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
譯|宋偉航
言歸正傳吧,艾芙拉.班恩向世人證明女性一樣可以鬻文維生,只是可能要犧牲掉一些美德。寫作就這樣漸漸不再只是愚蠢無聊或是腦子糊塗的徵象,而開始有實際的大用了。嫁的人會死;老天也會有不測風雲打得家庭破碎。到了十八世紀,數以百計的婦女開始提筆鬻文賺外快,為自己添加私房錢,甚至搶救全家生計;有作翻譯的,也有的寫下了無以計數的長篇劣作,現在連教科書都不見提起,但在查令十字路的四便士箱子裡倒還找得到。十八世紀後半葉的女性心智之所以展現異常活躍的動力──閒聊,聚會,拿莎士比亞寫文章,翻譯經典名著等等──在在奠基於這一千真萬確的事實:女性寫作確實賺得到錢。
以前因為賺不到錢而被嫌為雞零狗碎的小事,現在因為錢而高貴了起來。世人固然還是可以堂而皇之譏笑女性「手癢愛塗鴉的藍襪子」,但是,無可否認,信筆塗鴉也能把錢塞進女性的荷包。因此,迄至十八世紀將近末了,世事就這樣變出了新的面貌;我若是要重寫歷史,就一定將這變化描述得更翔實,想成比十字軍東征或是玫瑰戰爭還要重要的歷史大事。而我這說的事呢,中產階級婦女開始提筆寫作是也。因為,要是《傲慢與偏見》重要,要是《密德馬區》重要、要是《咆哮山莊》重要,那麼女性大眾投身寫作,而不再只是孤單寂寞的幾位貴族婦女,由一堆對開本和馬屁精簇擁、關在鄉間的宅邸當中,這一點變化有多重要,就遠非我講這一個小時所能盡述的了。
沒有這些先驅,珍.奧斯汀、勃朗蒂姊妹、喬治.艾略特的成就無以致之;一如莎士比亞沒有馬婁開路,馬婁沒有喬叟開路,喬叟沒有之前湮沒無聞的眾多詩人為他開路,馴化世人嘴裡那根天生野蠻的舌頭,他們的成就一個個全都無以致之。不世出的傑作絕非僅憑一人之力,單獨於一時一地便能締造;而是要蓄積千百年共通的思慮,蓄積大眾集體的思慮,方才可得;因此,一人的聲音背後有大眾的經驗在共振。所以,珍.奧斯汀應該要到芬妮.勃尼的墓地獻上花圈,喬治.艾略特應該要向伊萊莎.卡特﹝Eliza Carter﹞恢宏的形影致上敬意──這位膽識不凡的老婦曾經為了要學希臘文,在床頭綁了一個鈴鐺,以便早早把自己吵醒。世間所有的女性都應該到艾芙拉.班恩的墓上灑下鮮花;而她入土的墓室呢,可以氣得人咬牙切齒但卻相當恰當,就在西敏寺,因為,就是她為世間女性掙得了抒發心聲的權利。因為,就是有她,有這個不清不白、風流成性的她,我今晚在這裡叮嚀各位要善用自己的才智去為自己一年賺得五百英鎊,才不至於像是癡人說夢。
而現在呢,時代來到了十九世紀初年。此時,也是史上破天荒第一遭,我看見有好幾具書架擺的全是女性的著作。只是,為什麼呢?我瀏覽這些著作,禁不住要問,除了幾本例外,為什麼這些幾乎全是長篇小說呢?原先的創作衝動不都是偏向詩歌的嗎?「歌謠至尊」不就是女詩人。不論法國還是英國,女性創作都以詩歌先於小說。還有,看著四人的赫赫大名,我想,這喬治.艾略特和愛蜜莉.勃朗蒂有什麼相同的地方嗎?夏綠蒂.勃朗蒂不是怎樣也搞不懂珍.奧斯汀的嗎?除了她們沒一人有孩子這一點大概還拉得上關係之外,上哪兒去找比她們差異更大的四個人齊聚在一堂的呢?所以還真想捏造一次聚會,讓四人碰個面好好聊一聊。然而,彷彿冥冥中有力量在牽引,這四人提筆創作,竟然不約而同覺得不寫長篇小說不行。
