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獨立撫養孩子長大的單親母親,並寫下了膾炙人口的故事,從兒童、青少年到成人,無不風靡,不過,比起寫下《哈利波特》系列的J・K・羅琳,瑞典的國寶級作家阿思緹・林格倫(Astrid Lindgren, 1907―2002)在台灣似乎並不那麼知名。
在瑞典小村莊裡成長的林格倫,和她筆下的女孩們一樣聰明勇敢,滿腦子不合時宜的鬼點子,但也因此吃足了苦頭,在十九歲時便未婚生子,為了生活,又將孩子送到哥本哈根寄養,自己學打字、速記,四處打工。《長襪皮皮》則是婚後在一次女兒發燒生病時,為她開啓的一連串有趣故事,從此也展開了林格倫身兼童書作家、童書編輯的美好年代。
林格倫與其他童書作家格外不同的是,她不僅從故事中關懷孩童,更積極關心社會議題,致力於兒童權益與動物保護法條,並曾以一篇童話寓言體的〈金錢世界裡的磅礡婆沙〉(Pomperipossa in Monismania),諷刺瑞典政府的新稅法;《美國的凱蒂》一書則表達了她對美國實施種族隔離主義的反感⋯⋯這樣的颯爽氣魄,不僅有別於創作者、尤其是童書作者多數為政治不沾鍋的傳統印象,更以自身作為,直接體現了在她的所有故事中,最聰明、勇敢、正直、溫柔,並且勇於對抗強權、保護弱勢的女孩角色。
亂糟糟別墅裡的小東邪-長襪皮皮
「她有一頭和紅蘿蔔一樣紅的頭髮,紮著兩條像沖天炮一樣的辮子,滿臉雀斑,鼻子形狀像小小的馬鈴薯,嘴巴很大很寬,不過一口白牙看起來倒是很健康。
她的衣服也很不一樣,皮皮的衣服都是自己縫的,她本來打算做一件藍色的衣服,可惜藍布不夠,所以又用紅布東補一塊西補一塊,兩條十分修長的腿上穿著一雙長襪,一隻棕色,一隻黑色。她腳上穿著一雙大黑鞋,足足比她的腳大了一倍。」
―《長襪皮皮》
林格倫最膾炙人口的作品當屬《長襪皮皮》(Pippi Långstrump)系列,從一開始就顛覆一般人對古靈精怪小蘿莉的美少女印象,長襪皮皮以一種完全超出成人審美觀的狂野率性(或者邋遢隨便)形象出現,一舉嚇掉了故事裡、故事外所有大人的下巴,「讓本來就很不受控制的孩子跟長襪皮皮玩/讀《長襪皮皮》的故事,不就要天下大亂了嗎?」
宛如瑞典兒童影集般,由許多短篇故事串起的《長襪皮皮》裡,即使以現代的教養眼光看來,仍然離經叛道得嚇人。皮皮母親早逝、父親在海上被大浪捲走,她於是帶著父親留下的財產,回到父親早先買下的「亂糟糟別墅」裡獨居。她的鄰居玩伴湯米和安妮卡都是循規蹈矩,是標準「適合穿淡藍色與粉紅色」的那種小孩,而皮皮才剛結束跟隨父親的航行生活,從來沒上過學的她,身旁唯一的家人就是一隻長尾猴——故事裡的家長們覺得「為了孩子好」,皮皮非得進育幼院去不可;故事外的家長們則不免預設好皮皮最後找到一個幸福快樂的寄養家庭,或者在學校裡與茱莉安德魯斯那樣的老師相見歡。
顯然,林格倫並不是想說那樣的故事。皮皮不進育幼院還是照常過得很開心;在學校裡和老師爭辯:「你才剛說過七加五是十二,那麼八家四怎麼也等於是十二呢?在學校應該要守規矩才對啊⋯⋯哎呀,我又說『你』了,我該說『您』的,請原諒我!」;別人問她為什麼倒退走路時,她回答:「我們不是活在一個自由國家嗎?我愛怎麼走,就怎麼走!」;睡覺時她把腳放在枕頭上,把頭埋在被窩裡,因為「這樣我的腳趾頭才可以動啊。」
