體得以被一個主體揭示;或者,更確切地說主體的經驗是客體的揭示,這就把我們帶回神經理論對知覺的核心問題:其核心主張是兩種實物之間的相互作用——無論是直接的,例如透過觸摸,還是間接的,例如透過視覺——將導致一個實物出現在另一個實物面前。意向性的逆因果方向不僅表明,這在物理科學(神經科學是其中的一部分)中是不可能的,而且這種表現也不是因果關係的物質世界所能提供的。
原文出處:The New Atlant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