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約翰‧J‧藍儂(John J. Lennon)的受刑人作家寫道:「2002年2月10日,紐約州的一所監獄裡,暢銷書作家、兩度被判有罪的殺人犯傑克‧阿伯特(Jack Abbott)用自製繩索上吊自殺。就在同一天,裝在尼龍洗衣袋裡、我殺的那個人的屍體沖到布魯克林海灘的岸邊。」藍儂將自己的心路歷程鑲嵌在另一位知名受刑人作家的死亡之中,藉由闡述阿伯特的故事解讀與探究自己所犯的罪。
傑克‧阿伯特是二十世紀美國最著名的監獄作家,先不論其作品優劣與否,阿伯特擁有過一些知名的支持者:演員蘇珊‧莎蘭登(Susan Sarandon)、克里斯多夫‧華肯(Christopher Walken)、作家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以及迷戀其暴力傾向的民眾。因為寫作,阿伯特的人生擁有了第二次機會,他在服刑18年後於1981年獲得假釋。但不久他再度謀殺了一個人,便再也沒有出來過。他的支持者與寫作意願拋下了他,而他的死亡與在世的時候一樣,孤獨且憤怒。
2002年,當藍儂在監獄服刑時從未聽說過阿伯特的名字,但他讀完阿伯特的作品後,開始同情阿伯特性格矛盾的部分,偶爾也從其作品汲取靈感。然而,他對於阿伯特假釋後的行為感到生氣,因為此事讓公眾輿論急轉直下,人們不再願意相信受刑人作家,以及為囚犯開辦的寫作課程。
2017年出版《傑克與諾曼》(Jack and Norman)一書的作者傑羅姆‧洛文(Jerome Loving)指出:「在阿伯特事件後,受刑人作家被許多人視為『天才的騙子藝術家』,自由派媒體與文學組織敦促他們放棄監獄改革的計劃。」
1944年1月21日,傑克‧亨利‧阿伯特出生於密西根州,他的父親是一名愛爾蘭裔美國軍人,是個嗜酒如命的酒鬼;他的母親是漂亮的華裔美籍女性,過去在美軍基地附近從事性交易工作。大戰結束後,他的父親拋棄了阿伯特及同父異母的妹妹——用阿伯特的話來說,這是他變成「國家養育的罪犯」的起點。四歲時,他和妹妹被送去寄養家庭;12歲時,他進入猶他州立工業學院唸書。19歲時,他因搶劫鞋店並使用偷來的支票而被送進州立監獄。
1966年,當阿伯特在服五年刑期的第兩年,他用武器襲擊了兩名囚犯:詹姆斯‧克里斯坦森(James L. Christensen)傷重不治,另一名囚犯則受傷。阿伯特對梅勒表示,他動手的原因是克里斯坦森想要讓他成為其「監獄妻子」;另一種說法是克里斯坦森跟獄警告密阿伯特的牢房藏有違禁品;但第三種解釋或許才是真正的原因,阿伯特在書裡寫道:「在監獄社會裡,最被尊敬和敬重的受刑人是殺人犯,尤其是敢對其他犯人下手的人。這不只是恐懼,也是一種威嚴。」
於是,阿伯特再次因殺人罪被判三至二十年徒刑。1971年,他成功越獄並搶劫丹佛的銀行,一個月後再度被捕。在此期間,阿伯特不停進出美國各地的聯邦監獄,並讀到了馬克思、恩格斯、沙特、列寧和尼采等人的作品。1978年,阿伯特寫信給梅勒,為其改編自美國罪犯加里‧吉爾摩(Gary Gilmore)的新書提出一些建議。
