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瑞克.謝克曼(Rick Shenkman)
既然我們擁有偵測說謊的能力,你會想我們應該能夠看出總統的為人,即使在現代世界中我們會遭遇重重困難,就像在第二部當中所提及的。但是某樣東西害我們不能如願,在接下來的幾頁中,當我們看看總統擁有的共通點的同時,猜猜看這件「東西」是指什麼。這件東西太過尋常以致我們常常忽略。
以下是七位總統的名單,以及他們在人生中第一次嶄露頭角的年齡。
亞伯拉罕.林肯 二十三歲 競選州議會議員
詹姆斯.加菲爾德 二十六歲 當上學院院長
狄奧多.羅斯福 二十三歲 選上州議會議員
沃倫.哈定 十九歲 當上報紙出版商
富蘭克林.羅斯福 二十八歲 選上參議員
林登.詹森 二十九歲 選上眾議員
比爾.柯林頓 三十二歲 選上州長
在這份名單上,有什麼是一目瞭然的?這些總統在非常年輕的時候就嶄露了雄壯的野心。對大多數人而言比爾.柯林頓榜上有名毫不意外。我們都知道他雄心壯志,因為他的政敵長久以來都不斷拿柯林頓夫妻的野心做文章。但是林肯竟也名列其中?他年僅二十三歲時就競選州議會議員?林肯自己也承認,他正式受教育的經驗不滿一年。他沒有錢,沒有關係可以依靠,他一無所有。在宣布競選之前幾個月,他還在父親頹敗的農場裡領微薄的工資過活。但是他竟有膽競選,我想你應該會同意這是極為驚人的野心。
要是你讀遍眾多總統的傳記,你就會開始發現相似的模式能告訴你一些事。我記得我在寫《總統的野心》這本書時,最令我驚訝的是總統的婚姻對象。我從來沒注意過總統的妻子,直到有一天我研讀詹姆斯.布坎南的資料,布坎南的事蹟是典型的「窮小子大翻身」。他出生於一間木造小屋,但是想方設法進入大學,在大學裡他名列前茅,接著在賓州的蘭卡斯特學習當一名律師。二十一歲時他取得律師資格,從此他的事業似乎已穩定下來,而且他人面甚廣。但是布坎南似乎有點工於算計,他有兩名好友,其中之一是阿莫斯.埃爾梅克,他剛好是蘭卡斯特當時唯一一位耶魯畢業生,另外一位則是莫頓.羅傑斯,正好是賓州州長的公子。這兩段友誼大概不能單純以巧合解釋。
取得律師資格的同一年,布坎南宣布與安.柯爾曼訂婚,這看起來又是下了一步好棋,但是從宣布訂婚的那刻,懷疑的聲浪四起。布坎南對安是真心的嗎?又或者他追求安只是因為安的家世背景?安的父親是鋼鐵業大亨羅伯.柯爾曼,當時是美國鉅富之一,財產包括數座莊園。安對流言蜚語視若無睹,但是訂婚消息一宣布,布坎南就突然變得冷漠,拒絕所有與安共處的機會。在許多人眼中這讓布坎南結婚的理由顯得更啟人疑竇,顯然,他壓根兒不想與安共處,他要的只是婚姻。安抱怨的時候,布坎南解釋說他正在忙一件大案子,必須常常往返費城。安的態度軟化,也同意要遵守婚約。但是後來安發現某天下午布坎南到一名朋友的房子,在場的還有一名妙齡美女。安無法接受,一氣之下撕毀婚約,之後深陷憂鬱之中。安的父親警覺到安的狀況,於是送她到費城,與她的姊姊同住。到了費城後,安的情緒極度不穩,這一分鐘她談吐有體、妙語如珠,下一分鐘就馬上變得歇斯底里。到費城六天以後,她被發現身亡,醫生說他第一次知道歇斯底里會置人於死。她更有可能是死於自殺。
