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朗沃斯:色情作品如何讓女性沉默

色情令女性被迫沉默,導致她們的意見變得不重要,也不可能真實。

 

  大部分色情作品的預設劇情是「女性的拒絕不是真心拒絕」,因此女性不管表達同意或不同意都沒有意義。在這個脈絡下,色情令女性被迫沉默,導致她們的意見變得不重要,也不可能真實。女性失去的言論自由還只是色情的危害「之一」,因為男性也在這種理解下,失去能力承認「其實有女性會真的拒絕」,不僅女性沉默的拒絕被當作不存在,還被誤認為積極的同意。英國華威大學哲學副教授蓋‧朗沃斯(Guy Longworth)投書《Aeon》從言語行動探討色情作品所導致的沉默。

 

  20世紀中期的英國哲學家約翰‧奧斯丁(J. L. Austin)對言語行動分類取得重要進展,他在著作《如何用言語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將一般有意義的完整句子的言語行動稱為「言語行為」(locutionary act),這類行為可以是各種目的,從練習措辭或戲劇表演到命令或說服。接著他把說服、質疑或激怒影響某人改變心意的言語行動稱為「語導行為」(perlocutionary act),這類行為的後果超出了語言:當對方接受提議是說服,但當對方生氣就會是冒犯。

 

  奧斯丁將言語行為和語導行為與第三種極為重要的言語行動區分開來,他把建議、請求、敘述、詢問、警告或拒絕等言語行動稱為「發話行為」(illocutionary act)。這種對言語行動的分類至關重要,發話行為是語言交流的基本,我們執行語導行為時很少不帶有發話行為。我們說有意義的字句是為了告知或詢問他人事情,或試圖執行其他目的的語導行為。我們的發話行為通常是考量到更遠的目的,即使目的最後沒有達成,發話行為也能達到最低限度的交流,例如我雖然沒有成功勸阻你,但至少我有警告過你。

 

  奧斯丁的目標在於劃清發話行為與其他兩種言語行動(表意與語導)的區別。從奧斯丁的觀點來看,關於發話行為的問題是這樣:發話行為的執行是否取決於他人的反應?奧斯丁似乎認為是這樣,他說:「除非聽者聽到我說的話,並從某種意義上理解接收到我說的話,否則就不能說我警告過聽者。發話行為的實行必須對受眾產生一定的影響。」

 

英國哲學家約翰‧奧斯丁(J. L. Austin)。

 

  奧斯丁的建議被廣為接受。現在普遍認為發話行為明顯受制於奧斯丁所提出的接收條件——除非或直到聽者意識到你試圖提議、警告或告知,否則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提議、警告或告知。在這種觀點下,發話行為並不是我們自己所能決定,除非他人也參與其中。

 

  奧斯丁的建議是否正確對思考言論自由相當重要。因為一方面我們往往不覺得這事關我們實行言語行為的自由,另一方面我們通常不認為人們的言論自由會因為無法說服他人,或不能產生任何類似結果而受損。所以,我們不覺得言論自由與執行語導行為自由同樣重要。如果奧斯丁的觀點正確,那在思考言論自由時就應該聚焦在「明確實行發話行為」的自由。

 

  很明顯,這種自由首先取決於言語行為自由,因為只有在擁有言語行為自由時,才能進一步實行發話行為。因此,破壞言論自由的一種方式是禁止言語行為,例如透過暴力或脅迫手段讓言語行為沉默。然而,由於奧斯丁將言語行為和發話行為區分開來,使言論自由可能以另一種方式受限:剝奪實行發話行為的能力。奧斯丁的「發話行為受制於接收條件」觀點證明了這種可能性,因為發話行為(如警告或告知)取決於他人是否願意和理解我的意圖。所以,如果其他人不能或不願理解我意圖告知或警告的事情,那我就無法「真正的」告知或警告他,而我的言論自由也會在這方面受到明顯限制,這就是一種發話行為的沉默。

 

