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不是生活中最核心的人際關係呢?

如果我們的社會能接受以友誼支撐起來的人際關係,而不那麼把注意力全放在婚姻裡,是否一切反而更圓滿?

 

  面對終身伴侶,我們必須謹慎挑選。因為他們可能陪伴我們度過很長一段成年生活,甚至在臨終時握住我們的手。在現代生活中,婚姻不再僅是為了生育下一代而存在,但仍然在法律上享有非常多的保障。這也是何以同性戀族群積極爭取婚姻合法化的原因,人們把很多希望跟期待投注在特定一個人身上,在付出非常多的同時,也希望這些努力能被制度保護。

 

  大部分的時候,「家」的基本構成單位來自婚姻。對於終身伴侶,我們的想像是:志趣相投、價值觀接近、有話聊、相處愉快、經濟上互相幫助、有羅曼蒂克的吸引力、性事圓滿、願意協助我們照顧子女/父母。不過,把這些期待都放在同一個人身上,是否太過沈重了呢?有沒有一種可能性,就是如果我們的社會能接受以友誼支撐起來的人際關係,而不那麼把注意力全放在婚姻裡,是否一切反而更圓滿?

 

  韋斯特與現任男友交往了幾星期,她直白地告訴現任男友,她最好的朋友蒂洛森的優先順序比他高。韋斯特的男友偶爾會聽到她們用擴音模式聊天,但她覺得現任男友跟以往約會過的男人一樣,並不了解這段友誼的本質,韋斯特向他解釋說:「我需要你知道她哪裡都不會去。她是我的第一順位。如果你不相信他是我的第一順位,那你就錯了。」

 

  這番言論聽起來或許無情,但那是因為她決心不再重蹈覆轍以前的痛苦經歷。當她的前男友意識到自己不是第一順位時,曾蓄意破壞韋斯特與蒂洛森的友情,甚至誣衊蒂洛森是個蕩婦和壞朋友。當這段感情關係結束後,韋斯特誓言永遠不再讓別的男人破壞她們,更決定未來的任何戀愛對象都必須適應她們的友情,而不是勉強自己順從伴侶。韋斯特和蒂洛森也知道,傳統觀念認為「男朋友、伴侶或丈夫永遠應該擺在第一位」,但韋斯特覺得「這種世界太落伍古板」。

 

  在過去幾十年,人們擴大對「合法戀愛關係」的認知:同性伴侶婚姻合法化,結婚年齡比以往都更晚,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同居而不是結婚。儘管產生轉變,但人們對單一伴侶的戀愛關係期待仍沒有改變,畢竟絕大部分的感情都圍繞在這個概念之下運作。但如果人們把友誼看得比戀愛還重,甚至擺在生活中的核心呢?韋斯特和蒂洛森這些人打破了常規,進到通常只有伴侶獨享的模式:住在共同購買的房子、撫養彼此的孩子、使用共同的信用卡、彼此持有醫療與法律授權書。這種友誼關係具有很多戀愛的特徵,只是沒有性行為。

 

「如果有人體貼地愛著你為你挺身而出,那就是令人內心感動的浪漫。」

 

  親密友誼不需要社會公認的「社交劇本」,不必遵守「友誼應該長怎樣或如何發展」的規範,而是由雙方決定。這是一種基於需求與渴望所建立的自由關係,而不是「陷在社會告訴你哪些關係應該怎麼做的泥沼中」。

 

  然而,儘管這種友誼關係忠誠,卻沒有明確的分類或定義。「最好的朋友」很難精確描繪這樣的關係(有些人甚至覺得這是貶低),於是從人際關係的解釋尋求類比,把關係比喻為兄弟姐妹,或是把自己比喻為愛人。正如羅格斯大學布萊特妮‧庫珀(Brittney Cooper)教授所說:「如果有人體貼地愛著你為你挺身而出,那就是令人內心感動的浪漫。」

 

