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eter Leeson(喬治梅森大學法律與經濟學院教授)
追求司法公平正義的過程充滿不確定性,很多時候被告有沒有犯罪並不容易判斷,他可能是被牽連的受害者,或者只是被過度偏執的檢察官認定有罪。由於不確定事實真相,人的審判往往只能「推測」被告有無犯案,但推測很可能與事實相反。
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唯一能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的只有被告本人與全知的上帝,期待被告自首通常也是徒勞無功,畢竟很少罪犯願意主動認罪。但如果請求上帝告訴我們真相呢?這麼做行得通嗎?如果真的有效呢?
超過400年的時間(從九世紀到十三世紀初期),中世紀的歐洲人就採取了「神裁法」(Trial by ordeal)進行審判。面對難以破案、缺乏直接證據的刑事案件,法律制度請求上帝判決被告是否有罪,而審判方式是對被告進行折磨考驗。
折磨考驗的形式有很多種,例如將被告丟進聖水池,或是讓被告赤腳走在炙熱的金屬製品上,而最常見的形式為沸水與熱鐵考驗:前者讓被告把手伸進一大鍋沸騰的熱水,從水中撈出一枚戒指;後者讓被告拿著一塊熱鐵塊走幾步路。幾天後再次檢查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燙傷即為有罪,反之則無罪。
「神的審判」通常在教堂以特殊的禮拜儀式進行,全程由牧師執行與宣判。審判過程中,牧師先禱告請求上帝透過考驗告訴法庭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就用沸水或熱鐵塊燙傷他,如果無罪就施行神蹟不讓被告的手被燙傷。「神的審判」反映出中世紀歐洲普遍的宗教觀,儘管這種審判方式看似非常不理性,但其實它比一般人想像的更有效。
怎麼說呢?假設你是一個被鄰居指控偷竊的中世紀歐洲人,法庭認為你嫌疑很大,但因為沒有證據無法確定,所以命令你接受沸水考驗。你就像其他中世紀歐洲人一樣篤信上帝,相信牧師在禱告請求上帝後,肯定會出現公正不阿的判決。
在經歷這些考驗後,如果上帝判你有罪,你還得繳一大筆罰款。如果上帝判你無罪,那就完全免除刑責,也不用繳任何罰款。或者,你也可以自首承認偷竊避免經歷痛苦的考驗,這時就只需要繳罰款,而且還會因為自首使罰金減少一點。
如果是你會怎麼選擇?
如果你真的有罪:你知道自己偷了鄰居的東西,而上帝也知道。這時你就會思考,如果接受考驗上帝肯定會用沸水燙傷你。因此,除了事後要付大筆罰款,手還要被熱水燙傷。相反地,如果自首不但能減少罰款金額,而且手還不會被燙傷。所以如果你真的有罪,自首會是最明智的選擇。
如果你是無辜的:你知道自己沒有偷鄰居的東西,而上帝也知道。這時你相信接受考驗,上帝肯定會施展神蹟不讓熱水燙傷你。這樣不但不用繳罰款,手也不會受傷,而且也比自首認罪還好,不用為沒犯下的罪多付罰款。所以,如果你真的清白,更可能選擇面對這些可怕的考驗。
中世紀歐洲人對神的旨意堅信不移,因此可怕的考驗使有罪的人更容易選擇自首認罪,無罪的人則坦然接受考驗,法庭則透過這些選擇從旁觀察事實真相。
但還有一個問題:雖然只有無辜的人才會選擇接受折磨考驗,法庭也知道被告無罪,但如果他把手伸進沸水結果被燙傷了,這樣豈不變成神判決他有罪嗎?因此,為了伸張正義,法院要做的不僅是觀察被告是否有罪,還需要運用一些技巧讓結果相符。執法者該如何讓沸水不燙傷無辜的被告呢?很簡單,水不要真的煮沸就好了。
中世紀歐洲牧師們所遵循的「審判指導手冊」,讓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和機會動手腳:鍋子和水都是由牧師私下準備,他們可以把水煮得不那麼燙;牧師在沸水鍋上進行「灑聖水」的動作,也能讓水的溫度降低;禮拜進行到某些時刻,鍋子也可以偷偷從火上移開,直到牧師禱告完,被告才會開始進行考驗,這時水的溫度已經沒有那麼燙。負責監督的人員被安置在距離「審判舞台」較遠的位置,牧師便能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做出這些小動作。此外,還有一個最終保險措施,因為宣佈判決結果的也是牧師,被告究竟有沒有被燙傷也不得而知。
這樣一來,讓判決結果出現「奇蹟」可說是萬無一失。例如,十三世紀初期,匈牙利瓦勞德的208名被告接受熱鐵考驗。令人訝異的是,將近三分之二的被告並沒有被這些熱鐵燙傷,最後被判無罪。主持考驗的牧師肯定知道怎麼加熱鐵塊,因此出現「奇蹟」的結果只剩下兩種解釋:上帝真的介入審判,證明了被告的清白;不然就是牧師動了手腳,被告拿的熱鐵其實沒有那麼燙。
原文出處:A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