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共和國的搖滾巨星:《This is 林布蘭》

 

林布蘭‧凡‧萊茵誕生於十七世紀初,當時新建立的荷蘭共和國,正值全盛時期,因此作為一名畫家,林布蘭很快便闖出名號,賺得大量財富,生活之富裕,直比後世的搖滾巨星。但他出手闊綽,入不敷出,再加上生涯中期,大眾的品味更迭,種種因素,鑄成林布蘭悲慘的未來;舉債、贊助人背離、心愛的人相繼離世,在乖舛的遭遇中,他窮困潦倒以終。然而他創作的熱情不輟,晚年留下的畫作,可說是他最細膩敏銳和坦率真誠的作品,而且經久不衰。

 

林布蘭是荷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畫家,也是歐洲巴洛克繪畫藝術的代表畫家之一。

 

文|喬蕊拉‧安德魯斯(Jorella Andrews)

繪|尼克‧希金斯(Nick Higgins)

譯|劉曉米

 

  有聲望的贊助人


  待林布蘭在一六二八年開始招收學生時,他和列文斯已是名聲遠播,兩名出身萊登的年輕人終於引起共和國大人物的注意。康斯坦丁‧海亨斯(Constantijn Huygens)是新的荷蘭省督(官方首長)──奧蘭治親王菲德烈克‧亨利(Prince Frederick Henry)的私人祕書。

 

  雖然荷蘭共和國不是一個王國,但依然有貴族階級,而奧蘭治親王的位階最高。省督是共和國的公僕,權力有限,但他的地位高,影響力也大。海亨斯的工作包括替省督的收藏委製並購買聲名雀起的藝術品。海亨斯是個有文化涵養、老於世故之人,他曾在萊登大學研習法律,這樣的資歷極適合擔任親王的得力助手。他比林布蘭和列文斯長十歲,同時還是享譽詩壇的詩人,能說多種語言,是有造詣的音樂家,纖細畫畫家,還是個曾遊歷甚廣的共和國外交家。一六二二年,他被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冊封為騎士;甚至也是英國自然哲學家法蘭西斯‧培根爵士的朋友。他還把約翰‧多恩(John Donne,一五七二-一六三一)的詩譯成荷蘭文。

 

  他不斷留意著有才華的藝術家。起初是因為楊‧列文斯的名聲,讓海亨斯重新關注萊登城。他自然也漸漸熟悉林布蘭的作品,並在一六三一年的自傳中,談及林布蘭「常人所不及的優雅筆觸」,和「在作品中傳遞熾烈情感」的能力。

 

  海亨斯成為兩位年輕藝術家的大力支持者和良師益友。例如他鼓勵林布蘭,持續專注在宗教和神話主題上,因為海亨斯也認為魯本斯是個令人心嚮往之的典範(只可惜這位安特衛普的藝術家竟受雇於仇家哈布斯堡王朝)。海亨斯還勸說兩名年輕人前往義大利,精進畫藝,卻徒勞無功。但他確信,這兩人已經和當代最有名的畫家平起平坐,而且很快便會超越他們。海亨斯代表親王買下數幅林布蘭的作品,這些畫被當成外交禮物贈送給英國國王,並收藏在英國皇家系列當中。

 

 

  飽藏情感的自畫像

 

  「林布蘭的這幅自畫像幾乎是獨力完成,已成為畫家自畫像的基本樣式,和西方繪畫的主流風格。」

──薇特拉娜‧艾爾珀兒(Svetlana Alpers,一九三六,藝術史學家)

 

《雙眼大張的自畫像》 林布蘭,一六三○  蝕刻畫,5.1 × 4.5 公分(2 × 1¾ 英寸) 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

 

  常以自身為模特兒,以及永不停歇的練習,是林布蘭能在作品中表現強烈情感的原因之一。的確,許多早期的自畫像都屬稱之為「tronies」(頭像習作)的類型──從心理學觀點切入的臉部圖像,並刻畫出多種性格和熱情。林布蘭會像演員那樣,端坐鏡前,做出不同表情,同時觀察並感受那些表情。

 

  由於畢生熱愛戲劇,他收集了不少奇裝異服和道具,於是在創作時,他會將觀察所得與想像結合,訴諸筆端。林布蘭是在拉斯曼門下學習時,產生對戲劇美學趣味的喜好,而多年以自己為模特兒所做的訓練,讓他養成不同凡響的臉部描繪技巧。除了繪畫之外,林布蘭還留下許多以自己臉部為本的素描和蝕刻版畫。一六三○年他的《雙眼大張的自畫像》教人驚嘆,不僅因其流暢生動的線條,還因為林布蘭竟是在相當迷你的尺寸中──那臉不比一張郵票大──做到這一切。

 

多年以自己為模特兒所做的訓練,讓他養成不同凡響的臉部描繪技巧。

 

  死亡和新的開始

 

  林布蘭不只以自己為範本,為了練習畫肖像,家人也權充起模特兒。在替他身為磨坊主的父親所畫的最後幾幅肖像中,有一幅他以紅黑兩色粉筆,對面容做出極為精緻的細膩描繪,並搭襯著粗糙、富表現力的背景。哈曼‧黑洛茲‧凡‧萊茵於一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過世,所以此畫肯定在他過世前數月,甚至數天所繪。

 

  此時列文斯和林布蘭的成長到一個階段,讓萊登城,甚至彼此的關係,變得不再合適。一六三一年,列文斯前往英國,替宮廷和其他有聲望的贊助人工作。一六三○年代晚期,他會動身前往安特衛普,在該地,他終於得見他們偉大的偶像魯本斯(最後完全承繼了他的風格)。林布蘭決定遷往阿姆斯特丹,雖然那意味著他必須拋下孀居的母親和兄弟姊妹。

 

林布蘭決定離開家人,遷往阿姆斯特丹。

 

  一六三一年尾,二十五歲的林布蘭在那個大城市定居,除了共和國境內的少數幾趟旅行外,他終身都留在此地。某些學者懷疑林布蘭或許曾經遠離家鄉──好比,去英國,因為他有幾幅蝕刻版畫描繪英國的城市風貌,包括一幅標註著一六四○年的倫敦聖保羅主教座堂舊堂。但幾乎可以確定,這些只是臨摹自地誌版畫;林布蘭的作品中也曾出現土耳其遺址,然而確定他不曾到鄂圖曼帝國旅行。

 

 

(本文摘自《This is 林布蘭》)

 《This is 林布蘭》中文版書封。

 

書籍資訊

書名:《This is 林布蘭》 This is Rembrandt

作者: 喬蕊拉‧安德魯斯(Jorella Andrews)

繪者:尼克‧希金斯(Nick Higgins)

出版:天培

日期:2018

[TAAZE] [博客來]

 

你可能會喜歡

你需要一個清新的頭腦,跟清淨的舌頭:《大吉嶺》

當單口相聲不再好笑:《幸災樂禍》的力量

坦蕩蕩的清新健康讀物──《性愛大歷史:西洋篇》

是誰偷偷改掉了耶穌的長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