  許多把友誼當作生活重心的人發現,他們對關係的優先順序讓其他人很難理解。以韋斯特和蒂洛森為例,由於沒有通俗的詞彙能夠形容,她們拼湊出一套解釋關係的語言,例如「最好的靈魂朋友」、「柏拉圖的生活夥伴」、「我的摯友」等。但這些標籤對外人來說似乎只是非常普通的友情,她們想找出一個讓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詞彙,最後韋斯特和蒂洛森意識到,人們可以理解新兵訓練營(兩人認識的地方)是一個高壓緊張的環境,而這種環境培養出同袍戰友的情誼。於是當他們互稱對方是「訓練營的戰友」時,人們的困惑才終於消失。

 

  十多年來,桑德曼與赫布納也擁有這種親密友誼,桑德曼將兩人關係總結為「你不會想跟他發生親密關係的生活伴侶」。她們原本住在阿拉斯加的費爾班克斯,後來也各自懷孕生子步入婚姻。但在阿拉斯加生活幾年後,兩人因為工作或伴侶的因素搬到其他地方分隔了好幾個時區,後來桑德曼搬回阿拉斯加,而赫布納則搬到印第安那州,電話和偶爾拜訪成為維繫友誼的管道。然而,赫布納後來陷入了一段受虐的感情關係,在面對一連串的困難聯絡頻率也越來越少,甚至因為沒人能照顧女兒而失去工作。赫布納感到相當沮喪絕望,最後在2018年10月自殺身亡。

 

  對桑德曼來說,赫布納的死亡是毀滅性的打擊。她們曾夢想有朝一日回到阿拉斯加住在附近,這不但是兩人相識的地方,也是赫布納渴望回去的地方。但現在這一切都已經不可能實現。桑德曼發覺很難向別人傾訴自己的悲痛,她說:「多數人無法理解。他們只會說『很遺憾你的好朋友過世了』或諸如此類的話安慰我,但這種話並不能引起共鳴。」有時人們還會在他們的關係之間強加一些非事實的情節,嘗試釐清這段關係的性質。桑德曼表示,因為赫布納是雙性戀,有些人誤以為他們是秘密情人,而桑德曼只是不想出櫃承認。

 

  研究婚姻、愛情與性的萊斯大學哲學教授伊莉莎白‧布萊克(Elizabeth Brake)認為,桑德曼的經歷不僅悲慘,而且很不公平。因為友誼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法律造成「友誼不如愛情有價值」的觀點持續存在,反過來更破壞了那些深信忠誠友誼應該受到法律認可的觀點。如果法律將喪假或家庭因素的事假延伸到摯友,布萊克相信人們對於哀悼會有不同的看法:人們或許有天能明白,對桑德曼來說失去赫布納等同於失去了配偶。

 

因為友誼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法律造成「友誼不如愛情有價值」的觀點持續存在。

 

  親密友誼不是一直以來都讓人困惑和難以理解。從18世紀到20世紀初,這段時期是同性友誼的全盛時期,又被稱為「羅曼蒂克友誼」。美國和歐洲女性在與同性通信時,會無意識使用「我的愛人」或「我的女王」稱呼對方。女性也會傳閱友誼相冊在書頁上寫滿深情的詩句,在艾米‧瑪蒂爾達‧凱西(Amy Matilda Cassey)的友誼相冊裡,廢奴主義者瑪格麗特‧福頓(Margaretta Forten)題寫了一首詩的節選,這首詩的結尾寫道:「美麗的友誼將整個天界綁在一起/因為天堂裡的愛與友誼是同等的。」

 

  社會改革家珍‧亞當斯(Jane Addams)與慈善家瑪麗‧羅澤特‧史密斯(Mary Rozet Smith)也是兩位不把丈夫當成第一順位的知名女性,亞當斯的臥室還掛著一幅巨大的史密斯肖像。1890年兩人相識,並在接下來的40年情同手足。在某次分離期間,亞當斯寫信給史密斯說:「親愛的,你必須知道,我一直很想念你,尤其是在過去的三個星期,已婚者會整天膩在一起是有其道理的。」在沒有史密斯陪同的情況下,亞當斯旅行時有時會帶著這幅畫同行。當她們一起旅行時,亞當斯也會打電話提前要求準備一張雙人床。報紙並沒有把此事視為醜聞報導,她們沒有直接或間接被要求談論有無發生性關係,也不需要特別去創造標籤來描述這段關係。

