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oco Fusco
近年的兩場社會運動「Black Lives Matter」和「Me Too」關注美國社會長期存在的系統性暴力和逃過懲罰的情形,縱容濫殺黑人與性侵女性的犯罪者。這些運動不但讓公眾開始檢視長年躲在權力保護傘之下的施暴者,抨擊執法部門、政治界和文化產業的不作為,也讓那些過去對不當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害怕遭到報復而袒護同事和上司的旁觀者反思自我。
維文‧格林‧佛里德(Vivien Green Fryd)的新書《非我等所願:1970年代以來美國藝術中的性創傷》(Against Our Will: Sexual Trauma in American Art Since 1970)正是在這個歷史性時刻問世,概述了美國女性主義藝術家處理強暴議題的方式。該書名稱致敬蘇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於1975年出版的暢銷書《非我等所願:男人、女人與強暴》(Against Our Will: Men, Women and Rape),儘管一些讀者批評不該把強暴與私刑相提並論,但布朗米勒呼籲將強暴重新定義為針對所有女性的政治性犯罪,並提到佛洛伊德學派的精神分析不正確地抹黑女性對強暴的看法(假定女性對強暴有所幻想),進而影響司法對相關性犯罪的態度。直到1970年代末期,美國才通過《性犯罪被害人防護法》,明令禁止將強姦案被害人過去的性行為當作證據或進行訊問。
佛里德的做法與此類似,把焦點擺在那些強調強暴無處不在的女性主義藝術,她認為這些藝術應該受到重視,因為它具有賦予倖存者力量和提高公民意識的作用。她關注倖存者的經歷,而不是犯罪者的行為如何在藝術中表現出來。她的研究涉及到社會學,著眼於女性主義藝術項目與女性主義政治行動之間的關係,並記錄它們對公眾輿論與性犯罪立法的影響。
然而,對於藝術史研究來說,佛里德與眾不同的地方是把「創傷理論」應用於觀眾參與的討論,以及對女性主義藝術作品本身的分析。創傷在醫學上被定義為個人不安經歷的心理或情感反應,但至少從1990年代以來文化理論家已經將創傷理論也納入集體應對大規模災難性事件之中,例如戰爭和奴隸制、目擊的倫理道德,以及文學和電影中的創傷象徵符號。這些理論家探索了文學和電影如何表現精神分裂的創傷,以及它對讀者和觀眾的影響,但佛里德的方式與傳統略有不同,她還專注在女性主義藝術對倖存者的治療力量,她說:「迄今為止,女性遭遇性暴力的話題一直沒有得到承認。我用創傷理論闡明是什麼促使她們說出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並將強姦、亂倫和家庭暴力等罪行公之於眾。」
佛里德將大部分焦點放在著名的女性藝術家身上,許多從1970年代以來被公認為女性主義藝術的先驅。她詳盡介紹了蘇珊娜‧萊西(Suzanne Lacy)和萊斯利‧拉博維茨(Leslie Labowitz)在洛杉磯的街頭行動,強調性犯罪不受懲罰的文化和媒體對強姦犯炒作的聳人聽聞報導。1977年5月,萊西開始名為〈五月的三個星期〉(Three weeks in May)的藝術行動,內容涉及多個層面:包括在洛杉磯市政廳的台階上舉行儀式化的公眾悼念活動、在人行道標示出性犯罪現場、在辦公室和購物中心地圖上標記城市裡仍未破案的性犯罪地點。
除此之外,佛里德還對費絲‧林戈德(Faith Ringgold)的〈Slave Rape Story Quilt〉系列進行解讀,並梳理了集體創傷的歷史,從而點出黑人女性在奴隸制時期和後來的遭遇。從1970年代開始,林戈德採用黑奴開發的縫紉技術,結合圖像與文字創作出獨特的藝術作品,描繪手持武器的黑人女性在白人男性意圖擄獲或侵犯她們時保護自己。這個系列還包括年輕黑人女性受黑人男性強姦被迫保持沉默和生下孩子,甚至嫁給強姦犯的遭遇。
《非我等所願》最有力的內容在於它詳盡記錄了女性主義者在1970年代發起對強姦和情色描述的公開探討。佛里德整理了大量歷史資料,揭示女性主義者如何讓社會的其他階層意識到,普遍存在的性犯罪行為正被父權主義謊言所掩飾。她展示女性主義運動與其衍生的藝術,透過創造空間和詞彙讓女性表達自己,幫助女性解放自我,同時導致心理學與流行文化領域的變化。
如果沒有這些努力,今天人們是否仍會關心家庭暴力、虐待兒童、亂倫、監獄性暴力或教會的性醜聞?美國最高法院是否會解釋《第九條反歧視法》迫使大學校方對性騷擾指控做出回應?女性還能對職場性騷擾提起訴訟,並獲得實質性的賠償嗎?
原文出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為部分節譯)
書籍資訊
Against Our Will: Sexual Trauma in American Art Since 1970(博客來外文館已可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