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真正的快樂,因為你不知道快樂真正的意思

比起「快樂」,人們真正想要的應該是「滿足感」。

 

  人們都以為自己想要快樂。然而,根據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認知心理學家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的說法,比起「快樂」,人們真正想要的應該是「滿足感」。

 

  康納曼主張「快樂」和「滿足感」為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快樂是自發且短暫的感覺;滿足感是基於實現目標與構建理想生活的長期感覺。當我們追尋滿足感時,過程中可能會犧牲掉快樂,反之亦然。

 

  康納曼衡量人們的日常快樂(感覺良好的經歷)時發現,與朋友玩樂是得到快樂的最有效方式。但那些專注在實現長期目標、追尋滿足感的人忙於更重要的事情,不一定會把社交活動擺在優先位置。

 

  這樣的選擇讓康納曼得出結論:我們對快樂的興致並不如我們聲稱的那樣強烈。「我不認為人們想要最大化的快樂,他們真正想要最大化對自我和生活的滿足感,這與最大化的快樂方向完全不同。」康納曼說。

 

當我們做某些事情時,內心是希望創造美好記憶以便日後回顧,而我們對「玩得開心」其實沒那麼感興趣。

 

  康納曼指出,滿足感主要建立與他人比較的基礎:「滿足感與社會標準具有很大的關聯——實現目標和滿足期望。」他提到金錢對滿足感具有顯著影響,而只有貧窮時快樂才會受到金錢影響。貧窮會帶來痛苦,但當收入程度能滿足基本需求時,財富並不會讓我們「更快樂」。

 

  換句話說,如果你的食衣住行和其他基本需求不虞匱乏,就能夠跟全世界最有錢的那群人享受差不多程度的快樂。但是,轉瞬即逝的快樂無法增加滿足感,即便我們做各種當下感覺快樂的事情:與朋友喝酒、出國旅遊、享用高級美食,這些都只是喜悅轉瞬消失的碎片。

 

  關鍵在於記憶,滿足感具有回顧性,而快樂是即時發生的事。康納曼發現,當人們談論自己的人生故事時,快樂可能沒有太大幫助。我們每天經歷到的快樂,不一定會讓故事往好的方向發展,而記憶才是持久的情緒感受。一個擁有許多快樂時光的人回顧一生時,不一定會對整體感到滿意。原因在於當我們做某些事情時,內心是希望創造美好記憶以便日後回顧,而我們對「玩得開心」其實沒那麼感興趣。

 

  這個理論有助於解釋當今的社群媒體文化。某方面來說,我們更重視呈現人人稱羡的表象,而不是關心自我的發展。我們專注於「量化」朋友與追蹤人數,而不是花時間和重要的人相處。如果不知道自己生命的真正價值,這些東西也只是讓別人相信你很快樂的自我敘事而已。最終,這讓我們痛苦不堪。

 

  奇怪的是,康納曼的研究雖然某程度上啟發了所謂的「正向心理學」領域,但後者卻偏重於他從來沒有強調的「過個有意義的人生」這件事情上。根據康納曼的觀點,到底什麼事情才能「讓人生有意義」實在太複雜了,所以他根本就沒有試圖定義這件事。他主張人只有在群體中、還有做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才有辦法快樂。但是正向心理學很少強調同伴和自發性這兩個面向。

 

  康納曼以自己為例子,他自認為「還算快樂」,過著的生活「很有趣」,因為他可以跟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們一起工作。但他也經歷過很不快樂,堪稱「悲慘」的日子,那時他只有自己一個人,拼命的做著研究。儘管學術聲望高高的累積起來,但他卻無法說自己的存在因為如此而「有意義」。

 

  如果沒有康納曼的貢獻,人的情感不會被肯定為經濟和社會的動力,也不會有世界各國幸福指數這種東西存在。然而最近五年,康納曼已經放棄了關於幸福的研究,轉而研究其他主題。

 

 

參考報導:Quar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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