 

  親密友誼也不是女性獨有。19世紀中期成為美國國務卿的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如此描述他最親密的朋友:「我心靈上的朋友,我快樂、悲傷和情感的伴侶,我最隱秘想法的唯一參與者。」當他們各自離開達特茅斯學院到不同地方當律師時,韋伯斯特難以適應這種距離,他感覺自己就像「一隻失去配偶的鴿子」。著名的廢奴主義者、知識份子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在自傳詳述了他對朋友的愛。當他在思考如何擺脫奴隸制時,道格拉斯寫道:「離開朋友的想法無疑是最掙扎也最痛苦的地方。對他們的愛是我的溫柔所在,這比其他事情都更動搖我的決定。」

 

  如今,這種親密友誼最讓人們好奇的一個問題是:他們有性關係嗎?這段時期的作品(包括描述戀愛的作品)通常缺乏性的描述,很多人懷疑這些人以「友誼」作為「性行為」的掩護。事實上,一些學者曾經懷疑某些關係可能有性行為,但多數歷史學家都無法輕易斷言。雖然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每段關係的確切情況,但很明顯的是,這段時期對親密友誼的想像與現在有很多不同。

 

不現實的期待也扼殺了我們的想像力,讓我們無法想像與忽略其他人際關係所能扮演的角色,例如同居者、照顧者或知己。

 

  歷史學家理查‧戈德比爾(Richard Godbeer)指出,當時的美國人並不像現在這樣認定「相愛的人一定就想發生性行為」。許多學者認為,現在人們熟悉的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分類(性吸引力為身份認同的一部分),在20世紀之交以前並不存在。儘管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會受到譴責,但同性之間的情誼並不會被譴責。作家安東尼‧羅通多(E. Anthony Rotundo)認為,在某些方面,社會對愛與性的態度讓「男性比20世紀時更自在地表達個人情感」。年輕的工程師詹姆斯‧布萊克(James Blake)在描述與摯友度過一個很普通的夜晚時寫道:「我們早早地休息,彼此依偎在一起,然後平靜地入睡。」

 

  同樣地,女性之間的身體接觸並不會被解讀為情色,而男性也不會因為伴侶的同性友誼而感到威脅,因為當時很少女性會放棄丈夫的經濟支持而選擇女性伴侶。但到了19世紀末例外開始出現,由於大學和職場對中產階級女性(幾乎都是白人)敞開大門,這些畢業生不再需要結婚就能養活自己。此時受過教育的女性可以選擇與同性同居,也就是所謂的「波士頓式婚姻」(Boston marriages),這樣的關係讓女性能夠自由地追求事業,並逃避傳統的異性戀婚姻。

 

  然而,從19世紀末到1920年代,眾多因素(性別不平等的社會、女性的經濟依賴、性行為和身份認同)都開始破壞「羅曼蒂克友誼」的想象。由於有更多女性進入職場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男性不再無視女性之間的親密友誼。性學家宣稱同性慾望——不僅是同性性行為——是反常行為讓美國人開始擔心,跟同性朋友接吻或同床共枕就是「性倒錯」的徵兆,「羅曼蒂克友誼」至此失去了原本的純真。

 

  親密友誼被侵蝕幾十年後,美國人對婚姻觀念發生了轉變。西北大學心理學家伊萊‧芬克爾(Eli Finkel)將美國的婚姻觀念劃分成三個不同的時代:第一次是從殖民時期持續到1850年,注重現實、主要是滿足配偶的經濟與生存需要;第二次持續到大約1965年,強調愛情。第三次則從1965年左右開始,「自我表達的婚姻」成為理想,人們開始希望伴侶關係是探索自我與個人成長的平台(但在大部分的美國歷史中,許多美國人被排除在結構之外、被剝奪合法婚姻的權利,例如被奴役的黑人、跨種族伴侶與同性伴侶)。在這個演變過程中,美國人開始越來越依賴配偶來獲得社會與情感支持,而友誼則被置於次要地位。