皮皮的隨心所欲與古靈精怪,與好萊塢電影裡的可愛蘿莉一點都不像。她的兩條辮子一點也不萌,說的話全照她的皮皮邏輯,完全沒打算「讓大人從中得到一點回歸童真的省思」,她和一隻長尾猴與一匹馬住在一起,強迫闖空門的兩個小偷跳舞伴奏,最後還送了他們一人一枚金幣――這系列故事讀來,不由得讓身為大人的我們眉頭緊蹙,這故事真的適合給孩子看嗎?他們如果也吵著要和皮皮一樣怎麼辦?那可一點都不可愛呢。
這問題,早在1945年《長襪皮皮》在瑞典問世後的隔年,就由瑞典著名教育學者為首,與支持皮皮系列的讀者群對立,掀起一場浩大論戰。
這樣一套完全在兒童文學典型以外的童書系列,確實並未為閱讀的孩子們帶來任何教育意義――不過,回頭想想,或許這麼誠實而不假做溫情結局的童書,正能為成人帶來一點教育意義:為什麼孩子非要符合我們想像中的那種可愛?孩子的古靈精怪與天馬行空,如果非得在我們理解和允許範圍之內,那還算得上古靈精怪與天馬行空嗎?
或許,是我們太慣於套用模型,以至於忘了,真正的童真本就不應該完全在成人的想像框框裡。
沒有魔法的妙麗-埃娃洛塔
可喜可賀(?)的是,《大偵探卡萊》(Mästerdetektiven Blomkvist)系列中的十三歲女孩埃娃洛塔,總算比較符合成人心中的美少女特質。但她還是野得嚇人,不過搭配纖細、漂亮、愛唱歌這幾項特質,就十足十是故事裡一票男孩的夢中情人,也總算讓嫌棄長襪皮皮的大人們比較鬆了一口氣。
《大偵探卡萊》系列裡,主角自然是夢想成為偵探的金髮男孩卡萊,埃娃洛塔則是這群小鎮少年遊戲中「白玫瑰軍」一員,同一陣線的還有黑髮男孩安德斯,一起對抗「紅玫瑰軍」的另外三個少年。「白玫瑰軍」的卡萊、安德斯與埃娃洛塔三人組合,年紀與性格恰好與近年紅遍全球的葛來分多三人組:哈利、榮恩與妙麗相仿,而早了妙麗快半世紀問世的埃娃洛塔,雖然手上沒有魔杖,脖子上沒有掛著時光倒轉的沙漏,不過比起妙麗,還更多了幾分剽悍的俠女風範。
聰明漂亮的女孩,總是特別引人注目。即使《大偵探卡萊》系列中,埃娃洛塔並非主角,不過敏銳的讀者總可以在故事出現埃娃洛塔的許多段落中,發現故事裡多了一種少女特有的甜美慵懶,搭配她總是漫不經心的微嘴賤、目的可能只是多幾塊麵包吃的小心機,讓這個以少年偵探為主角的故事擁有更多變的面貌:第一集《古堡裡的珍珠》裡,女孩展現的機智與體貼,表現出一種令人著迷的,介於男人與女人之間的特殊魅力;在第二集《大草原謀殺案》中,埃娃洛塔為了完成「白玫瑰軍」的任務,無意間成為一樁謀殺案的目擊者,努力克服心中的害怕與兇手的威脅,成為警方與卡萊的重要幫手;第三集《荒島上的間諜》更因為她對孤單孩子展現的不忍與母性,讓自己也捲入綁架案中,沿途留下記號讓「白玫瑰軍」夥伴追尋而來的聰敏機智,更絲毫不遜於總是能提出鬼點子的妙麗呢。
作為配角,女性角色經常淪為花瓶,然而林格倫在《大偵探卡萊》系列中描寫的埃娃洛塔,即使聰明漂亮讓男孩們傾心,卻自有一種獨立於性別以外的瀟灑率性。無論在孩子自己的玫瑰戰爭裡、或者與現實接壤的案件偵查中,都展現了巾幗不讓鬚眉的氣勢,較之許多影視作品中強調賣萌外表、性格與智慧反而只作為點綴的角色,埃娃洛塔擺脫了提供成人意淫的少女形象,重新型塑了一種與其說是蘿莉塔,毋寧說更像草原羚羊的清新野性美。