將總統們的婚姻與他們在早年在政治的階梯上力爭上游的努力放在一起,就會看到他們無盡的野心。其中一個跡象是他們一旦開始競選公職,他們就不能滿足。許多總統花畢生精力競選各種公職:國會議員、參議員、州長等等,要到他們登上總統大位才善罷甘休。不管是成功的總統,或是一敗塗地的總統,他們都會參與競選連任。身為總統的成敗似乎對他們而言不是那麼重要,有一些總統就是喜歡一直選、選、選。威爾森競選過兩次,連任一次後發生了一次嚴重的中風,讓他三度競選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病逝之前他還在想著要重回權力中心,甚至還寫好勝選之後的就職演說。小羅斯福曾競選過一次副總統、四次總統。艾森豪在心臟病發後一年競選連任。詹森在接替甘迺迪成為總統後,自己也參與競選並獲得連任,在一九六八年轟轟烈烈地宣布退出政壇,不再競選。但是政治學者研究了他的書信後,發現他在幕後偷偷策劃要在芝加哥舉行的大會上獲得民主黨提名參選。這一次預料之外的現身原本應該要引發民眾熱烈的反應,讓人群蜂擁而至。但是芝加哥發生了反越戰團體的暴動,讓詹森無法進入芝加哥,也讓他的計劃告終。
就像林肯頗具自知之明地承認道:「一個人若是中了當總統的蠱,他要是想要知道自己中的蠱有多深就只能再去競選了。」
但是就連這些都不能反映這些總統為了獲得並把持權力所付出的代價有多大,許多時候他們顯得極為自大、視野狹小,即使所愛之人反對依然決心參選。有九名候選人在妻子的反對下執意參選,其中之一便是富蘭克林.皮爾斯,他知道妻子珍對於競選總統的感受如何,所以競選總統的所有計劃都瞞著她進行,假裝當機會來臨時一切都只是偶然。在將就任總統之前,他們在一趟火車之旅中卻突然遭逢出軌意外,他們的幼子本尼因事故喪命,皮爾斯夫妻傷心不已。但是要到就職典禮前夕,珍才終於知道真相,她的先生並非接受總統一職,而是處心積慮追求總統大位。這件事讓她崩潰,也讓婚姻瀕臨破碎。她拒絕出席皮爾斯的宣誓就職,也遲遲不願搬入白宮。她將愛子的死歸咎於她的丈夫,她認為上帝帶走他們的孩子,以作為對皮爾斯說謊的處罰。這可憐的婦人甚至在白宮舉行降靈會,只為了重溫與本尼相處的時光。那麼皮爾斯呢?雖然施政成績不甚光彩,愛子身亡讓婚姻瀕臨破碎,任期屆滿之際他依然表態追求連任。
這種雄心壯志倒不是總統需要展現的,要登上美國政治的最高峰,除了野心還得冷酷無情。你必須要能出賣朋友、放棄原則、利用家庭、隱藏不法行為、打擊對手、厚著臉要政治獻金、縱容種族歧視、支吾其詞,甚至還有更糟的惡行。你還得在國安問題上大玩政治遊戲,就算許多人命實際上掌握在你手中。前任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茲在回憶綠《責任》一書中曾提及希拉蕊.柯林頓以及巴拉克.歐巴馬,他說這兩人都私下跟他當面表示他們之所以反對小布希總統在伊拉克增兵是出自政治考量,這就是美國的政治現實。
看過總統冷血的行為模式後,很難不下這樣的結論:我們選民竟然笨到相信總統是道德典範。看過這些證據,了解在最高層級政治都是怎麼玩的以後,我們很容易就能得到一個結論:總統都在欺騙我們。他們一直告訴我們決意競選是出自愛國情操,然而真相是他們決定參選與其說是對國家有大愛,不如說是他們對權力與地位有著激烈的渴望。