這跟中產階級人家的出身,是不是有些關係呢?我可就要問這問題了:這是不是跟愛蜜莉.戴維斯小姐之後沒多久特別挑出來講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十九世紀初期的中產階級人家只有一間起居室供全家使用,有一些關係呢?也就是女性要寫作,只得在全家共用的起居室裡寫作;所以,便像南丁格爾小姐嚴辭抨擊的一樣「女性連半小時也沒辦法說是自己的」,女性寫作注定不時會被打斷。就算是這樣,在起居室裡,真要寫也是以散文和小說比起詩歌或戲劇來得容易一些。因為,未必需要全神貫注。珍.奧斯汀一輩子都是這樣子寫作的。「這樣子她居然還寫得出來這些,」她的外甥在回憶錄裡就寫過,「真是不可思議;因為她沒有隔開來的書房可以躲進去,她大部份的作品都必須在全家共用的起居室裡寫,動輒就會有人來打擾。她很小心,從來不讓僕人、客人或不屬親朋好友的外人發現她到底在做什麼。」
珍. 奧斯汀一定把稿子藏得好好的,要不就用一張吸墨紙蓋住。但是話說回來,十九世紀初期女性能有的文學創作訓練,便在於觀察性格,分析情感而已。女性的感性數百年來都在全家共用的起居室裡不斷薰陶、磨練。人世的感情就烙在她的心裡;人際的關係就擺在她的眼底。也因此,中產階級出身的女性提筆寫作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會去寫小說;即使這四位著名的女作家當中,顯而易見有兩位的天賦才情根本不在長篇小說;像愛蜜莉.勃朗蒂就應該去寫詩劇,喬治.艾略特心智開闊,才思橫溢,有創作衝動需要發洩的時候,應該要揮灑在歷史或傳記才對。她們卻一個個全寫長篇小說;而且,我從架上拿起《傲慢與偏見》,我們甚至可以進一步說她們寫的長篇小說都很出色。不必吹噓,也不必故意要異性難堪,說《傲慢與偏見》是本好書絕不為過。再怎麼樣,寫《傲慢與偏見》的時候被人抓到絕對不算丟臉。然而,珍.奧斯汀還是很慶幸房門的鉸葉會吱嘎作響,讓她可以在有人進來之前先把稿子藏好。
珍.奧斯汀覺得寫《傲慢與偏見》這樣的小說怎樣都有點見不得人。我卻忍不住要想,假如珍.奧斯汀當年寫稿的時候,不要一見有外人來訪就急忙遮掩,那麼,《傲慢與偏見》會不會因此而寫得更好呢?那就翻一兩頁來看看吧。而我可是怎樣也看不出來這樣的處境對她的作品有一絲一毫的損害。說不定這才是這本書最神奇的一點。各位看看,有女子在一八○○年左右從事寫作,而且不帶一絲憤恨、不見一毫怨尤、不露一點恐懼、不作一點抗議、不寫一句說教。
莎士比亞當年寫作的時候應該就是這樣的吧,我看向《安東尼和克麗奧佩特拉》心裡想道;有人拿莎士比亞和珍.奧斯汀作比較,意思可能就是兩人的心同都燒去了一切迷障。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不了解珍.奧斯汀,我們才不了解莎士比亞;也正因為如此,珍.奧斯汀其人滲透在她寫的一字一句, 莎士比亞亦然。
真要追究珍.奧斯汀的處境對她的作品有何壞處,那也在她生活的範圍太狹隘了。那年頭女人家根本不能孤身出門。像她就從來沒出過遠門去旅行,從來沒坐過公車穿行倫敦街頭或獨自在館子裡用餐。不過,也可能珍.奧斯汀從沒做過這些事是因為依她的天性,她就是不想去做。她的天賦,她的環境,兩相搭配得十分完美。但我要說,我可不太相信夏綠蒂.勃朗蒂也是這樣;我翻開她寫的《簡愛》,擺在《傲慢與偏見》旁邊。
(本文為《自己的房間》【出版90週年全新譯註版】部分書摘)
書籍資料
書名:《自己的房間》【出版90週年全新譯註版】A Room of One’s Own
作者: 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
出版:漫遊者文化
日期: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