直視危險的茱麗葉-隆妮雅
「現在妳知道灰侏儒是什麼東西了。可是妳還不知道要怎麼跟他們打交道。如果妳害怕,他們老遠就感覺得到,這時他們就會變得很可怕。」
「是的,世界上的事情都是這樣。所以馬特森林裡,最安全的就是不要害怕。」
―《強盜的女兒》
作為林格倫的最後一部兒童文學作品,《強盜的女兒》(Ronja rövardotter)有一種悠然的寬闊。女主角隆妮雅是馬特幫強盜頭目的女兒,她出生那天風狂雨驟雷電交加,一個猛雷甚至打裂了他們一幫人居住的城堡,留下一道深不見底的「地獄溝」。
從小在強盜窩裡長大,還認真訓練自己勇敢面對危險的隆妮雅,就是在這到地獄溝旁,第一次遇見柏克的,很不幸的是,這位和她一樣在那個狂暴的雷雨夜裡出生的男孩,是頭目老爸馬特一直叮嚀自己一定要小心的「哈培鳥、灰侏儒、鮑卡的強盜」之一。
柏克是鮑卡幫頭目的獨生子,而這兩幫強盜是世仇。
帶點羅密歐與茱麗葉意味的背景,兩個強盜窩裡長大的孩子卻不走殉情那一套。第一次見面,隆妮雅便救了差點跌進地獄溝的柏克,柏克之後也在隆妮雅差點被地獄女妖歌聲帶走時,狠狠帶她脫離危險。
兩個本來都打算遵守家訓,討厭對方到底的孩子,畢竟不理解大人的恩怨,他們很快變成好朋友,一起分享偌大森林裡所有新奇、好玩、危險與刺激,而在一次馬特幫頭目抓住柏克當人質要脅鮑卡幫的時候,隆妮雅竟跳過地獄溝,自願成為對方的人質,好交換柏克平安回家。
她成功了,但眼睜睜看著女兒跳到敵人那邊去的馬特頭目,自此卻再也不肯承認有這個女兒。傷心的隆妮雅於是和柏克一起離家出走,躲到森林的熊洞裡,獵魚、撿柴、生火⋯⋯原本她以為自己已經夠勇敢,能夠應付森林裡的一切危險,不管是爪子一伸就能刺進頭骨或扯下半張臉來的人面鳥身哈培鳥,在森林裡遇上一群保證可以把你整得死去活來的灰侏儒,或者冰冷刺骨、水流湍急的溪流⋯⋯但當自己失去了家人的庇護,那些危險都不再刺激,而是隨時可以致命。
在這時,說「不害怕」何其困難,以為自己勇敢又獨立的隆妮亞,這時才體會到真正的「生存」,並不只是家家酒那樣挑戰危險,然後就能平安回家。
最後,愛屋及烏的馬特頭目終於願意來接隆妮雅與柏克回家。快樂結局並非憑空得來,兩個孩子遭遇的困境,從訓練自己直視外在危險「不要害怕」,到勇於向家人爭取正義與自由,直至獨立生活的磨難、對自己的決定負責等更深層的人生境地。
從野丫頭到堅毅的小女人,《強盜的女兒》藉著隆妮雅展現了多種層次的勇敢,並非僅僅是跳過危險的斷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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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jon Kruik@flickr、Astrid Lindgren、Awesome stories、the last piece of c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