是什麼讓我們無法準確判讀總統的為人?是什麼讓我們的說謊偵測雷達失效?答案是總統的一片真誠,這可以解答我在前幾章曾提過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為何無法仔細判讀總統的為人,因為總統能夠表現出真心誠意,而我們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為了瞭解為何如此,讓我們先看看當有人刻意當著你的面說謊會發生什麼事?說謊的人往往會開始焦慮,常常就成了不打自招,不是嗎?研究說謊的科學家說,說謊者不打自招的方式至少有以下五種:
1.說話速度放慢,因為他們在說話的同時也在編故事。
2.不由自主的抽搐。
3.聲音變高。
4.避免使用第一人稱,如:「我」。
5.避免使用修飾語,說的句子更短、更扼要。沒說謊的人會說:我到店裡的時候正在下雨,那時候我走第十二街來的。說謊的人會說:我走第十二街到店裡。
這好像是在說如果有人說謊,我們應該能夠拆穿他們,因為我們有精妙的說謊偵測天線。我們可以感覺到一個人因說謊而焦慮,雖然我們不是有意識地注意到說謊者的抽搐或聲音變高,但是我們感受得到。
然而,騙子騙得過我們。社會科學家說:未經訓練的話,我們偵測謊言的能力其實很差,只比亂猜好一點而已(如果不認識的人說謊更是如此)。為何我們會被騙?答案是如果有需要的話,想要說謊的人有能力相信自己並不是在說謊。
想想看這其中的意涵。如果你相信自己所言,你不會感到焦慮,也就不會不打自招。這不只是政治人物的伎倆,這是我們都會用的技巧。我們對自己說謊、言行不一致,並在謊言說出口的同時相信自己的說詞,這麼做是因為要是我們自己也不相信謊言,我們就瞞不過別人。哪一種人是最佳銷售員?就是相信自己商品功效的銷售員。詹森為何是高明的騙子?羅伯特.卡羅在詹森的傳記中說這是因為詹森說謊時堅信自己說的是事實:
詹森能夠讓自己相信一段論點,即使這個論點與事實相悖,就算它很明顯跟現實背道而馳。他的幕僚約瑟夫.加利法諾寫道:他「很快就會相信自己的說法,就算這段說法很明顯是假的。」白宮新聞秘書喬治.里迪說:「這不是在演戲」,「他有這份能力異於常人,他能夠說服自己,對當下最有利的『真相』就真的是真相,與其相悖的說法不過是政敵的中傷。他能夠憑著意志讓他心中所想變成現實。」他拒絕聽取任何與「現實」不符的說法,也不願聽不同意他的人說話。他在德州的老友們,例如愛德華.克拉克,稱這整個過程為「動起來」或是「弄出來」,他解釋:「他可以開始侃侃而談,說服自己他所說的是對的。」而且是真的──即使並不是。
或是以雷根為例,他以自欺而聞名。他不輕易透露自我,讓他的傳記作者埃德蒙.莫利斯抓狂。莫利斯發現雷根的心防難以突破之後,他終於放棄要寫一本典型的傳記。他下了結論:反正用傳統的方法你不可能得知這個男人背後的真相。所以他把傳記當小說一樣寫,把自己變成虛擬的角色穿插在書中。大多數評論家都猛烈抨擊這本傳記,但是你能瞭解莫利斯所經歷的挫折有多大。這本傳記花了他很多年,他花了大把時間跟雷根私下會面,跟歷史上任何一位獨立為總統寫傳記的作者比起來,他能從雷根身上取得題材的機會之多無人能比,但是他依然無法測透雷根的為人。
當然,雷根似乎比多數人更容易自我欺騙。比如說,他宣稱在一九四五年四月時在德國曾親眼見證過集中營的解放,雖然戰爭期間他從來沒有離開過南加州。他顯然是混淆了看過集中營的影片跟親眼看過集中營的經驗。這是了不得的自我欺騙,也代表莫利斯之所以難以跟雷根達成共識,是因為雷根容易和自己達成共識。可是和大多數的總統相比,雷根自欺的行為真的有比較不明顯嗎?