阿伯特寄給梅勒的信中寫道:「如果你走進任何一間關過我和吉爾摩的監獄,詢問所有具有特定背景的囚犯……你會拿到一份檔案或名單,我的檔案和名字永遠與吉爾摩擺在一起。」吉爾摩的經歷確實跟阿伯特差不多,他大部分的青春期和成年生活都在牢裡度過,吉爾摩也在監獄裡閱讀大量書籍,是個才華洋溢的畫家與書信作家。但1976年4月,36歲的吉爾摩獲釋,在短短四個月後他在猶他州再次開槍殺害兩個人。
吉爾摩的案件轟動一時,他拒絕為死刑提出上訴。1977年,吉爾摩對行刑隊示意:「動手吧!」隨即被處決。1980年春天,梅勒根據吉爾摩的故事改編成小說《劊子手之歌》(The Executioner’s Song)獲得了普立茲小說獎,梅勒在回信寫道:「你的來信點亮了這本書的陰暗角落,那些我可能無法理解或見過,只能憑著毫無經驗的直覺所寫的部分。」
阿伯特對監獄暴力的描述無疑引起了梅勒的注意,不久後梅勒在《紐約書評》向全世界介紹了阿伯特的文字,刊登二十多封信件摘錄。蘭登書屋的一名編輯讀完這篇文章後,進而促成阿伯特出版自己的書《野獸腹中:來自監獄的信》(In the Belly of the Beast: Letters from Prison)。
梅勒等知名人士寫信為阿伯特聲援,這些信件在猶他州的假釋聽證會呈上。1981年6月,在《野獸腹中》出版沒多久後阿伯特獲得假釋。當時已經37歲的阿伯特在牢裡度過了大半生,他後來寫道:「經過三年孤獨的牢獄生活,被從戒備森嚴的監獄放出來,一頭栽進了名為曼哈頓的人造巨獸之中。」
他在下東城的中途宿舍(幫助受刑人重返社會的住處)安頓,開始做著一份研究員的工作。他與梅勒一同現身晨間新聞節目《早安美國》(Good Morning America)、接受《滾石》(Rolling Stone)雜誌採訪、到大都會藝術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學習欣賞藝術,並與知名作家們共進晚餐。《評論》雜誌編輯鮑勃‧西爾弗斯(Bob Silvers)回憶說:「在《野獸腹中》的出版派對上,性格孤僻、靦腆而沉默的阿伯特背對著牆站立,只與熟識的人交談。他在久未接觸的社交生活中,渴望用一些東西來減輕焦慮,就像他在監獄使用毒品那樣。」
在獲得六周的自由後,也是《紐約時報》刊登書評的前一天,阿伯特可能因為整晚的派對感到過度亢奮,在一間餐廳外與22歲的夜班經理理查‧阿丹(Richard Adan)發生爭執,情緒失控下殺死了他。洛文在《傑克與諾曼》裡寫道:「如果說吉爾摩毫無意義的謀殺讓死刑在美國起死回生,那阿伯特的行為就是讓公眾重燃了對受刑人的怒火。」
阿伯特在殺害阿丹後隨即逃逸,警方在路易斯安那州逮捕了正在找石油鑽井平臺工作的他。梅勒、華肯和莎蘭登(莎蘭登甚至將其中一個兒子命名為傑克‧亨利)一同出席了阿伯特的審判,最後他因過失殺人罪被判15年徒刑,並且違反假釋規定必須服完先前的刑期。
阿伯特的支持者遭受新聞媒體的嚴厲抨擊。然而,他們依然寄書給阿伯特,並與獄中的他通信。在阿伯特被判有罪的幾個月後,梅勒在節目上為其辯護說:「先不論傑克是否為邪惡的魔鬼,還是社會環境的受害者——這些問題太複雜,我無法回答——但毫無疑問無論傑克如何,長期的監獄生活讓他變得越來越糟。」
