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們」的救贖法庭:《第三次殺人》

 

《第三次殺人》乍看之下,是一部討論「死刑」的電影。

 

  日本導演是枝裕和新片《第三次殺人》終於在臺上映。熟悉是枝的觀眾,很容易可以從中看到延續的部份──如大量的飲食場景,也仍舊以食物暗喻關係(花生醬),乃至明顯延續自《比海還深》的主角搭擋構成──滄桑的阿部寬換成了銳氣的福山雅治,吉田鋼太郎取代了Lily Franky,世故的池松壯亮轉作青澀的滿島真之介,年輕的中村友理則換作油潤的松岡依都美。

 

  但,更多人看到的是是枝變了,如他一反近年偏暖的色調,在影像上試圖營造更疏離冷峻的感覺、用以營造壓迫感的臉部特寫、大量運用作為暗示的光影,甚至出現了罕見的高空空拍。這次的是枝,不僅影像變得冷峻,似乎連主題都變了,不再以親情糾葛為主,而換作嚴肅的死刑問題。

 

  是枝變了。

  但是枝也沒有變。

 

  如果要以一句話來說明《第三次殺人》,或許「『父親們』的救贖法庭」會是一個恰當的概括。是枝選擇了一場審判作為全劇推進的目標,卻一反人們對法庭劇的期待。捨棄了能製造高潮的法庭激辯與真相大白的透徹結局,導演將鏡頭往後拉遠,把法庭上的審判直至庭外的種種──律師與嫌犯間的會面與戰術討論、審理前審控辯三方的準備會議,乃至審理中途重整程序的協調會議──都攤在觀眾面前。

 

  透過這些場景,是枝更完整地揭示了司法運作的模式,並以此為基礎,透過對白,揭示了作為日常官僚體系的司法,其「正義」的侷限。在完整的背景鋪陳下,是枝更進一步地將焦點凝聚於本片主角──辯護律師重盛(福山雅治飾)自身的心境轉折。全片的焦點也就落出公共—正義—司法的框架之外,而轉向個人心理,以及是枝電影的經典母題──父子關係的探問。

 

不完美的父親如何得到子女的認同?子女如何承認自己不完美的父親?

 

  不完美的父親如何得到子女的認同?子女如何承認自己不完美的父親?這是是枝電影經常出現的,互為表裡的兩個命題,同是福山雅治主演的《我的意外爸爸》更是其中的典型(恰巧的是,《我的意外爸爸》中也有不少冷峻的面向)。

 

  令人意外──卻也不意外的,這兩個命題,也始終貫穿在看似法庭片的《第三次殺人》之中。

 

  重盛律師:是枝的男性典型

 

  上有疏遠的鰥夫(或許還獨居的)老父,下有分居隨母的女兒,尚未離婚的律師重盛如《比海還深》中的鰥夫良多(終於,良多要從是枝的電影中退休了嗎?),同時是(自《橫山家之味》以來)對父親感到彆扭的兒子,也是(自《海街日記》以來)不完美的父親。

 

  重盛雖然與父親(橋爪功飾)同樣走上法律路,可最終選擇了律師,而非原本(可能因為仰慕父親而)立志的法官。在三十年後的「再犯」中,重盛一面仰賴父親提供的舊案檔案,一面又無意遵循父親的觀點。然而,隨著案情的轉折,重盛的日益投入,又不時顯露出與父親類似的思維。

 

  女兒結花(蒔田彩珠飾)在本片中鏡頭不多,卻對重盛的選擇有著重要影響。對自己的女兒結花而言,婚姻破裂的重盛是缺席的,面對結花親情的索求,無法陪伴女兒成長的重盛滿是歉疚。

 

  唯一的女兒,與缺席的父親們

 

  恰巧,有著殺人前科的三隅對女兒亦是如此。長期坐監的他亦無法陪伴女兒成長,更深知自己的前科為女兒帶來諸多困擾。是枝在片中將其委婉卻明確地點出,不僅在聽聞重盛前去探訪女兒後大怒,更在最後的「實話」中,表示收到的款項皆轉匯女兒,作為補償。

 

  「對女兒的虧欠」是本片暗裡的重要動力。是枝在片中放入了兩段想像的片段。這兩段想像的場景,也是除了法庭以外,本片僅有的三隅、重盛與山中咲江(廣瀨鈴飾)──被害者的女兒──共同出場的場景。在這兩段顯非現實,看似「重盛之夢」的片段中,是枝並未在色調上另做處理凸顯,令這段「夢境」如現實一樣。這兩段場景非常重要,直接提示重盛的心理變化──他是如何看待自己、三隅與咲江的呢?

