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美」的感受究竟從何而來?它與理性和思考有關嗎?性愛或飲食等感官體驗也能感受到美嗎?這個問題長久以來一直是哲學家聚焦的主題,像是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美是一種經過思考的判斷。近期刊登在《當代生物學》(Current Biology)的研究論文將哲學理論應用在心理學實驗上,結果全盤印證了康德的說法。
紐約大學心理學教授丹尼斯‧皮利(Denis Pelli)說:「我們發現,當美麗發生時人們能感到強烈地愉悅,強烈地愉悅也總能體悟到美,而兩者都需經過思考。」
為了探索美麗的真相,紐約大學的皮利和艾妮‧布爾曼(Aenne Brielmann)找來62位受試者參與實驗,邀請他們在觀看圖片、品嚐糖果或觸摸柔軟的玩具熊時,表達內心感受到的愉悅和美麗。研究人員向每個人展示了各種不同類型的圖片,有些被公認為美麗、有些只是還不錯、而其他則是中性的(例如家具目錄裡的椅子)東西,接著讓受試者對每種物件的感受評分。
在第二輪實驗中,受試者重複以上的美感體驗,只是注意力被其他任務分散。受試者被要求聆聽一連串的單字並給予評分,若聽見重複字眼時,他們必須立刻按下身旁的按鈕。結果顯示當受試者正在經歷先前自己認為不怎麼美的東西時,評分並不會因分心而改變;反之,當他們經歷先前自己認為美麗的事物時,對單字的判斷會因為分心而受影響。換句話說,康德的理論正確無誤,感受美麗確實需要經過思考。
此外,還有約30%的參與者表示,吃糖果或觸摸柔軟的玩具熊時也會感受到美。研究人員對此感到驚訝,因為這種經歷似乎與康德的「純粹的感官快感不能說是美」理論互斥,然而並非如此。
康德認為美具有普遍性,因此單純的感官體驗不足以構成美的理由,除非論者能說出它為何美的判斷,並使他人認同或不排斥。當研究人員進一步詢問受試者時發現,這些從吃糖果經歷到美的受試者,都是因為這種感官體驗對他們具有特殊的個人意義,像是開心愉快的童年回憶。
與研究者理解的不同的是,這其實與康德的對於美學判斷的看法完全符合。康德認為美是一種判斷,純粹的官能體驗本身,不能說是美。這蛋糕很好吃,但單純的「好吃」本身不構成美的理由,因為有人可能覺得不好吃。康德認為人如果一個東西美,一定要能夠講出這東西美的理由,這就是「判斷」的意思,這樣即便我自己不喜歡這東西,或者別人不喜歡這東西,也一樣能夠欣賞這東西。所以康德說,美是一種共通的情感,就算不親自體驗也知道美在哪裡。但純粹的感官體驗本身,不可能會是共通的。
布爾曼表示:「研究結果表明,除了藝術以外許多事物也可以是美的,而專注不分心的美,才能帶來最強烈地愉悅感。對於藝術家或展覽策畫者這類想創造美麗的人來說,這是個相當重要的見解。若想讓觀者在藝術中找到美,就不要讓他們被環境影響而分心。」
研究人員目前正計劃後續研究,希望能回答其他關於美在人們生活中產生的作用:例如「有人不能體驗到美嗎?」、「美在決策時扮演了何種角色?」、「創意必須具備美感嗎?」,以及「醜陋是否為美的反面,還是單獨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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