1977年4月26日,藍儂出生於紐約。他的父親和阿伯特一樣是愛爾蘭人,也曾在軍隊服役,而且也是個酒鬼。藍儂出生後,他的父母越吵越兇,還曾被放置在棄嬰之家一段時間。父親在他一歲的時候離開了,他的母親填寫申請表和排隊尋求救助,搬進布魯克林南部的救助計劃住宅。
藍儂被送去寄宿學校就讀,在夏令營他被輔導評論為「喜好爭論且好鬥」、「有情緒和學習問題」的孩子。從夏令營回寄宿學校後,他變本加厲經常翹課。十三歲時,他因為拿刀恐嚇一名交換學生,被另一所寄宿學校開除。他的母親為他報名曼哈頓的公立高中,但他從來沒有去報到,而是在城裡閒晃與朋友抽大麻。母親帶他去看心理醫生診斷為過動症後,他的母親對他說:「你跟你父親都有酗酒的基因。」然後又拖著他去參加戒酒互助會,餵他吃抗憂鬱藥物。
不久後,他便翹家與街頭流氓混,開始從事販賣廉價大麻的工作。1992年,他跟朋友在一間常去的酒吧外發生爭執被捕,當時他才十四歲。判他18個月刑期的家事法庭法官警告他說:「如果你不洗心革面振作,你以後還會回來的。」事後證明,法官說的沒錯。
17歲時,藍儂為朋友保管手槍,因持有槍支被捕並被判處一年徒刑。在獄中他認識了跟他同樣出身布魯克林救助計畫的亞歷克斯(Alex),亞歷克斯是說著流利英語和西班牙語的巴拿馬裔黑人,正在等待與毒品相關的謀殺指控審判。由於沒有目擊者,1996年陪審團判亞歷克斯無罪。三年後,皆從事販毒的兩人在布魯克林街頭再度相遇,雖然亞歷克斯身材矮小,但他在街頭的名聲很響亮。幾年後,藍儂得知亞歷克斯正在挖角他的頭號下線,決定跟亞歷克斯做個了結。
藍儂提到阿伯特在《野獸腹中》裡有段關於暴力心理的文字,上面寫著:「你很難說服自己去做這種事(殺人),但你必須深呼吸、清醒地思考應該做什麼,即使你害怕得渾身僵硬、感到噁心,最後你還是會下手。」2001年12月一個寒冷的夜晚,藍儂開著租來的汽車載亞歷克斯去兜風,而後車箱藏著已上膛的手槍。亞歷克斯為人謹慎,藍儂為了消除他的疑慮,路途中接了一名以前經常幫他包毒品的波多黎各女孩上車。
藍儂在一條廢棄的街道旁停下車,亞歷克斯則心不在焉地繼續講電話。藍儂搖下車窗走出車門,從後車箱拿出手槍後,伸進駕駛座側半開的窗戶裡,一槍殺死了亞歷克斯。他開車離開現場,亞歷克斯的屍體依然躺在副駕駛座。停紅燈時,車上的波多黎各女孩嚇得趁機跳車逃跑。藍儂開到安靜的街區,停車將亞歷克斯的屍體拖進後車箱,並找來毒癮纏身的熟客協助處理棄屍,他們一同將包裹好的屍體丟進河裡,藍儂心想:「反正沒有屍體,也就沒有犯罪現場。」
一個月後,藍儂因持槍指控再度入獄。2002年2月,他看見電視新聞報導一具裝在洗衣袋裡的黑人男性屍體沖到布魯克林海灘的岸邊。那個夏天,藍儂又多了一項指控:二級謀殺罪。驚嚇的波多黎各女孩將事情一五一十告訴了另一名毒販,而這名毒販被捕後把這件事告訴了警探。
2004年,藍儂被轉送至紐約北部的克林頓監獄,他在那裡接受九年級的教育課程拿到高中同等學歷。藍儂提到,阿伯特在談孤獨時寫下:「我必須反抗……如果我不小心,無趣的生活將把我活埋。我必須這麼做,而且不能失去理智。所以我閱讀,什麼都讀,什麼都看。」
