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什麼東西?對社會中的大多數人而言,死刑犯甚至都不是個東西,然而對導演李家驊而言,死刑犯首先是人,而且是有故事的人,為此,他希望用《我的兒子是死刑犯》讓觀眾看到死刑犯們的故事,然而在訴說他們的故事時,他也意外觸碰到了那些有意無意存在的空洞,有的是存在而被拍攝到的,有的是拍攝過程製造出來的。
電影從犯人A的家屬開始,作為第一個字母的「A」既是電影裡的第一個案例,也是作為結尾的「Answer」,與大部分死刑犯家屬不同,犯人A的母親並沒有在其犯罪後畏懼眾人的眼光而疏遠或因為關押時間日久而捨棄他,持續多年的探望,一直希望兒子可以告訴她一個「Answer」,關於他擄人勒贖然後撕票的真相,因為如同許多犯人的家屬一樣,她想不透為什麼兒子會這樣做。
為什麼會殺人呢?對於這個問題的探查,帶來的是更多的問號,如同片中有數個死刑犯剛被逮捕時對自己的行為表現的毫無悔恨,並且認為自己相當正確,還要求法官給他們死刑,然而在獄中幾年過去後,他們紛紛反悔,將計畫殺人改稱為衝動行事,或許是因為在犯案的當下,他們認為如果自己的行為被看做計畫殺人,那麼他們就有執行自己的意志的證明,然而如果是衝動呢?那則不過是不成熟的表徵,而在獄中意外漫長的時間漸漸讓他們被迫轉變,被迫面對自己其實沒那麼考慮周詳。
電影裡有數個死刑犯的案例,除了A之外,還有砍殺父親百刀以上的陳昱安,以及當年構成台灣人夢魘,在捷運上隨機殺人的鄭捷,以及稍微提及的一些被判死刑後關到某天需要死刑而被處理掉的囚犯,和被關近二十幾年最終得到自由之身的冤案受害者蘇建和,蘇建和的存在在片中是異質性的,因為比起其他人,他是無罪的,他在片中的存在功能反而是作為被關押許久的過來人,講述那種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處死,風吹草動都可以嚇的人漏尿腿軟的獄中氛圍,這種氛圍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犯人就算被判刑,也時常不會馬上執行,而是要先被關一陣子,如同鄭捷當初殺人,是希望能夠「像美劇一樣」直接在捷運站被擊斃,然而他卻忘記台灣是個比美國更謹慎用槍的地方,以致於他被逮捕後,比起那些因他直接斷氣的人們,冗長的審判還有辯護還等著他拿命去消磨,而他對此感到相當不耐煩:
「那你們想怎麼做就去做吧。」
我們當然在片中看不到鄭捷親口講這些話,這些內容是透過他的律師轉述的,如同片中許多死刑犯的資訊都隔了好幾層轉譯,透過他們的親友或辯護律師或者是廢死聯盟的成員,又或者是他們的自白書或書信來代替。一名廢死聯盟的成員將陳昱安的書信給我們看,看得出早已被家人斷絕關係的他一遇到有人對他有興趣,便滔滔不絕的講個不停,如同他對他的辯護律師滔滔不絕的講個不停,甚至希望他們能給他金錢援助。原因是死刑犯在現行法律體制下,在等待死亡到來前也不得去工廠以勞動換取金錢,於是他們雖還活著,卻只能等死,而政治人物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迅速給他們痛快,給會被罵,不給也會被罵,一直給會被罵,一直不給也會被罵。
所以陳昱安最後在獄中自殺,死亡讓他再也不用受苦於自己「雖輕微卻能讓他被開除,雖確診卻不能讓他被赦免」的精神疾病,不用再花錢吞任何藥丸,也不用再受對親人怨恨之苦。
電影裡有許多空景,那是監獄的牢房、走道、會客室,構成了一種空洞,這是人消失前最後佇留的地方。同樣消失的還有片中受害者家屬還有受害者的觀點,我們只看到鄭捷的父親在媒體的包圍下,用自己的肉身不斷的開出一個下跪的空間,向整個社會道歉,直到氣力放盡。
無論如何,《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或許不夠前衛也不夠涉險,甚至可以說接近資料彙整。但作為少見題材的紀錄片,其提供了一種我們在日常較少見的視角,我們跟著A的媽媽在公車上,以沉默的獨白結束這一場各種獨白遊走的墓地之旅。
電影資訊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Me and My Condemned Son)-李家驊,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