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a La Land》風行的時候,我還沒看,是聽到周圍好評如潮,經過了一年才補上,到結尾時才知道為什麼這部片這麼獲得喜歡,因為它透過影像表現出一個可能有的未來,但在那時的我卻沒有受到同樣的震撼,因為早在《25th Hour》結尾中由 Brian Cox 飾演的主角父親 James Brogan 就這樣說:「This life came so close to never happening.」。
而這段話的背景是在最後的時間中,他如同旁白般地聲音與兒子(主角,Monty Brogan)說著在他一句話下他可以轉出交流道一路往西,讓兒子有個可以重新開始的生活,找個不需要問太多、給現金的工作,會找到有人不問太多地重新為他製作證件,而走上這條路就再也不能回頭,而或許,或許能與舊情的 Naturelle 再度相遇而接上原有的感情,在頭髮灰白時再聚集全家人說出自己的身世與如何而來,再告訴他們有多幸運能在這裡。
就如同呼應一般,在片頭時 Monty 救起的狗也是如此,若他放任在那死亡、給他一槍痛快,這隻狗也不會在這裡了,然而因為他的起心動念,整個歷史隨之改變。
「這人生差點就無法成真。」
而令人震撼的是這段可能有的未來隨著旁白的結束,回到 Monty (Edward Norton飾)鼻青臉腫的樣子,靠在車窗上,繼續向著監獄的路。
回到故事,Monty 必須服刑是因為他是個毒販,而被身邊的人吹哨後必須要面臨七年的徒刑,整個電影沒有轉折地呈現他的最後一天,穿插著過往與現在,也交叉著現在的各個人物之間,包括他與女友 Naturelle 的相遇是在她剛滿十八歲在公園盪著鞦韆被搭訕,包括他的兩個好友高中英文教師 Jacob(Philip Hoffman飾)以及華爾街股票交易員 Frank (Barry Pepper飾)各自的工作型態,一個的呆板的胖教師,一個是千萬億美元握在手上,另一手握著舒壓球的投資者。
他之所以面臨如此重的徒刑是因為洛克斐勒法案(Rockefellar Law),也就是1970年代的紐約市長以「tough on crime」來對應社會治安的敗壞,「對毒品的戰爭(War on Crimes)」讓這些原先是市民的人成為了公民社會的敵人,他們必須要被排除在外,因此吸食、持有一定量的特定毒品(海洛因、古柯鹼)將會面臨重達中身監禁的刑罰。然而這也讓我們不得不反思的問題是,毒品的刑罰真的有如此譴責的道德正當性嗎?甚至這種法定犯(mala prohibita)具有任何刑罰的道德正當性嗎?甚至純就威嚇(deterrence)的觀點而言,真的有威嚇的效果嗎?將重刑施用在毒品犯罪,是否轉移了社會責任的焦距?
Monty 走進了餐廳洗手間,上頭寫著「Fuck you」,他開始了批判,幹了整座城市的族群,從洗車窗的窮人、中東人、印度人、同性戀、亞洲人、俄國人、猶太人、股票交易員、義大利人、波多黎各人、多明尼加人、老女人、黑人、警察、神父、耶穌、賓拉登,這就像是面對悲劇時心裡的否認反應,憤世嫉俗地仇恨城市中的所有事物,而這經典的片段也如同導演 Spike Lee 對這世界的詰問,尤其這在他1990年代的電影《Do the right thing》已經出現過,但這世界真的公平嗎?毒品的危害在我國也曾經過司法院做成解釋認為流入社會中會造成弊害萬千,因此設有死刑並沒有違反憲法對於生命權的保障,但若我們認真想想,股票交易所造成的千萬家庭破碎,巨鱷、巨獸的鯨吞蠶食,真的從後果論的觀點而言,毒品的弊害真的比操弄市場還要罪孽深重嗎?
父親因為酗酒與家庭破碎,對於曾經可能成為醫生與律師的 Monty 具有深重的罪咎感,而女友 Naturelle 也同樣睜眼閉眼地對於這些財富不置可否地享受,甚至主角自身也感到懊悔,如果當初就金盆洗手乖乖從事「正當」行業,把錢拿給好友運籌,就不會落得這個下場。不過這裡也凸現出另一個諷刺的地方,其實賣毒也好、操弄股票市場也好,甚至後者海撈更多,何以在道德上等價的行為卻在法律上有天差地別:合法與非法,的評價結論?統治者的恣意在這裡不遮掩地展現而出。
Frank 在與 Jacob 為最後一晚討論時他說無論如何這是最後一晚了,或是逃走、或是自殺或是進去蹲監,Monty 這個人在今晚就會消失,畢竟他所深怕的在監獄被雞姦,面臨七年的長期虐待要維持人格的統一性也是太勉強了些。雖然話說成這樣,但在公園橋下 Monty 要求 Frank 把他揍到不成人樣,也是在被要求、刺激下才不甘願地動手,但他沒有任何保留地把 Monty 打成豬頭,雖然他揮拳如雨,但這雨卻也有重量,是來自眼睛的淚液,哭著。
所有人都懊悔著,時間透過電影的影像一張一張地被建構出來,是線性的,讓我們對應到生活上的體驗,無法回頭,就如同 James 對兒子所說。而無論是對可能未來的想像,還是對過往的回顧,我們都會後悔,就如同 Jacob 煞到自己未成年的學生 Mary 而在夜店廁所吻了她,我們同樣會在衝動下(錢或色)犯了錯,Jacob 的故事沒有被拍攝,點到為止是讓我們能有反省的空間:他與 Monty 一個入監一個則否,原因何在?沒有,一切都是運氣。我們都只是人,我們都會犯錯,然而我們只能深切地體會到人生無法回頭,這張車票是單程的,如果我們知道會後悔,我們不會做,通常,但正因為我們是人,我們明知道是錯的、會後悔,這趟單程票還是沒辦法折返,我們只能想像一個可能的未來,但現實我們還是鼻青臉腫地流著淚。
「After tonight, it's bye bye Monty.」Frank這麼對 Jacob說。24小時結束是最後一天的完結,第25小時是對我們的分界點,但對人生而言只是仍然在行進中,一趟不會停下來的列車,一切繼續往前。無奈與懊悔,只是我們廂願地感覺,如此而已。
電影資訊
《25小時》(25th Hour)-Spike Lee,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