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蘿絲.薛佛
譯|林濬棋
如果說福爾摩斯故事裡的霧是四處瀰漫,那麼韓森馬車也可說是無所不在了。當時主要有兩種形色各異的馬車穿梭在倫敦這座首都的大街小巷,例如雙輪的韓森馬車和四輪的克萊倫斯馬車,後者又因行駛在圓石子路上發出的聲響得名「咆哮馬車」。根據倫敦警察總長的報告數據顯示倫敦當時有3,500位馬車主人,持有接近12,000輛馬車的年度營業證,不過只有其中一部分的馬車會隨時在路上跑。
同時我們也從戈登的《倫敦的馬匹》(這本書於1893年出版,您可以線上閱讀,不過內容可能會讓您失望)了解到,當時有15,336名持有營業執照的馬車車伕,終年約有「14%的人犯法,罪名輕重不一,有虐待、醉酒、妨礙交通、遊蕩等。除了這些違法行為外,還有一大部分人的不良記錄登載在馬車主人的簿冊上,證明了他們不甚可靠」。
諷刺的是,雖然馬車車況要年年檢查,馬車車伕卻只要通過初步的檢驗,只要對考官展現他們對城市地形的認識,至於他們的儀容、誠信和名聲,則不列入檢核範圍。由此可知,福爾摩斯和華生把安全交付給馬車車伕時,都是在賭運氣。由此可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住在特皮街3號(3 Turpey Street, the Borough),向鄰近滑鐵盧站(Waterloo)的席普利車場(Shipley's Yard)租馬車的約翰‧克雷頓面對客人質疑的臉色,不免有如驚弓之鳥,顯露強硬態度。
雖然約翰‧克雷頓外形粗鄙,對自己的名聲卻很看重,他曾這樣對福爾摩斯說:「我駕馬車已經7年了,從沒一句怨言。我從車場直接趕來就是要當面問你,到底對我有什麼意見?」
戈登的書告訴我們,客運鐵路、電車和公共馬車日漸發達後,倫敦私人馬車業已成為夕陽產業。1888年,倫敦有7,396 輛韓森馬車,4,013輛四輪馬車;4 年之後,雖然馬車仍隨處可見,韓森馬車已少了20 輛,四輪馬車則少了92 輛,不算是大幅下滑,但其後馬車業的發展已可想見。對於出外大眾來說,搭私人馬車的其中一個問題當屬不確定的車資。反觀搭火車、電車、公共馬車的乘客可以清楚明白自己要負擔的費用,而且不用為了小費傷腦筋。
福爾摩斯打聽消息時付了克雷頓半英鎊(10先令),馬車車伕想必十分高興,因為租用馬與馬車的費用都有著落了(旺季租金一週18先令,淡季至少9先令)。
當時倫敦有600個馬車招呼站,每站約可容納11輛馬車。四輪馬車服務火車站的乘客,而不在招呼站的時候,滿載或空車的馬車四處遊走,塞滿大街小巷。因此空車的馬車又被稱做「滿地亂爬的蟲子」,幾乎是所有人的眼中釘,除了像福爾摩斯這樣隨時想攔下路過馬車的人。
馬兒心裡苦,但馬兒不說
棕色(棗色或栗色)的馬匹是拉馬車的首選,牠們多半為母馬,約在4歲時體態到達巔峰,價值近30先令,大多由愛爾蘭綠草茵茵的沃特福(Waterfold)運至鋪著柏油、惹人厭的瀝青、花崗石板、圓石子和木材的倫敦街道上。經過渡海顛簸的洗禮,馬匹上岸之後必須休養數月與受訓。接下來,牠們還有3年的時間有「產能」為小販拉車。
拉車的馬有必要吃得飽、喝得夠,因為忙起來的時候,牠們一天可能得拖拉近半噸的馬車與乘客跑上64公里(大約台北車站到新竹湖口的距離),更何況擠進車裡的乘客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壯碩紳士們。
在車伕的立場來說,和馬兒感情用事、培養情誼是沒有意義的行為。有些馬車主人只會以代號稱呼他們的馬匹,即使牠們已隨便取過名字。戈登舉例說明,在氣候惡劣的早晨購入的3匹馬名叫「阿泥」、「阿巴」跟「阿水」(爛泥、泥巴、水窪);雨天買進的4 匹馬分別叫「油布」、「防水帽」、「綁腿」與「雨傘」;炎夏買的3匹馬則叫「燒焦」、「水泡」和「銀色烈焰」(Silver Blaze)。根據戈登的說法,「有些馬車主人自己駕馬車,理所當然會善待自己的生財工具;但對絕大多數的馬車車伕來說,馬兒不過被當成機器,租1匹馬就像租輛三輪車,還回去的時候狀態正常,不會惹人閒話就好。」
當然,這15,000餘匹正在拉馬車的馬,只是運作倫敦交通的「四腳大軍」中的一小部分。戈登告訴我們,1891 年每天平均有92,372 輛各式車輛進入倫敦市這個方寸之地,儘管其中可能有些馬車重複計算,不過這個統計數字對當時往來繁忙的交通規模可說是十分客觀的描繪。
戈登活靈活現地敘述:「要動員超過300,000匹馬的力量,才能讓各式車輛在倫敦的路上動起來。如果我們讓這些馬兒依序排成一列,牠們會由聖保羅座堂的馬車道一路排到約翰奧格羅茨(John O' Groats,位於蘇格蘭高地,與聖保羅座堂兩地相距1,110 公里)」。
