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都有道德義憤的欲望。尤其可從公共議題中看到這點(例如政治人物做了什麼錯事,或是藝人不道德的八卦緋聞),當然也包括個人生活裡,我們批判行為不端的朋友、同事或是鄰居。即使這些錯誤通常與我們沒有直接關係,那我們為何會這麼生氣呢?答案似乎很明顯:我們譴責做錯事的人,是因為我們重視公平與正義,希望世界變得更美好,義憤是出於無私的本性。
確實經常是如此,至少在有意識的情形下是這樣。但根據最近發表於《自然》(Nature)期刊的一篇論文中提出證據顯示,人們做出道德義憤的反應,某種程度上是源於「自私自利」。我們藉由表現道德義憤,來達到個人的形象塑造:當某個人投入較多時間和精力在譴責不道德的人事物時,他看起來似乎更讓人值得信賴。
為什麼像道德義憤這樣的無私傾向,會是源自於自私的進化過程呢?答案的其中一項重點是:表達道德義憤確實會讓人受益,從長期來看有助於提高個人聲譽。
這篇論文提出了理論模型與實證實驗來解釋。理論模型的概念是「高代價信號」,而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孔雀尾巴。由於只有健康且擁有優良基因的雄性孔雀,才能得到華麗的羽毛;而這扇「耗費大量資源」的美麗尾巴作用,純粹是用來向潛在配偶展現優良基因的信息。因此,孔雀尾巴就成為了判斷基因好壞的可靠信號。
而我們譴責別人行為不當,同樣可作為值得信賴的信號。因為「懲罰他人」經常會付出高昂的代價,但比起被旁人認可為值得信賴的人,其實並沒有損失太多。試想「值得信任」這個舉動是有回報的,當做善事或表現良好時,旁人經常會予以嘉獎和報償。因此,如果你發現被信賴能獲得獎賞時,通常也會發現懲罰他人的成本比較低。研究模型顯示,選擇懲罰他人就和孔雀尾巴的作用一樣:如果我看到你出面譴責別人的錯誤行為,我能藉此判斷出你比較值得信賴。
為了驗證人們是否會按照這套邏輯行事,研究團隊利用實證實驗,觀察在社群網站上與匿名的陌生人互動。在第一階段中,受試者(信號者)可以先獲得一筆金錢,接著他可以選擇付出部份金錢,來譴責某個待人自私的陌生人。而結果顯示這群受試者幾乎都很正義:有相當高比例的信號者,寧願付出金錢也要譴責別人的自私,即使他們並不是對方行為下的受害者。
接著在第二階段中,另一群受試者(選擇者)觀察信號者是否付出金錢譴責他人後,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信賴信號者,而這個選擇有實際的結果:假設選擇者決定信賴信號者,那麼當信號者譴責他人時,選擇者就能得到報酬;反之若選中的信號者沒有譴責他人,選擇者就拿不到錢。(而無論何種決定,信號者都因為被信任而受益。)
這兩階段的實驗發現,選擇者更願意相信第一階段中曾經譴責自私行為的信號者,而且長遠來看他們也能從值得信賴的信號者中,獲取更多額外的金錢;他們做出這樣的選擇也是正確的,後續觀察也證明懲罰自私行為的信號者,確實更加值得信任。總之,理論模型與實驗結果都支持了這個論點。
雖然這是進化論過程,而非不自覺動機產生的結果,但並不代表當人們表達道德義憤時,就是刻意對旁人炫耀;但它終究是人性的一部分,值得警惕的是人們有時並不完全是對公平的追求,很可能正不自覺地塑造個人形象,甚至引發不相稱的集體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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