  發話行為的實行與否取決於他人,因此發話行為的沉默具有潛在的道德和政治意義。這個問題所涉及的重要領域之一是色情作品,有些人認為產製色情作品的權利受言論自由保護,主張不應該細究其內容是否涉及貶低與虐待女性。然而,只有在行使這項權利的同時,也不傷到他人言論自由的情況下才是如此。例如,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MacKinnon)在1987年出版的《就是女性主義》(Feminism Unmodified)提到,生產和消費(至少某些形式的)色情作品本身就會傷害女性的言論自由。

 

  這個觀點的論據如下:根據奧斯丁的接收條件,發話行為取決於是否被承認曾經意圖實行,如果對象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那麼你等於沒有提醒他們。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依靠相互理解的能力解決,一方面是我們的傳達能力,一方面是聽者的理解能力。一般來說,聽者很簡單就能理解我們傳達的東西,只要讓觀者看到或知道意圖就好——例如說「時間差不多該走了」。然而,能否做到這點仍取決於聽者是否具備相應的理解能力,以及能否理解我們意圖傳達的訊息。例如,如果我嘗試告訴一個語言不通的人「差不多該走了」,那他就不太可能理解我想傳達的訊息。如果這個說法正確,那麼要符合奧斯丁的接收條件,我們與聽者就必須都具備這種相互理解的能力。

 

言論自由可能以另一種方式受限:剝奪實行發話行為的能力。

 

  現在的困難在於這種相互理解能力可能已經喪失。舉例來說,假設我經常開玩笑說發生火災,一開始你可能會被我騙到,透過理解能力來辨識我的警告行為。然而,久而久之這種理解能力很可能會改變乃至喪失。結果有天火災真的發生,我試著警告你,但你已經沒有能力辨識我的真實意圖,自然而然認定我就是在騙你。最終,接收失敗。如果奧斯丁的觀點正確,那我根本沒辦法警告你。

 

  另一方面,假設你的理解能力之所以發生轉變不是因為愚蠢的玩笑,而是因為別人惡意誤導的說三道四說:「他很常騙人說火災。」如果你相信了他們,就會覺得我的警告並不是真正的警告,而是騙人的警告,我們就無法相互理解。雖然我嘗試提醒你火災,但你接收失敗。根據奧斯丁的觀點,這是惡意的流言蜚語所導致的發話行為沉默。

 

  認為色情作品會傷害女性言論自由的觀點正是基於這個理論,即男性對色情作品的消費會影響他們理解女性的發話行為。更重要的是,大部分的色情作品灌輸消費者「女性的拒絕並非真心,而是假意拒絕」,這些色情作品呈現女性總是願意這麼做,不然就是呈現女性只是假裝不願意。無論哪種情況,不加批判的結果就會危害男性理解女性試圖拒絕的能力。色情作品可能會造成這種誤解,根據奧斯丁的接受條件,這讓女性無法做出真心的拒絕,從而導致發話行為沉默。

 

  如果認為色情作品會傷害女性言論自由的觀點正確,那麼它就對以言論自由保護為基礎的論述提出挑戰。這種論述的依據是「審查色情內容只會對言論自由產生負面影響」。然而,如果色情作品本身對言論自由就有負面影響,審查反而可能產生正面影響。審查色情作品是否對言論自由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取決於兩者之間的負面影響比較。

 

色情作品可能會造成這種誤解,讓女性無法做出真心的拒絕,從而導致發話行為沉默。

 

  所以色情作品傷害言論自由的理論正確嗎?這個論點的一個關鍵前提是,消費色情作品是否會導致男性失去辨別女性拒絕性行為的能力。這是一個微妙的經驗問題,一些經驗證據表明,消費色情作品會對男性的態度和能力產生相關影響。然而,有一件事讓我們很難解決這個問題,就是我們並不完全清楚如何判斷言語行動是否屬於發話行為,而什麼又與言語行為或語導行為互斥,除非有更多對言語行動三方面的區別,否則很難回答「發話行為是否取決於接收條件」這個問題。

 

  關於色情作品的爭論提供了一個言語行動具有潛在的道德和政治意義的自主性問題,但這似乎只是更廣泛的問題之一。認知到我們對他人的依賴,思考語言所能造成的結果,對於理解何謂適當的言論自由是必不可少的。

 

 

原文出處:A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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