您可以看到倫敦有各式各樣的馬匹為人們服務:拉電車的馬、拉公共馬車的馬、拉運貨馬車的馬、拉私人馬車的馬、送郵車的馬、貨運行的馬、拾荒人的馬、殯葬業者的馬、拉駁船的馬、戰馬……每天光是大眾運輸工具就需要50,000匹馬來拉。
在路上除了可能遇上塞車,還有各種魯莽或喝醉酒的駕駛、脫韁亂竄或腿軟倒下的馬、人車的路權問題等等,這些無可避免地造成了交通事故、用路人受傷與死亡──每年平均有200人因此喪命,殘廢重傷者更有10 倍之多。還記得《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約翰‧克雷頓駕著載史坦伯頓的馬車「風馳電掣地奔向攝政街(Regent Street)」,而在車流之中,福爾摩斯著了魔一樣地徒步追趕,最後沒能記下馬車的編號嗎?克雷頓真該被抓起來!那時候就跟現在一樣,需要警察幫忙的時候總是找不到半個……
另外,好幾噸的馬糞堆在交通幹道上,一遇陰雨天氣就變爛泥,烈日當頭時變成四處亂飛的沙塵,或吸引蒼蠅大軍出沒,還有什麼比這更能威脅大眾健康?崩解的實木路面雖然挺討馬兒喜歡,但濺滿了馬糞的路面則十分惡臭、寸步難行。
奇怪的是在夏洛克‧福爾摩斯面前,倫敦的空氣顯得清新,但說到馬的排泄物,還是得靠清道夫與拿著鏟子的小男孩為行人開道。比起維多利亞時代晚期的倫敦,希臘神話中奧革阿斯積陋已久的骯髒牛圈,根本不足為慮。就算以火車、駁船、運貨馬車快速送到郊外的農場,馬糞還是源源不絕地出現。以往農夫與小農花3便士收1匹馬的糞便,之後他們便不願意為來源如此充裕的貨品付超過1法新(四分之一便士),而且許多馬廄不得不付錢清理馬糞。
1894年終於爆發了所謂的「馬糞大亂」。全球各地都有著相同的困擾。1898年,馬糞處理的問題在紐約市召開的國際城市規畫研討會中被提出討論……結果眾人束手無策。
不過,解決之道馬上就出現了。倫敦市民內心:「噢,天哪!噢,便便!噢,糟糕!噢,糟糕!」的呼喊終於可以畫上句點,因為汽車、電動電車和以引擎發動的巴士加入運輸行列。
到了1903年,亞瑟‧柯南‧道爾爵士已腰纏萬貫,他讓福爾摩斯死而復生,為自己買了1部全新的沃爾斯利汽車,車身配有深藍色的塗裝與閃亮的紅色輪子。有次道爾開車轉進薩里郡(Surrey)住處的車道時,車輛失控翻覆,把自己和弟弟英尼斯壓在車下,與死神擦肩而過。無所畏懼的他在1905 年4月參加「時間挑戰賽」獲勝,以不到10分鐘的時間駕車跑完4.6 公里。
顯然道爾對開快車十分著迷。同年9 月,他以時速42 公里奔馳在切瑞頓路(Cheriton Road)上,成為佛克斯通地方法院少數幾名首批收到交通罰單(10 英鎊)的汽車駕駛之一,而且爽快地承認了之前也曾在薩里郡吉爾福德(Guildford)狂飆。然而事情總是如此,不想看到警察時,他們總會出現在附近。
今日倫敦輕鬆遊
造訪現代倫敦的遊客很難再遇到倫敦大霧,頂多只是倫敦的塵埃。在寫作本書的當下,倫敦已經實施各種方案來減少市內車輛排放的有害氣體。對於夠有自信或夠勇敢能應付交通的人,市內各處設有自行車停放站可借還車。
現今倫敦的馬匹親切而有教養,堪稱世界一流。牠們與騎警、皇家騎兵和海德公園(HydePark)、練馬林蔭路(Rotten Row)的業餘騎士形成一幅美好的景象。
倫敦的計程車駕駛是韓森馬車車伕的繼承者,可說是現時知識水準最高、最勝任工作的一群人,腦中塞滿「地景大全」,對街道路線與旅遊景點瞭若指掌,這些資訊也是他們取得營業執照的關鍵。世界上沒有比擔任倫敦計程車駕駛要求更高的訓練課程了,平均要花上34個月、考上12 次,駕駛才能通過資格考試。以往會有些老頑固偶爾不守規定,在乘客要求過河時敷衍表示:「我不去南邊。」因為在福爾摩斯的時代,往南走常常代表著遇上麻煩。但現在南倫敦的居民水準愈來愈高,也愈來愈時髦。
如果您打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倫敦市區交通卡「牡蠣卡」(Oyster Card),這張塑膠智慧卡片增加隨收隨付儲值的功能後,搭乘公車、地鐵、電車、道克蘭輕軌(DLR)及倫敦地上鐵,方便得就像那句名言:「世界,由你掌握」。(The world is your oyster.)
(本文為《跟著福爾摩斯穿越倫敦:BBC影集、電影劇照與老照片,帶你漫遊辦案路線與時代街景》部分書摘)
書名:《跟著福爾摩斯穿越倫敦:BBC影集、電影劇照與老照片,帶你漫遊辦案路線與時代街景》 Sherlock Holmes’s London:explore the city in the footsteps of the great detective
作者:蘿絲.薛佛(Rose Shepherd)
出版:山岳文化
出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