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人認為愛情有六種

加拿大社會學家約翰‧艾倫‧李依循古希臘人的看法,歸結出六種較為廣泛的愛情風格。

 

  愛情是一種複雜而強大的力量,它以多種情感、認知和社交方式展現出來。而每個人看待愛情都有不同的見解和認知,過去的經驗往往形塑了我們對愛情的期望。比方說如果你相信一見鍾情,那你就很有可能實際經歷它。古希臘人認為愛情有好幾種類型,加拿大社會學家約翰‧艾倫‧李(John Alan Lee)便依循他們的看法,歸結出六種較為廣泛的愛情風格。

 

  雖然愛情被分成了不同的「類型」,但每個人不會只有一種特定類型:可能會有最主要的一種價值觀,同時還混雜其他風格的一些元素。同樣地,這些類型也可能會因為人生經歷,以及與不同伴侶的互動相處而有所改變。

 

奧地利畫家古斯塔夫‧克林姆(Gustav Klimt)的作品《愛》(Love,1895)。

 

  情慾之愛(Eros)

 

  這種風格通常是浪漫、童話故事般的愛情,建立在理想化的吸引力之上。這種感覺是強烈且立即性的,比如一見鍾情或被迷得神魂顛倒,並迫切地受情感和肉體衝動驅使。

 

  他們喜歡沉浸在戀愛裡,因此傾向於不間斷但專一的感情模式。他們會盡可能地享受愛情帶來的新鮮感和吸引力,而在結束一段關係以後,也會迅速地與新對象陷入熱戀,以維繫戀愛的感覺。

 

  遊戲之愛(Ludus)

 

  他們把愛情視為一種讓異性青睞的遊戲,並積極地爭取勝利,而且這通常會是一場「多人進行的遊戲」。他們擅於用小伎倆來操縱一段關係,對愛情的忠誠度也較低,不會投入太多的真實情感。

 

  對他們來說,更重要的是過程而非結果。此外,他們比其他愛情類型更重視伴侶的外表,並更可能去尋求性方面的刺激。

 

  友誼之愛(Storge)

 

  這種類型趨於細水長流和穩定的愛情,並相互承諾彼此的關係。他們重視陪伴、心靈交流和信任,對他們而言愛情也可能從友誼昇華而成。這種類型的愛情經常能維持很久,並長期地彼此扶持。

 

法國畫家愛德華‧馬內(Édouard Manet)作品《拉杜耶神父餐廳》(Chez le père Lathuille,1897)。

 

  現實之愛(Pragma)

 

  愛情中的實用主義者,他們經常以邏輯分析對象是否合適和未來可能性。但這不代表他們毫無感情,而只是更重視和思量對方的現實條件和潛在能力能否滿足需求,以減少這段關係所付出的成本。

 

  這些需求有可能是社會性或經濟上的需要。他們會想知道伴侶會不會被家人和朋友接受,或者經濟能力是否良好。同時,他們也會審慎評估對方的心理層面,例如在壓力中維持冷靜的能力。

 

  依附之愛(Mania)

 

  這是一種極度依附對方的愛情類型。他們往往具有強烈地情感依賴,並需要對方給予穩定長久的承諾。這類人情緒波動很劇烈,往往不是非常開心就是極度悲傷,這取決於伴侶是否能滿足他們的情感需求。他們經常還具有強烈的佔有慾,因此嫉妒心便成為這種愛情關係中的重大課題。

 

  利他之愛(Agape)

 

  犧牲奉獻但不求對方回報的愛情,這類人更看重伴侶的需求,並經常以無私和無條件的態度去愛對方。他們也特別感激從伴侶身上接收到的善意反應,而或許是這類人的包容性和接受度很高,他們對愛情往往也有更高的滿意度。

 

 

 

圖片出處

Demeter ClarcSmile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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