 

父愛缺席的咲江,在三隅身上看見了父愛;而三隅也在咲江身上,看見了天倫樂的可能。

 

  相對於三隅與重盛對女兒的虧欠,是枝則反過來,令咲江成為「被虧欠」的女兒。媽媽(齊藤由貴飾)口中,不能多嘴的「爸爸的事」,令咲江的父親雖然常在,卻形同「缺席」,恰與本片其他的父親們──重盛、重盛父親、三隅,一同成為了「缺席的父親」。

 

  父愛缺席的咲江,在三隅身上看見了父愛;而三隅也在咲江身上,看見了天倫樂的可能。探知此情的重盛,最終將自己的缺憾投射在兩人身上。這一切,透過了兩場寫實又夢幻的「重盛的夢」呈現而出。

 

  對父親想法的反抗,對三隅「同為父親」的投射,也許還帶著三隅神秘詭譎的迷惑,重盛最終從一個只重法庭勝負、是否減刑,為辯護而辯護的律師,轉向一個試圖理解事主,釐清案情,為其主張在法庭辯護的律師。這一切的轉變,呈現在他與三隅的的會面交鋒之中,成為全片主要的推進情節。

 

  在此,是枝巧妙地利用會客室玻璃的反射,令兩人逐漸疊影又分離,來呈現重盛與三隅互相認同的過程──這並非只是一般嫌犯與委任律師之間的相互信任,更是同為「父親」身份而產生的,基於「父職」的共同認同。

 

  父親們的救贖法庭

 

  在法庭攻防中,咲江向重盛提出了「咲江的版本」,表示三隅乃為其弒父,希望能在法庭上做出陳述,以令三隅得免死刑。夜裡,重盛探訪三隅,告知咲江的決意。三隅卻提出「三隅的第三個版本」,要求重盛信任他這次的說法,並以此為辯護基礎。重盛震驚,但最終仍允諾三隅。

 

  隔日,重盛試圖說服攝津等人改採三隅新說法,為其辯護時,脫口說出「那樣的父親被殺也應該」──這不僅與三隅「有些人就是不應該出生在世界上」的想法類似,也與法官父親後悔自己當初對三隅的輕判,導致「第二次殺人」的產生類似──是枝在此,輔以配角輝(滿島真之介飾)的喃喃自語,用一個小小的橋段,再透露父子之間抗拒又相連的關係。

 

  更重要的是,這句話揭示了重盛的動機──「同為父親」的自己,希望能達成「三隅的心願」。最終,眾人同意重盛的方針,重盛更以「救出三隅為第一優先」,說服咲江不說出自己的版本。咲江隨後更在法庭上,「成就」了自己缺席的父親。

 

  至此,法庭不再是正義與審判的場域,而缺席父親們尋求救贖的場域──對自己女兒感到虧欠的重盛,將自己的親情遺憾投射到咲江身上,盼能守護咲江,令自己從父親的虧欠感中得到救贖。咲江──而非三隅,成為重盛對法庭攻防取捨的最終關鍵。

 

  三隅在庭上翻供──然正如攝津所言,此舉在法官心證上將極為不利。三隅的翻供的舉動不被採信,反倒被認定為「逃避責任」,最終,死刑宣判。而重盛,完成了他的救贖了嗎?

 

三隅尋求的,並非是「制裁」,而是救贖。

 

  三隅案終庭,重盛走出法院,下意識地用手擦了擦左臉──那是電影首幕,三隅殺人後不經意的,拭去血跡的動作;那是開庭前,重盛夢中,三隅與咲江殺人後的拭血動作──而如今重盛走出法庭,也做出了同樣的動作。為了咲江,重盛也染上了殺人的鮮血。第三次殺人,既是三隅的「自殺」,也是三隅的殺人、咲江的殺人之後的──重盛的殺人。

 

  判決確定後,重盛再至看守所與三隅會面,詢問其是否因不願咲江做出殘酷的陳述,盼咲江能不涉入案件中,方才翻供,提出第三個版本?「殺人」的重盛,想要確認這麼做是不是符合三隅的本意;也就是,他是不是完成了「三隅的心願」,成為了一個稱職的「父親」。

 

  三隅拒絕回答,把問題還給了重盛。然而三隅的談話──「我這個人會傷人」、「原來我這樣的人也是有用處的」,與玻璃上的一度重合的疊影,乃至更早之前,走出法庭前與重盛的一握,卻隱隱洩了底。

 

  此時,重盛想起開庭前到北海道留萌探訪,三十年前逮捕三隅的員警對他所的話,脫口說出:「你果然只是一個……器皿」。然「器皿」在此,卻與當初員警所言意義不同,從空空如也的器皿,轉為為人(神?)所用的器皿。歉疚的三隅以死之獻祭,完成了父親(們)的救贖,既不再為自己的女兒帶來困擾,也不必令咲江因陳述不堪,而受到二次傷害。

 

  電影最後,被三隅拒絕回答的重盛,佇立於路口。

 

  儘管三隅死刑定讞,但真相卻仍如被電線遮蔽的天空,難以窺見全貌,就好像重盛不知自己亦已完成了救贖,立於「十字」路口之上。

 

