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餐館處處有:美國移民法律的撈麵漏洞

對於早期華人而言,開餐廳是規避美國移民法案,使自己不被拒於美國大門外的手段。

 

 

編譯|Mumu Dylan

 

  宮保雞丁與撈麵是美國晚餐桌上的常客:事實上,美國是超過四萬間中國餐廳的搖籃。而造成中國餐廳激增的原因,表面看起來是美國人履行自詡為民族大熔爐和移民機遇之地的承諾;然而諷刺的是使中式菜餚得以在二十世紀初綻放的背後,其實是源自於截然不同的黑暗面:種族歧視與仇外情緒。

 

  排華情緒尤其盛行於二十世紀初期的美國。這一切都要從十九世紀末開始說起,當時多達三十萬的華人移民湧進美國,從事礦工、農夫、鐵路工人或工廠作業員等基層工作,由於受僱工資相對低廉,使許多非華裔工人感到威脅。在社會一片緊張氛圍的情勢之下,美國國會最終通過《排華法案》限制華人勞工入境及成為美國公民,並讓華人回國探親後很難再次進入美國,大幅限縮中國移民離開和入境美國。

 

  而就如麻省理工學院的法律史學家海瑟‧李(Heather Lee)所說,《排華法案》裡有個重要的例外:部分華人企業家可以獲得特殊的商人簽證,該簽證不僅允許他們前往中國,還能將員工帶進美國。然而,只有少數類型的企業適用。1915年,聯邦法院將餐廳列入其一,緊接著催生了中國餐廳開業熱潮的輝煌時代。

 

1880年左右位於舊金山的一間中國餐館。

 

  經濟學家蘇珊‧卡特(Susan Carter)的一項研究調查指出,中國餐館從1910年至1920年就增加了一倍,而1920年至1930年數量又翻了一倍。單單在紐約市,中國餐館的數量十年間就增加了兩倍。

 

  海瑟‧李透過觀察舊時的出入境紀錄顯示,1915年法案漏洞出現以前,華人移工幾乎都曾在洗衣店待過,無法尋求更好的工作報酬;但是到了1930年代,多數的華人移工轉為在餐館工作。該法案確實造成有如洪水般的大規模中式餐廳開業熱潮,進而使華人移工大幅成長。

 

  1915年之前,華人移工經常是隻身來到美國,他們的目的無非是努力賺錢再把錢寄回老家,從來沒有永久定居下來的想法。而礙於移民法規定,他們幾乎不可能回鄉探親;1915年以後,餐廳打工簽證隨即成為一道橋樑,這群人終於可以自由返鄉與入境。

 

乍入20世紀之初,紐約的中國餐館因為價格低廉又很晚打烊,遂成為一種獨特的光景。

 

  雖然如此,要得到特殊的商人簽證卻也非易事。首先,只有餐廳的主要投資者才符合申請資格,而且它必須至少是一間「高級華麗」的餐館;再來是投資者必須全職管理餐館至少一年,在此期間也不能兼職其他雜活:包括做飯、帶位或收銀。

 

  但中國移民找到巧妙的方式來解決這些障礙:他們會先集中金錢投資打造裝潢華麗的中式餐館,接著每位參與的投資者輪流經營餐館一年至一年半。一旦他們順利取得商家身份,投資者就會引介親朋好友進入餐廳工作。海瑟‧李解釋它的運作方式:「例如你的表親幫助你來到美國,並給了你一份餐廳工作。直到你賺夠錢成為餐館投資合夥人,接著取得商人簽證再把其他親戚帶進餐廳工作。」而取得特殊簽證也必須有兩位白人背書,因此餐廳與保證人之間也常會見到各種利益交換。

 

  海瑟‧李的主要研究範圍在紐約,但在其他大型的華人移工社群如舊金山或芝加哥,也是用類似的模式運作。這是個完全不同於「為什麼華人特別愛開餐廳」的故事,華人移民來到美國並非為了開餐廳,而是與今日其他移民差不多的想法:來這裡掙錢,好養活家鄉的親人們。

 

 

 

參考報導:N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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