 

  人們開始把情感支持、性慾滿足、共同喜好、價值觀與共同撫養等需求全部寄託在婚姻中,專家認為這是遙不可及的要求,心理治療師埃絲特‧佩賴爾(Esther Perel)寫道:「當我們把所有親密需求都寄託在一個人身上時,其實只會讓關係變得更脆弱。」這種對戀愛抱持「萬能」的期待,導致當對方在某方面有所欠缺時,我們毫無備案解決。這種不現實的期待也扼殺了我們的想像力,讓我們無法想像與忽略其他人際關係所能扮演的角色,例如同居者、照顧者或知己。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被鼓勵把所有雞蛋都放在婚姻這個籃子,但未來或許出於需要,人們應該開始依賴更廣泛的人際關係。

 

  記者麗蓓嘉‧特雷斯特(Rebecca Traister)在著作中提出了一個認識關係的基本問題:我們是基於什麼判斷「真正的」伴侶關係?她寫道:「兩個人是否必須有定期的性接觸,受生理慾望驅使才能成為一對?他們必須定期滿足對方的性需求嗎?他們需要對彼此忠誠嗎?」按照這些標準,許多異性戀婚姻並不符合條件。社會理論家貝爾‧胡克斯(Bell Hooks)寫道,擁有親密友誼的人「希望這種關係得到尊重,他們珍視承諾,如同婚姻誓言將夫妻牢牢綁在一起」。友誼式的戀愛關係與忠誠的友誼似乎同屬一種類型,而不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布萊克不僅質疑把戀愛置於友愛之上的文化規範,也質疑政府賦予戀愛的特殊地位。婚姻目前取決於(假設)是否有性行為,布萊克則認為「對人類生存絕對至關重要」的「照顧」才是成為法律是否保障的基礎。她建議各州把婚姻權利限制在「是否照顧」的範圍之內,例如特殊移民資格與醫院探視權。因為性吸引力與布雷克提倡的婚姻形式無關,朋友也很可能是適任人選,就像戈德比爾所說:「我們是能夠不帶慾望地去愛。」

 

  其他變化也為其他形式的承諾關係騰出空間:越來越少美國人能跟伴侶共度餘生,多數美國人成年後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都是單身,如果把離婚或喪偶也算進表格(約三分之一的老年女性為喪偶),無伴侶的時間還會再增加。根據2017年皮尤研究中心的報告指出,高達42%的美國成年人沒有與配偶或伴侶生活在一起。

 

  我們身處前美國衛生局局長維維克‧默蒂(Vivek Murthy)所說的公共衛生危機之中:孤獨。2018年的調查表明,五分之一的美國人表示總是或經常感到孤獨。獨處並不等於孤獨,擁有伴侶也不一定能避免孤獨,但數據表明,多數人喜歡與一名摯友定期接觸,而這樣的需求只會日益擴大。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被鼓勵把所有雞蛋都放在婚姻這個籃子,但未來或許出於需要,人們應該開始依賴更廣泛的人際關係。

 

  柏拉圖式的伴侶關係可能不適合每個人,但就跟約會一樣,即使我們很想找一個伴侶,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人。但是,親密友誼對社會有所益處,例如減輕伴侶的情感負擔。這種關係也符合歷史學加戈德比爾對幾個世紀前美國人看待友誼的方式,即「不僅賦予個人幸福,而且培養出對外散發的能量,並改變整個社會的素質」。蒂洛森形容,她的戀愛對象是「蛋糕上的櫻桃」,而她與韋斯特是「支撐整體的蛋糕」。

 

 

原文出處:Atlan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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