  十字,是三隅焚屍後留下的痕跡,也是三隅死去的金絲雀墳墓上的圖樣,更是重盛出發前往北海道留萌前,夢中三人平躺於雪上的姿勢。重盛始終在思索十字的意含,直至開庭前,重盛仍認為「制裁」是其可能的含意。但十字也是耶穌受難的象徵──人子基督以死承擔人類的罪,並以復活帶來救贖。

 

  凡人三隅尋求的,並非是「制裁」,而是救贖。

 

  超越的,與無法超越的

 

  是枝的電影可以說是「人間」的電影,總是以平凡人為對象,也總是以人際──親子關係作為主題。但從十字到器皿,乃至鏡頭、空間的設計、光線的配置(尤其是,最後一場戲三隅走入會客室時,身上所灑的光),在《第三次殺人》中,是枝大膽而明顯地,將宗教元素運用在電影之中(甚至,可以看到奇士勞斯基的影子)。這在筆者此前所見的是枝電影中,是絕無僅有。

 

  引入宗教的元素,是枝所尋求的並非是瀆神──以對神聖事物的毀壞,證成人世的唯一與救贖的不可能;而是為了彰顯人的不足,以及由人的不足延伸而來的,人間的審判的不足。

 

即便是最親的家人之間,同理同情又如何可能,如何不可能?諒解如何不可能,又如何可能?

 

  《第三次殺人》乍看之下,是一部討論「死刑」的電影。確實,是枝選用了一個死刑犯的審判,並令其有著冤案的基本要件──欠缺在場證明、單薄的證據、高度仰賴自白的起訴、疑似威迫而反覆的證詞,以及最重要的──具有重罪前科的嫌疑人。但是枝在片中叩問的,並不是三隅的死刑恰當與否,而是整個司法的極限。

 

  在《第三次殺人》中,是枝不只關注法庭之上的言詞交鋒,更把鏡頭望向了從律師與嫌犯間的會面與戰術討論、審理前審控辯三方的準備會議,乃至審理中途重整程序的協調會議。以律師的視角,是枝完整地呈現了一場審判的裡裡外外。與此相應的,則是劇中看似隨意,卻準確叩問司法邏輯的各種對話。

 

  從燒肉店直到法庭外的小房間,從餐桌直到應訊臺,是枝在全片安插的對話觸及了加害人與被害人家屬、訴辯兩造的心態、法官的心證、官僚考績的影響、不同罪名的量刑差異、精神鑑定的可靠性、法庭證詞的真實性,其觸及的問題之多之廣,幾可堪稱是一部司法社會學概要──當然,沒有點數可以累計。

 

  以如此深廣的視野切入,是枝叩問的不再是「死刑」本身是否恰當,而是人類司法的有限性:同是殺人,何以仇殺能有不同量刑?沒有人說真話的法庭,如何能達成正確的審判?順應法官暗示,不再堅持審判必須從頭再來的檢察官,其起訴又如何能真正令罪人反省?在意考績與社會觀念更甚獨立判斷的法官,又如何能公正不阿地裁決?而不完美的人們,又有什麼資格審判人呢?看似隨意的對話,實是是枝對司法的準確叩問。這些問題匯聚起來,則是對司法目的的終極質疑──人間的律法,能夠達到真相,進而給予恰當的罪刑,令罪人反省其過嗎?

 

  是枝的答案,早就藏在重盛對十字架意涵的錯判之中。重盛對十字架意涵的錯判貫穿全片,實暗喻著司法框架對世界的有限與偏誤──一如三隅在聽聞重盛一行人探訪其女兒,憤怒結束會客時離去後,留下反似被困住的重盛與輝。全片看似討論死刑,實際上卻是在凸顯司法的有限,以及有限之外的,那些──就如被會客室那面玻璃牆隔開的,理想上應互相信賴的委託人與辯護律師──怎麼樣也沒有辦法觸及的人心。這也是是枝一直透過家庭劇探問的一個問題:即便是最親的家人之間,同理同情又如何可能,如何不可能?諒解如何不可能,又如何可能?

 

  是枝不認為司法能夠達到完美的真相與正義,但他並沒有否定司法的必要性,而是揭露其極限,並試著以另一種方式──近乎宗教性的,人自身的情感、良心、懺悔與贖罪──加以彌補。

 

  然而,並非取代。

 

  延續又斷裂,共通又隔絕,這是是枝電影迷人之處,以超越的宗教,彰顯人心的無法超越,令超越的,與無法超越的同在。儘管《第三次殺人》並未在國際重要影展中有所斬獲,但本片必然成為是枝的電影光譜中,不可或缺的一段。因為,就如他在拍攝手法、人物設計上的承繼與創新──是枝在其既有的主題之中,超越了自己。

 

 

 

 

電影資訊

第三次殺人》(三度目の殺人)-是枝裕和,201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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