只要我們能夠相信自己的真誠,欺騙就能夠奏效。如果說謊是一艘船,真誠就是我們下錨的直布羅陀巨巖。真誠至關重要,因為這是我們對欺騙的防衛。其他人要怎麼確定我們是否值得信任?他們會依照我們是否看起來真誠來決定,謊言偵測機制的設計是由偵測真誠與否來偵測謊言,只要看起來沒有不真誠,謊言偵測的警報就不會運作。
請記住,演化同時有利於說謊的人跟能偵測到謊言的人。這兩種人都能靈活運用有用的工具,說謊者的工具是能讓人相信他的謊言。
我們的天性並不會讓我們在對話中說謊,而是傾向於說真話。這是為何我們一說謊,科學家就能測到我們的焦慮程度升高,這裡的謊是指真的說謊而非善意的謊言,我們的大腦知道箇中差異。然而,要是偶而有必要說謊,我們還是能說謊,我們能夠越說越熟練。對於某件事一再說謊之後,我們對於這個謊言會熟悉到連自己都相信。如果我們的設計是要說真話,我們就永遠不會習慣說謊。我們會說謊是進一步證明,說謊是演化的適應。也就是說,有能力說謊的人比不說謊的人或是不善於說謊的人更有利。
過去的看法認為自欺的主要目的是要瞞過自己,如果發現自己的處境已是四面楚歌,你就會對自己說謊以自我激勵,這是社會科學家所說的「自欺欺人的潛能」。最近幾年,如羅伯特.崔弗士等科學家發現這並非自欺的主要目的,我們其實是藉由瞞過自己以瞞過他人,崔弗士指出:自然界不會設計出一種自欺的生物,除非自欺只發生在罕見、也許是生死存亡的關頭。基本上,生物體需要理解身處的環境,當他們能夠正確判斷可能的風險與酬賞,就能提升生存機會。如果機師欺騙自己壞天氣沒有風險,飛機就會失事。但是要是自欺能夠誤導其他人對我們動機的想法(很明顯這常常發生)那麼自欺就特別適用於這些情況。
然而,這麼做有其代價,要騙過他人,政治人物得騙過自己。對更新世的領導者來說,這麼做也許稱不上特別危險,或者就算危險也稱不上禁忌。小規模社群的領導者每天都受到社群成員的監督,他不可能任其演變為大災難,因為有太多眼睛都在觀看。但是現代的世界呢?在這個複雜的世界,總統若不能看清現實則相當危險,而且鑒於總統常常活在同溫層裡,這種情況特別有可能。而誰又要為此付出代價?在更新世,領導者犯錯可能要以性命賠償。但是在現代,當事情出錯,決策者往往不需負擔代價,其他人成了代罪羔羊,領導者通常繼續過著安穩舒適的好日子。
身為選民,我們的挑戰來自於:必須謹記我們生來傾向相信,我們要比我們所想像的更容易受騙。要判斷政治人物是否說謊,仰賴直覺還不夠。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真的知道政治人物的真面目或是盤算。在觀看電視辯論時,我們正在做什麼?我們就是藉由其行為舉止來衡量他,因為我們就是如此衡量身邊的人,所以對我們來說有其道理。但是這絕非我們衡量政治人物應該用的方式,雖然電視的確帶給我們某種錯覺,好像政治人物近在眼前,但是我們並不是真的與他們有近距離接觸。大腦是設計給小規模社群的社會生活用的,而非用於幫助我們在上百萬人的社會中求生活。因此,我們其實弄錯了脈絡。
(本文為《為何我們總是選錯人?人類政治行為的迷思》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為何我們總是選錯人?人類政治行為的迷思》 Political Animals: How Our Stone-Age Brain Gets in the Way of Smart Politics
作者:瑞克.謝克曼(Rick Shenkman)
出版:左岸文化
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