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大學正式禁止校園內權力關係不對等的戀愛

 

澳洲決定,大學校園內的浪漫關係如果奠基於權力不對等,就是不道德的惡行。

 

  2018年8月1日,規範澳洲全體39所大學的組織「澳洲大學」(Universities Australia)正式提出一份稱為《尊重監督關係原則》的綱領,宣布無論是授課、指導或其他評估工作,教授與學生之間只要存在著上下監督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就不得同時是戀人或者性伴侶。

 

  這份最新的綱領讓澳洲成為世界最早認定學術界常見的權力不對等性愛關係本質上「不道德」的國家之一。綱領明確主張,只要存在權力不對等,師生之間的「浪漫關係」就永遠不可能是合宜的。

 

  「澳洲大學」首席執行官傑克遜(Catriona Jackson)表示:「如果大學學者負責監督某位學生,就不應該與其所監督的學生發生戀愛或者性關係,這是一種再明顯不過的利益衝突。」

 

  澳洲研究生協會理事會主席亞伯拉罕(Natasha Abrahams)對新的原則表示歡迎跟支持,她說:「碩博士研究生能否取得學位,很大程度上要看監督自己的教授臉色,這項原則承認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實。」

 

  大學生與研究生絕大多數都已經是成年人,過去社會比較少注意到他/她們與大學學者之間的性愛關係經常並不是對等的,而當成是一般你情我願的浪漫交往。擁有監督權力的學者是否單身、是否與交往的學生年齡相差甚鉅,都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真正的問題在於,把學生納入交往或發生性關係的對象,是否是濫用了自己的權力。

 

數據驚人的澳洲校園性暴力調查結果出爐,許多受害者紛紛以各種形式表達立場。

 

  2017年針對三萬名澳洲大學以上學生的性侵害與性騷擾調查顯示,比起大學生,研究生遭到授課教授或指導教授性騷擾的機率是兩倍以上。

 

  亞伯拉罕進一步指出,「現在我們已經有了統一的共識,就是在學術界內具有上下關係的時候發展出『戀愛』是不道德的,就跟醫生不應該跟正在治療的病患發生性行為一樣。」

 

  大學校園內的「師生戀愛」包裹著一種貌似自主的糖衣,但事實上經常完全不是如此。部分大學學者一而再再而三地與不同學生發展出戀愛關係,濫用了學生對學術嚮往的心情,也是濫用了自己作為學術指導者的身分。

 

  平等、自主的浪漫關係最重要的關鍵在於「知情同意」,但在權力非常不對等的狀況之下,究竟該怎麼確認雙方的「知情同意」真的存在呢?「澳洲大學」首席執行官傑克遜提出,學者若跟自己有權監督的對象談戀愛或發生性關係,不僅可能斲喪學術道德,更永遠無法確知是否取得弱勢者真實的「同意」。

 

  澳洲科學院發言人對於此一綱領表示贊同,但同時也提醒,綱領僅供道德參考用,如果真的涉嫌性侵還是會按照刑法去辦。

 

 

圖片出處:

End Rape on Campus AustraliaNew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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