藍儂第一次看到阿伯特的文字是他請母親寄獄友推薦的書單,當包裹寄來的時候裡面除了文學名著,還有阿伯特那本薄薄的憤怒書信集,阿伯特在書裡不滿地寫著:「如果我是一隻住在動物園的野獸,動物保護協會肯定會因虐待動物罪名逮捕動物園管理員。」
阿伯特的語氣咄咄逼人,彷彿一切都是戰爭。他使用「罪犯」和「同志」這樣的詞,形容獄警是「豬」。對於容易被影響的囚犯來說,《野獸腹中》可能會是危險的朋友;但阿伯特的文字也能鼓舞人心,他身為自學成才的受刑人作家,讓獨處的藍儂興起了當作家的念頭。
阿伯特寫道:「法律從來沒有懲罰其他傷害我的人。在監獄社會裡,有人攻擊你就應該動刀還擊。」藍儂後來在獄中遭到亞歷克斯的朋友報復,胸口被刺了六刀。但藍儂沒有聽從阿伯特的話,而是選擇閉上嘴巴不告發襲擊者身分。藍儂被襲擊後被轉送至阿蒂卡監獄,他說:「無論阿伯特曾在這裡經歷什麼樣的事情,也不管我之前在這裡的遭遇如何,阿蒂卡監獄最後成為我一生中有過最好機會的地方。」
2010年,藍儂參加了漢密爾頓大學英語教授杜蘭‧拉森(Doran Larson)開辦的阿蒂卡監獄創意寫作工作坊。2013年,36歲的藍儂在《大西洋》雜誌發表了第一篇文章,講述他的犯罪生活、如何輕易獲取非法槍支,以及他對槍支管制的想法。
近年來,監獄和刑事司法改革運動讓公眾輿論從柯林頓犯罪法案的報復性政策、九O年代的大規模監禁措施轉向了其他方向。雖然阿伯特曾誇口從未進監獄學校讀書,但藍儂仍希望政府能恢復被阿伯特嘲笑過的佩爾助學金計劃。
藍儂說:「我能理解阿伯特的痛苦,也欣賞他寫作的力量、表達方式、原始與脆弱,但我不同意梅勒為阿伯特辯解『監獄制度讓他變得更糟』。事實上,被關在監獄可能才救了我的人生。儘管我的童年艱辛,但我確實比阿伯特和其他同齡的獄友有過更多機會,只是我浪費了它們:我選擇過鋌而走險的生活、販賣毒品、引誘亞歷克斯走向死亡,乃至扣動扳機,這些都是我自己的選擇。在監獄裡,我選擇把自己投身至寫作,坐在倒放的水桶上直到屁股麻木。」
在阿伯特審判的最後一天,梅勒曾向媒體提出請求說:「阿丹已經死了,我們至少讓阿伯特成為作家。一個民主國家需要承擔風險。」藍儂坦承,他讀到這段報導時有點嫉妒,但也感到困惑。他不明白梅勒隱含的意思,為什麼阿伯特要當作家就必須擁有自由?畢竟梅勒曾說過:「寫作作為人類的一種表達方式,它將克服一切障礙。」
藍儂表示:「作為一名受刑人作家,我贏得新聞界同事的信任,也沒有任何知名作家為我背書。儘管如此,我盡量不把寫作當成一張通往自由的通行證,而是將它視為我的人生目標。也許我現在還在新新監獄(Sing Sing Correctional Facility)的牢房服刑,但在我心裡我不再是罪犯。我寫作、我出版、我賺錢、我納稅。我走上一條危險的路,期望獲得同事與讀者的尊重,同時努力維持獄友對我的尊重。」
他繼續寫道:「我已經被關將近18年,經常感到焦慮和憂鬱。我常想起自己傷害過的人,我再也不想重蹈覆轍,我也向自己承諾從此不再做這種事。亞歷克斯有幾個兄弟姐妹——他和妹妹最親——他們都很想念他,而我也知道他們會永遠恨我。我經常想到亞歷克斯的妹妹在我的量刑聽證會所引用的話:『只有內心擁有足夠良知的人,才能體悟刑罰的正義,進而接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